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心想,天天见到你,难道不会很烦吗? 但他不敢这么说,只能试探性道:“太太或许是想跟你保持适当的距离感。听说这样有助于增进夫妻感情。” 陆勋托了托鼻梁上的金边眼镜,讥讽一笑。 “周南,怪不得你是单身狗。” 周南脸一僵:…… 不带这样人身攻击的。 “真正相爱的人,恨不能天天黏在一起。” 周南:…… 这怕不是恋爱脑吧! “太太不想去陆氏,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不够爱我。凭什么她能跟宝宝天天在一起,就不能跟我天天在一起?你觉得我说的有没道理。” 周南:…… “好吧,三爷,你这样说太太确实不够爱你。” 声音落下,陆勋面色黑个彻底。 “周南,你是想死?非洲那边最近有个项目,看来你是很想去?” 周南哭笑不得:“三爷,这话明明是你说的。” “闭嘴!” 周南想哭:…… 怎么恋爱中的男人也有点胡搅蛮缠啊?! -- 另一边,周会长太太陪林清榆一连看了好几个场地,两人都觉得不太适合。 不是租金太贵,就是地段偏僻。 周会长太太不忍林清榆怀着孕太累,就说今日到这里结束:“阿榆,我让司机送你回去吧。你是要回陆家老宅吗?” 林清榆想了下:“送我回林家吧。 你上次问我娘家的事情,我觉得我也是该回去看看。毕竟我爸之前给了我五百万参加基金会竞选,又在陆氏股票上出面支持。从子女的角度,也该回去。” 周会长太太点点头,把林清榆送回林家。 刚进门,林家俊就没好气问:“你来干什么?” 林清榆完全无视林家俊的刁难,缓缓走到客厅沙发茶几边上,放下礼物:“林先生,我来看我爸。” “林先生?”林家俊眉头拧得死死的,声音拔高了几分,“你叫我林先生?” “嗯,林先生莫不是忘了,我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 林清榆淡定坐了下来,看向一侧的佣人王妈,问,“我爸呢?” 王妈面露惶恐地看着林清榆,像在看什么灾星一样,离得远远的。 “老爷……老爷在书房。” 林清榆起身,就要朝着二楼走去。 刚走两步,林家俊就拦住她:“爸,不会见你的!” “为什么?”林清榆眸底闪过一丝诧异。 这段时间,她爸的表现很明显,处处要跟她套近乎,是想巴结陆勋的。 林清榆不信,他会不想见她。 林家俊冷笑一声:“还不是托你的福,爸差点被你害死。” 声音落下,林妙妙刚好也从房间走出来,要下楼,看到林清榆时,像是见鬼似地大叫。 “啊姐~你……你怎么来?” 不待林清榆回答,林妙妙就戏很足地跑回房,边跑边扯着嗓子说:“姐,你自己坐,我……我想起还有张面膜没敷……” 说完,砰一声。 林妙妙大力关上门。 一旁的佣人王妈变了个脸色,跟刚才惶恐的模样俨然不同。 她嘚瑟地勾起嘴角:我就不信,林胜国还敢见你。 王妈刚转身,这时二楼书房门传来“咔嚓”一声响,林胜国走了出来。 “阿榆,你上来坐吧。” 王妈身子骤然一僵,扭头看向林胜国时,眼底闪过一抹狠劲。 林清榆没注意到死角里的王妈,径直绕过林家俊,朝着二楼书房走去:“爸,我来看看你。” “好,你坐,你坐。”林胜国生硬地比了比手势。 林清榆缓缓坐下,想起刚林家俊说的话,半开玩笑问。 “爸,最近家里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吧?您的身体也如常吧?我刚怎么听林家俊说我差点害死了你?” 声音落下,林胜国老皱的脸骤僵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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