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碧雪一路光着脚跑,不断往回望,生怕有人抓住她。 她在医院里顺走了一件护士服穿在身上,但由于是被抬来医院的,所以没有鞋,只能光着脚跑。 她一直跑,地上尖锐的小沙石、杂物碎屑陆续刺入她的脚底,生生拉出地面一道血痕。 跑到医院外头,刘碧雪身上没有钱,没办法,只能找人借手机。 “大哥,能不能把你手机借给我,我想打个电话给我弟弟……” 被问借手机的人连忙避开:“神经病,谁知道你是不是要搞诈骗的。” 刘碧雪一连接了好几个路人,都没人肯借她手机。 大家的反应都担心手机被人拿了就跑,或者是什么新型的诈骗术。 刘碧雪第一次感到绝望。 对人性的绝望。 无可奈何,她只能抱紧自己,光着脚,朝着刘哲的住所走去。 她边走,边找人搭顺风车,边找人借手机,但都没人肯借给她。 在大冬天里,穿着单薄的护士装,刘碧雪整个人冷得几乎要倒下。 好不容易,走了将近10公里的路,刘碧雪终于走到了刘哲公寓门口。 可她无论怎么按门铃,都没有人回应她,只能蜷缩在门口的地上等刘哲回来。 一直等到了天黑,她几乎要昏过去时,刘哲才回来。 刘哲见她这样,也是险些吓了一跳。 脚底都是泥沙混着鲜血,几乎不能看了。 整个人头发凌乱,唇瓣发白,就跟天桥底下的疯婆子一样。 “姐——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去拘留所门口等了你一整天,都没等到你。” 刘哲连忙把姐姐扶进公寓,给她放水洗澡,给她煮方便面。 等刘碧雪换上羽绒服走出客厅,吃上热乎乎的面时,才有种好像要活过来的感觉。 她吃得有些猛,呛得直流眼泪。 刘哲心里头百味陈杂。 他已经许多年不曾见过他姐这副狼狈模样了。 父母离世,亲戚们不肯管他们,当时十六岁的刘碧雪带着他从村子里出来,去捡酒店的厨余。 当时的她很狼狈,却指着酒店说:“姐,以后一定要让你吃上里面的饭菜,热乎的,不是这些别人吃剩的。你信姐,姐一定会做到的。” 后来,刘碧雪真的做到的,越发地光鲜亮丽,穿名牌衣服,提名牌包包,永远都在镜子前面搞护肤,所以刘哲刚刚有一瞬觉得很心酸。 “姐,你还没说,你怎么出来的?我怎么都没在拘留所门口等到你。” “我……跑出来的。”刘碧雪把经过大概说了下。 刘哲吃惊地瞪大眸子:“姐,你这可是越狱啊!你……你不知道你今天可以放出来吗?” 刘碧雪也是一愣:“我不知道啊!” 随即,她反应过来:“是林清榆!一定是林清榆那个贱人要害我! 阿哲,那些看守所的人估计会找我,现在你这里也不安全。 快!你快带我去见陆老太。现在只有陆老太能救我!” 刘哲面露为难:“姐,现在的陆家,哪里是你我想进去就进去的。 老太太都下了禁令,不让你我过去的。你忘记了。” 刘碧雪眼珠子一转,拉着刘哲起身:“走,带我去见干妈。” 刘哲点点头,拿起手机,就带着刘碧雪打车去了干妈的家。 陆老太的表妹本来是不想理会刘碧雪的。 毕竟上次她已经说得很清楚,不会再管她的,但架不住刘哲这小子嘴甜,哄了她半天,终于是松了口。 刘碧雪见到干妈,直接噗通就跪下。 “干妈,你救救我,你帮帮我,林清榆我弄死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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