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燊说话简单粗暴:“关你屁事。” “六爷,我喜欢陆薇小姐。我之前不是让江梨跟你说……” 张志明话还没说完,就被袁燊怼了回去。 “不用想了,陆薇不会来,她也不会看上你。” 袁燊眸底满是轻蔑,狠狠灼伤了张志明。 张志明冲着他的背影,不甘地问:“六爷就这么看不起我们这种人吗?我们这种人就没资格去喜欢别人吗?” 袁燊扭头轻慢看了他一眼:“你的喜欢,对我来说,一文不值。” “那江梨的呢?” 袁燊讥讽扯起嘴角笑:“少拿自己跟江梨比,你不配。” 话还没说完,陆勋就走了过来,把话接了下去。 “张先生不懂吗?如果不是我的兄弟看上江梨,那江梨的喜欢是一文不值的。她值是因为,两人心意相通。” 张志明唇瓣张了张:“你怎么知道……” 话还没说完,陆勋就打断了,笃定道:“我知道,我是他叔叔,我怎么不知道? 我们陆家人眼光很高的!陆薇之前喜欢的是六爷,你觉得你一个没有工作的海归人士,跟六爷有可比性? 张先生,人贵自重,不该你妄想的,不要妄想。 别说陆薇不会看上你,就算真的被猪油蒙了心,我这个做叔叔的,也会帮她把这层猪油剐掉。 你的人,进我公司都不够格,更别说泡我侄女了。江城陆家的门,可不是这么容易进的。” 说完,陆勋和袁燊收回视线,前后脚离开。 三爷的话轻飘飘,并不凌厉,但张志明却觉得他把他的男人尊严一层一层剥开,狠狠踩在脚底下揉虐,带着他们那个阶层的优越感。 他很想反驳,却一句话都反驳不了。 他没想到,原来陆薇是陆家的孙女。 怪不得能开得起那么好的跑车。 众人在沙滩上吃马腿,喝红酒,张志明已经没脸凑过去了,只能回到房间吃泡面。 夜风清爽,一群人对着明月喝酒。 林清榆怀孕,就喝葡萄汁。 众人谈天论地,将军咬了一根串串,放在地上的纸盘子上,推开段小美。 段小美站起来,伸出舌头舔了舔,吃了两块肉肉,把剩下两块肉肉的纸盘子推给将军。 将军也吃了起来,吃完再去要,如此反复。 两只狗子吃饱喝足,也趴在地上吹海风。 忽地,将军就伸出一只毛茸茸前爪,轻轻地,轻轻地按住了段小美的一只前爪。 段小美看着他傻呵呵地笑,小舌头粉粉的,伸了伸。 将军怪不好意思地看向前方海浪。 篝火晚宴结束后,众人各自回房。 江梨有些别扭:“今晚,我想跟嘉禾姐一起睡。” 袁燊看着她笑:“可我今晚想跟我女朋友睡~” 江梨面上一涩。 袁燊轻哄道:“你们大学生男女朋友出去旅游,住一个房间不也很正常?” 最后,江梨都不清楚怎么迷迷糊糊就被袁燊给哄了进去,两人还躺在了床上。 刚开始还能聊会天,但袁燊大掌就从她后背的衣摆滑了进来,从她的尾椎一节一节往上走,最后落在她的内衣卡扣上。 江梨浑身战栗。 …… 这边,段肖白跟宋嘉禾坐在露台上泡茶,完善上次的合作计划。 三爷在房间里给老婆泡脚,按摩。 一群人各自甜蜜,就连将军也握上小美的爪爪了~ 他们都关闭了通讯,不上网,不关心外面世界发生什么事,哪里知道叶云裳这几天经历了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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