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胜国闻言,脸色微变,连忙拉了拉林妙妙的手,示意她不要挑事。 “是这样的。三爷低调……”林胜国还想打圆场。 但话还没说完,陆勋就温笑回答道:“我陆某送的,自然是价值连城的礼物。稍安勿躁,礼物会在高潮的时候献上,待会大家都能一同目睹。” 林国胜面上一喜。 三爷都这么说了,这份礼物一定很豪华! 林清榆其实也不知道所谓的礼物是什么,被陆勋绕得云里雾里的,搞得她也很好奇到底是什么。 众人看到三爷,开始一下子就涌上去恭维三爷,借着这个机会跟三爷攀关系。 平日里,一些级别太高的宴会,他们去不了,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遇到三爷,肯定不能放过。 林妙妙见众人都跑过去恭维林清榆和三爷,面上有些不爽。 慢慢地,人越来越多,都围着三爷讨论金融,林清榆就识趣自己退出,留给他们男人去交流。 林清榆刚落单,林妙妙和林家俊就围了过来。 林妙妙宣誓主权般扬起自己手中的钻戒。 “姐,朱少送给我的。怎么样?比你的钻戒大吧?听说你的钻戒价值快上亿,那我这颗估计得几个亿吧。” 身侧的名媛们听到她这么一说,瞬间哗然,纷纷都盯着林妙妙手上的钻戒看。 林妙妙被崇拜目光盯得有些飘飘然。 林清榆扭头就想走:“无聊。” 林家俊拦住她:“拽什么拽,林清榆,现在不止你一个人嫁得好。我们家林妙妙也即将嫁入豪门。 你嫁进陆家又如何?陆家这么多个儿子,这么多个男孙,到时候家产分割起来,一个人能拿到多少? 但我们妙妙就不一样了。妙妙嫁进朱家,朱少可是朱家唯一的儿子。连女儿都没有,到时候整个朱家可是朱少和我们家妙妙的。” 这话刚好飘进了朱夫人的耳里。 她听后心里头很不舒服。 她来之前,特地问了自己儿子对这个林妙妙的想法。 自家儿子说,只想赶紧甩掉这个麻烦精。 说脑子跟塞了屎一样。 可听说三爷想跟林家修复关系,给林胜国举办了个生日宴,朱少这才让自己的母亲过来打探打探情况。 若是真的,倒是可以勉强娶了这个女的,日后跟三爷做连襟,怕是朱家能更上一层楼。 朱少还特地吩咐,如果林妙妙再欺负三爷的太太,一定让他母亲必须手起刀落,斩断两人的关系。 不要留一丝遐想的空间。 朱夫人刚刚听了林妙妙和林家俊这话,暗暗摇摇头,走入人群里。 这边,林家俊还在继续说难听的话。 “你别以为搅黄了我和宋嘉禾,又和宋嘉禾搞什么创业,就可以看不起我。 等我妙妙嫁进朱家,带着我们一家飞,到时候你什么都不是。” 林家正也附和了一句:“是啊,从小到大,还是妙妙命好,运气好,对哥哥们也好。” 林清榆翻了个白眼转身,一群白眼狼,就会道德绑架她,思想控制她,欺负她,对他们好干嘛。 这时,林妙妙不甘心力气打在棉花上,忍不住扬起手上的钻戒,对着林清榆的背影喊。 “什么?姐姐,你不相信朱少送给我的钻戒是真的?” 这声音还真不小,一下子就把众人的注意力给拉过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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