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跑出公寓后,怎么打陆勋的手机,他都没接。 寻了一圈,都没找到陆勋后,周南就发动老宅子的所有人去找。 袁燊和段肖白也加入找人的行列。 忽地,周南好像想到了什么:“别墅!三爷还有一套别墅,兴许是在那!” 大家都担心陆勋会寻死,只要一有希望,大家就都开着车跟着周南过去那套别墅。 果不其然,众人还没抵达那地,就远远看到别墅里透出一丝幽光。 不像是灯光,更像是烛光。 等抵达别墅,怎么叫门都没人开,周南和陆勋大哥直接踹门而入。 走进去就看到客厅里挺着一口双人棺木,地上都是心形的蜡烛。 周南说了声:“快,打开棺木!” 众人就合力推开棺木。 那棺木是石棺,盖子很沉,里面内锁设计,人进去了,关上,外头就打不开。 周南、陆勋大哥和段肖白都急了,只有袁燊淡漠地看着这一幕,也没帮忙。 “砸!”陆老爷子跺着拐杖,下令道。 周南立刻找可以撬开棺木的工具,疯狂砸了起来,也不知道触动了哪个机关,陆勋大哥一推,就把盖子给推开了。 众人朝里头一看,跟来的女人都哭了。 陆勋安然地躺在棺木了,与他一起的,还有当年那个根据林清榆一比一定制的蜡像。 此时,陆勋穿着黑色的西装,林清榆的蜡像穿着陆勋为她定制手工钻石婚纱。 “两人”并排躺着,陆勋牵着“她”的手,表情安详,嘴角有淡淡的笑意。 他是一心想死,想让自己窒息而亡。 只可惜,早了一步,棺木就被撬开了。 “好吵。”他不耐地开口,淡漠地从棺木里爬了出来,“你们吵到我和阿榆了。” 陆勋面无表情从棺木里走了出来,整个人像失去了所有支撑力一样,跌坐在地上。 陆老爷子含着老泪,扇了他一巴掌:“你死了,我和你妈怎么办?你叫两个孩子怎么办?” “我管不了……太疼了……我要去陪阿榆,她等我太久了。” “你……”陆老太老泪纵横地摇摇头。 她以前只希望子女夫妻感情和睦,现在却只盼着老三,能爱阿榆少几分,这样他的余生才不至于那么苦。 袁燊则在听到那句“太疼了”就走了。 没人比他更懂得三个字的沉重。 陆老太见怎么也跟这个儿子说不通,就让老宅子的人把孩子送到陆勋这里,强塞给他,还留了两罐奶粉。 “你自己看着办,这是你和阿榆的孩子!” 说完,一行人就走了。 两个孩子已经有六个月了,勉强能坐一小会,但坐着坐着就倒了下去,特别好玩。 小小一团,朝着爸爸爬去,像是见到什么好玩的玩具一样。 因为老宅的人整天给他看爸爸的照片,教会他们叫爸爸,这会儿他们看到真人,更加兴奋。 老大摸了摸陆勋的脸,奶气叫了声:“爸爸。” 老二爬到爸爸的身上,吧唧就亲了他脸颊一下。 陆勋摩挲着两人脚环上的银牌子,上面雕刻着“时安”、“时野”。 他知道,那是阿榆一笔一划刻下的。 那一瞬,一滴滚烫的眼泪掉了下来。 再之后,两个奶娃子饿了,嚎啕大哭。他没办法,只能起身照顾孩子。 他可以不吃,可以饿死,但不能饿死阿榆喜欢的两个孩子。 再之后,陆勋似乎也恢复正常了。 离开了别墅,去了山顶阿榆离开的地方,先钉了一块大桩木,然后用铁链像栓狗一样栓住叶云裳的脖子,把她固定在那桩木上。 他说:“余生,我们就一起过吧。” 叶云裳愣了下,就看到陆勋褪去那一身西装,像个农夫一样,收拾那废墟,一点一点地收拾,然后再从山上选木材,一根一根地锯,慢慢地在原来的废墟上盖了一个木房子。 他说要和阿榆在这里住一辈子。 尔后,他又给她盖了个狗木屋,又弄个个小庭院,种了很多花花草草。 每天,他都去半山腰一个天池里钓鱼,然后上山砍柴,做饭吃饭,给花木浇水,过得像个农夫一样。 然后再把吃完的剩饭剩菜丢在一个狗盆子里,让叶云裳吃。 偶尔,叶悠然被允许上山,就给叶云裳带来好吃的东西,帮她洗澡换衣服,但全程,那狗链都不许摘下来。 偶尔,天气好,不冷不热,陆勋也会让两个孩子上来住一段时间。biqubao.com 但这里,酷暑没有空调,寒冬没有暖气,就让两个孩子回老宅里。 两个孩子没有妈,是被宋嘉禾段肖白、周会长夫妇、林清榆的闺蜜陈绵绵轮流带大的。 偶尔,两个孩子也会去袁家陪陪袁燊。 据说有一次,弟弟小野要去袁家后院钓鱼,结果被意外跑出来的小龙虾咬到脚。 一气之下,老大时安就把整个小龙虾池子的龙虾全部捞起来,一条条打死,说是咬了他弟弟,他要灭他们全族。 当时,整个袁家的佣人都默了,然后吃了很长一段冰冻小龙虾。 春去秋来,这一年的寒冬,雪下得特别大。 叶云裳被拴在庭院里,特别冷,冷得直发抖。 她不停地叫嚣着:“陆勋,你放我进去。陆勋冷死我了。王八蛋,你……” 喊到最后一句的时候,陆勋幽幽走了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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