四合院之感受年代气息_第378章 给王家工作名额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王老大摇着头心疼李刚花的钱,看到李刚王春梅满不在乎的样子,他才接过王老五递过来的鞋,王老三在身上把双手擦了擦这才把鞋拿过来说道:“小刚,你这鞋要花不少钱吧?在我们工作都没有卖的,我听别人说只有军队上的人才能穿叫军胶鞋。”
  李刚在旁边抽着烟笑着说道:“三哥,我也不知道叫什么,我一直都穿着皮鞋,”无形装逼最致命啊。
  王春梅在旁边笑着说道:“三哥别说他自己了,就连我,他都给我买了两双皮鞋了。”
  “三哥,你别再问了,我都感觉自己30多岁白活了,”王老虎说道,王家兄弟对李刚的表现很满意,关键是自己妹妹过的日子真是太好了,给李刚做小老婆自己妹妹真的不亏。
  这几天他们看到李刚给王春梅的东西,任意一样的东西,拿出来都能娶到大姑娘,更何况他妹妹还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更关键的是李刚对他妹妹太好了,而且还很尊重妹妹家里人,他妹妹就算重新找个人,也不可能对她这么好,光是天天吃大米白面,给金条,给钱连皮鞋都有两双,还有房子有工作自行车手表,在他们乡下都不敢想象。
  三个人试完鞋子都不把脚抬着,没敢放地下,怕踩脏了,王传梅看到他们这样说道:“大哥,你们就穿着吧,过两天小刚还说带你们去外面吃饭,你们总不能穿着破鞋进饭店吧?你们要是舍不得就把旧鞋带回去,反正在京城你们不能再穿旧鞋了,”也不是王春梅现实,她只是觉得李刚好心给哥哥们买鞋子,肯定是希望出去后有面子,李刚已经做的够可以的了,别再让自己哥哥不小心给李刚丢了面子。
  其实她就是想多了,李刚根本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不在乎这些东西,更何况自己女人的家人,他有这个能力就帮帮,能让自己女人高兴,他又何乐而不为?何况这帮娘们高兴了,也不会亏待他的,他也能美滋滋的享受。
  李刚看到兄妹几人在说话,他把烟掐灭,走出门把后备箱打开,从空间里把收音机抱了出来,“哇,小刚,你真的买了?”王春梅高兴的大声叫道。
  李刚抱着收音机走进院说道:“我昨天不是跟你说了,票据我都有,只是一直没有腾出功夫,今天正好是星期天,我就把它买回来了,正好大哥,三哥,五哥他们来了,没事在家里也可以听听。”
  王春梅急忙把桌上的布料抱走,李刚把收音机放到小桌上,又从口袋里拿出电池安上,四个人带着一个孩子围在桌子旁边看着李刚安装电池,当收音机出声音以后,三个兄弟都不干活了,蹲在旁边听着收音机,“老妹儿啊,我是真不想回老家了,你这日子简直是神仙过的,”王老五说道。
  王春梅把孩子抱在怀里,坐在桌边上笑着说道:“那你就不要回去了,五哥我有工资可以养你的,正好在京城陪我。”
  王老大生气的骂道:“老五,你别一天穷得瑟,发现你来了京城两天,有点找不着北了,你是不得让我揍你一顿你才会说人话,我告诉你,回家后我指定把你的话都跟咱爹说,你就看着咱爹怎么揍你吧,”接着又加了一句:“敢丢下老婆留在京城,你那几个大舅哥肯定也会揍你的,”别看他们兄弟几个在村里打架,没人敢惹,但是人家娘家舅子打姐夫打妹夫,他们是一点脾气没有了。
  王老五没敢回嘴,毕竟他大哥说的几个人揍他跟玩似的,他爹揍他只能干挨揍,他几个大舅哥和小舅子揍他,他也不敢还手,毕竟他媳妇家里的兄弟也六七个了,他还手,也打不过人家,他哥哥们又不能帮他。
  李玉刚在那里调好收音机说道:五哥,你想留在京城吗?
  接着又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王春梅说道:“我这里正好有一份工作名额,如果五哥想留在京城,那就留给五哥吧,”这是杜友良上次跟他用药酒换的纺织厂工作名额,本来想着留给王丽的,他想了想,以他现在的能力,不如把她弄到供销社或者商店当售货员,关键这种工作也适合女人做轻松,到工厂里,在这个年代男人和女人都是干一样的工作,很辛苦的,正好王春梅的五哥说话,他不如把王春梅的五哥弄到京城,也可以陪陪王春梅,要不然她娘家离得太远了,有个哥哥在身边,省着她想家。
  李玉刚轻飘飘的一个举动,把四个人都吓愣了,王春梅接过信封,看了看,“小刚,你说的是真的吗?”有点不敢相信的问道,根本不用问他五哥愿不愿意留在京城,这样的好事是个人都不会拒绝的。
  王老五手都颤抖了望着他,王老大和老三也都看着李刚,李刚翻了个白眼对王春梅说道:“我能拿这种事开玩笑啊,再说这工作介绍信不是都在你手里了。”
  王春梅也不管有没有外人了,抱着李刚嚎啕大哭,赶着哭赶着说道:“小刚,你简直是太好了,你怎么对我那么好啊?”
  看见王家兄弟三人看着他和王春梅,李刚有点不好意思的拍了拍她说道:“好了,好了,这是好事啊,有什么好哭的,再说了这工作名额也是现成的,我又没费什么事,也是五哥运气好,他刚一提,我正好想到了,这份工作名额放在我身上,有两个月了,我还不知道给谁呢,”这逼让他装的非常圆满,这年代有工作名额,还不知道给谁了,也只有他敢说这话了。
  没等王老五说话,王老大紧接着说道:“小刚啊,这工作名额我们家不能要,这也太贵重了,你已经对小梅很好了,这两天我们兄弟都感觉到了,我们家里人要是在见什么,就要什么,就太不知道好歹,你只要对小梅好,我们家里都没意见,”到底是家里老大,这时候还很清醒,说的话也很有理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1_161073/68915376.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