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之感受年代气息_第289章 家里来客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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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刚一手抱着一个闺女说道:“爸爸,送你们回家睡觉吧!”
  “好的,爸爸,我和姐姐都想睡觉了。”
  李刚抱着她们送回家,一进门看见秦怀如和贾张氏正在吃面条。
  “这姐俩怎么都像小猫一样了?”秦怀如问道。
  李刚笑着说道:“这姐俩在家里荡秋千玩,荡迷糊了,想睡觉了。”
  秦怀如愣了一下,问道:“什么秋千,在哪里荡的秋千?”
  没用李刚回话棒梗就说道:“妈,我李叔在家里给妹妹们做的秋千。”
  秦怀如无奈的对李刚说道:“你就惯着她们俩吧,你也能想到办法,还能在家里给她们做秋千。”
  “正好你来了,把衣服带回去吧,”秦怀茹说完,去缝纫机上给他拿过来。
  李刚看到就是穿两个大裤衩,还有两件衬衫,都是内衣,外面的衣服李刚有警服的,“秦姐,我把衣服拿走了,你也赶紧去吃面吧。”
  刚拿着衣服回到家里,就听见了敲门声,李刚感觉很意外,谁进他家还用敲门了?把门打开,看到的是叶光跟吴喜,还有叶军三个人,“妹夫,我们可找到你家了,”叶军说道。
  “赶紧进来,你们怎么凑在一起?而且还到我这里来,”李刚问道。
  让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叶光叶军吴喜三人打量着李刚家里,“姐夫,你家也太漂亮了,”叶光惊讶的说道。
  李刚拿出中华烟给三个人发,摇着头说道:“我不会抽烟。”
  李刚又给三人泡的茶,叶光靠在沙发上感叹的说道:“姐夫,你家里又漂亮,坐着又舒服,你简直太牛了。”
  叶军给他头上一巴掌说道:“赶紧把东西拿出来,你在这里感叹个屁。”
  “姐夫,我们是给你送东西来的,”拿出一个布包,叶军又说道:这四个罐头是我们厂里发的,本来早就想给你送来的,可是我们只有星期六晚上才可以回家的,我们一个星期也只能回家一趟。
  这块布料是吴喜哥纺织厂里发的。
  吴喜还装兜里掏出十五块钱说道:“我每个月先给你十五块钱。”
  李刚也算听明白了,这三个人都是他给找的工作,第一个月发东西都想着给他送来,所以就约在一起过来了。
  李刚无奈的说道:“吴喜哥,这个钱你先拿回去吧,我上次就说等个3,4年,你攒够了一次性给我,你这样每个月给我送一次,你不嫌麻烦,我都嫌麻烦了。”
  吴喜听到李刚这样说想了想,点着头说道:“那好吧!我会存够了一次给你的。”
  李刚很认真的跟吴喜说道:“我让你存着钱,是因为不急着用钱,你家里如果有急用了,你就尽管用吧,我每个月七八十的工资比你多的多,所以你家里有急用钱的时候,你尽管用,甭管是三年,四年,五年给我都可以的。”
  吴喜眼圈都红了点着头说道:“我知道了。”
  “你们两个也一样,一会儿把罐头带回去,我领你们的心意了,”李刚对着叶军叶光说道。
  “那不行,妹夫,我们东西都拿来了,你就收下吧,”叶军说道。
  “我都说了,我领你们两人的心意了,”李刚苦笑着说道:“关键是罐头我是真不缺啊。”
  看到两人疑惑的目光,李刚接着说道:“你俩还不明白吗?我能给你俩安排去罐头厂工作,再加上我和陈登科的关系,你们觉得我吃罐头会困难吗?”
  看到两人愣在那里,“行了,”李刚说道:“你俩也别在这里发呆了,你们等一会儿,进厨房拿了三个肉罐头,驴肉的猪肉的牛肉的又切了一盘卤味,又拿出两瓶二锅头。
  把几样肉菜都摆在桌上,叶军和叶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叶光说道:“姐夫,我听厂里的人说,肉罐头几个月都做不了一次,你家里随时都有啊!关键是牛肉和驴肉的罐头一年能做一次就不错了。”
  李刚把酒打开,说道:“都过来喝点吧,你们肯定也没吃晚饭吧。”
  叶光坐在椅子上说道:“姐夫,我们一下班就往你这里走,走了两个小时才走到的,还真没有吃晚饭。”
  叶军骂道:“你这小子,怎么那么不要脸啊?东西没送成不说,还想着在小刚家里吃饭。”
  “我愿意啊,再说了,我一个当小舅子的在姐夫家里吃点东西,怎么了,”叶光理直气壮的说道。
  叶军直接怼回去说道:“叶光你是真不要脸啊,明明比二妮大了一天,还好意思在这里装小舅子。”
  “你别瞎说啊,你就是我大哥,你敢瞎说,我都要跟你急眼的,我明明比二妮小了一天,”这个问题是叶光永远的痛,谁提他都不愿意的,反正这个小舅子他是当定了。
  李刚摇着头说道:“好了,都别废话了,赶紧过来吃吧,吴喜哥,你也过来吧!”
  吴喜还有点不好意思,李刚过去拉着他坐到桌上说道:“到我家里你就是客人了,你得听我的。”
  李刚给几人倒上酒,他就喜欢家里热热闹闹的,前世十几年孤家寡人,有阴影的,所以家里来了客人,他也特别高兴和兴奋。
  “姐夫,你这罐头驴肉和牛肉都太好吃了,”叶军和叶光可是难得这样喝着酒,吃着肉菜,平时在家里,喝酒哪里轮到他们啊,他们俩能尝一两口就不错?
  吴喜拿起酒碗对着李刚说道:“我嘴巴笨,也不知道怎么说感谢话,总之你的恩情,我们一家世世代代都记得的,”说完拿起碗喝了一大口。
  “好了,吴喜哥,你的感谢的话对我说的太多了,今天咱们兄弟几个就喝酒吃肉不提别的事情,”李刚喝了一口酒说道。
  “对,对,咱们就喝酒吃肉,吴喜哥你家才一份工作,我们一家都已经三份工作了,这要是感谢起来,不知道感谢到什么时候,所以咱们感谢的话都记在心里就行了,今天就是喝酒,”叶军也举着碗说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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