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燊听了这话,脸瞬间就黑沉了下来。 很好。 接走他老婆,还接走他的儿子! 这人真行! 凭借早上的记忆力,袁燊给五叔报了个车牌号:“帮我查下车主是不是林大壮,还有查下这个人的所有资料。” “好。”五叔应声,又转身拿来一袋热狗说,“六爷,这是你跟三爷要的热狗,是将军平常吃的那款。” “好。”袁燊坐在江梨家门口的大树下,找来几块砖头,一片大瓦片,快速砌了个小灶,然后生火,烤热狗。 撒了点油,滋啦滋啦。 热狗的香味一下子就飘了出去,引得江梨家里头的小黄狗忍不住跑了出来,冲着袁燊摇尾巴。 袁燊扬了扬手中的热狗:“想吃。” “汪汪。”小黄狗拼命摇晃着尾巴。 袁燊就扬了扬手中的热狗:“打个商量,换个狗名字?” 小黄狗听不懂,狐疑地看着他。 “小黄。”袁燊唤一声,就给它吃一口热狗。 如此反复,最后小黄狗就知道,叫“小黄”,应一声,就有香香的肉肉吃。 小黄狗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热狗肠,很快就被收买得服服帖帖,还会蹭袁燊的脚。 五叔轻笑一声。 叱咤江城的六爷啊,如今为了追老婆,居然放低身段去先讨好一条狗。 不容易啊! 这要是放在过去,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袁燊揉着狗脑袋,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脸色越来越臭。 他脑子里不可遏冒出一幕幕林大壮带着江梨和孩子去逛街,玩耍和吃饭的场景。 他们俨然一家三口,有说有笑。 哪里知道,他们只是单纯去镇上加工厂仓库盘点货物而已。 袁燊越想越嫉妒,恨不能把林大壮挫骨扬灰。 中间,五叔来汇报过一次,说车子确实是林大壮名下的,而且林大壮这人没有黑点,在村里口碑很好。 他是属于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毅然选择回乡,带着乡亲们走电商创业的路子,给村民带来了不少收益,改善了不少贫困户的生活。 在村里问起林大壮的,没有人不称赞他的。 末了,五叔还规劝袁燊,千万不能生气。因为对方背景干净,口碑好,他一动手,两人就高低立现。 “我不生气。”袁燊应着,然后开车扯旁边的柠檬树。 “我不生气。” 念一声,袁燊就扯一片叶子。 “我忍。” 念一声,袁燊就扯一朵小花。 “我不生气。” “我忍。” …… 扯着扯着,矮丛的柠檬树就秃。 而这时,刚好一束车光打过来。 林大壮的小轿车停在了不远处。他亲自下车,绕过去给江梨开车门,又给江小满开车门,帮他解开儿童安全座椅上的束缚,把人给抱了下来。 江小满怀里抱着一只小兔子,江梨和林大壮都用一种宠溺的目光看着江小满。 “大壮叔叔,谢谢你今天帮我抓了小兔子。” “不客气。”林大壮爽快揉了揉他的脑袋,就送着江梨母子往回走。 这时,看见这一幕的袁燊心都要碎了啊` 他站在角落里缓缓起身,幽怨又委屈巴巴喊了声。 “老婆~”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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