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腹黑三叔闪婚后真香了_第328章 阿榆怀孕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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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是周末,林清榆睡到快十点才起床。
  有种怎么睡都睡不够的感觉。
  看了眼时间,她囧得厉害。
  “抱歉,睡这么晚。”
  周会长太太笑得和蔼:“抱什么歉,年轻人能睡是福。在干妈家,你想睡多久就睡多久。咱们家没那么多破规矩。”
  “谢谢干妈。”林清榆刚下床,就莫名其妙干呕了几声。
  觉得尴尬,她解释了句:“可能是饿得太厉害了。”
  周会长太太左右打量着她:“阿榆,你该不会是……有了吧?”
  林清榆愣了下,随即否定。
  “这怎么可能?你别忘了我的体检报告上可是写着多囊。
  这个病要怀孩子不容易。而且陆勋还吃着避孕药呢!”
  周会长太太想想也觉得是,但还是忍不住嘟囔了几句。
  “那个李梦澜不是说换了药吗?她说到底也想你早点怀上,省得陆延还打你主意。”
  林清榆不敢多想,耸了耸肩。
  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
  “谁知道她什么时候换的。算了,不想了。跟陆勋的婚姻,还不知道走不走得下去呢。”
  周会长太太连忙打断她:“别瞎想。我看那货挺在意你的。我可跟你说,昨晚他连夜来了!”
  林清榆面上划过一抹诧异。
  “我看得出他很在意你。我昨晚也问了那白月光的事情,他说纯属谣传,心里头只有你。
  答应干妈,有什么事呆会跟他说开,别自个一个人胡思乱想。”
  林清榆点了点头:“其实,我是信他的。
  他对我怎么样,我心里还是能感觉出来的。
  就是偷偷吃避孕药这事,加上还有个叶云裳,我总忍不住多想。
  昨晚脑子里乱得很,一下子相信他是心里头有我,一下子又否定自己。
  心烦意乱,我不知道哪里可以去,就走到您这里了。”
  周会长太太上前拍了拍林清榆的肩头:“傻瓜,我既然认了你作干女儿,就把你当成女儿看待。你能相信我,能来找我们,我很开心。
  同样的,呆会若是三的回答让你不满意,你也不用跟他走。
  干妈巴不得你留在这里多住几天。你不用委曲求全的。”
  林清榆心口涌起一阵暖意。
  也感受到周会长太太把自己当成独立的个体,尊重她,跟林胜国完完全全不一样。
  洗漱后,林清榆就跟着周会长太太下楼。
  这会儿,周洲也刚醒,顶着鸡窝头,揉着惺忪睡眼冲着林清榆甜甜地喊。
  “姐。”
  “周洲。”
  之前周洲考研究生的时候,林清榆辅导过他一阵子,两人关系不错。
  对多了这个弟弟,林清榆心里头也很是喜欢。
  尤其是周洲,太会撒娇,太可爱了。
  周会长太太看着眼前两人有说有笑的模样,就想起之前自己动过要凑合两人的心思。
  但最终碍于撬陆明华墙角不好意思,就没这么干。
  要是早知道陆明华压根就没把这个准儿媳妇放在心上,她当时就动手了!
  哪里还轮得到陆勋这小子啊!
  唉。
  周会长围着围裙,亲自端出早餐。
  “来来来,阿榆,尝尝干爸的爱心早餐!”
  林清榆不好意思:“这都快成爱心午餐了。”
  “阿榆,那你可就不知道了。咱们家,一到周末,十点吃早餐就算是早的了!通常都是十点吃一顿,下午三点吃一顿。”
  林清榆笑着,知道周会长这样说是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
  但不知道为何,她越来越喜欢周家。
  在这里,她难得体会到家人的温暖。
  跟陆勋那种夫妻关系的家人不同。
  周家更像她的娘家。
  林清榆刚坐下,周会长和周洲就忙活着给她餐盘。
  一家四口谈着新闻,有说有笑。
  周会长感慨:“等老大回来,咱们一家五口,人就齐了!”
  林清榆这才想起周会长还有个大儿子,她曾远远见过一两眼,眉眼深邃冷傲,气场强势,与陆勋不分伯仲。
  周会长太太笑着打趣:“阿榆,老大听了我认你做干女儿这事,还说出差回来要给你带份礼物呢。”
  “好,那等回头,我请大家出去吃一顿。”林清榆听懂暗示,感激又感恩看了周会长太太一眼。
  周会长太太这是在告诉她,认她这件事情,她家里的大儿子也不反对。
  四人吃着早餐,周洲忍不住邀功似开口。
  “姐,我昨晚帮你出了口恶气。”
  林清榆愣住:“出什么恶气?”
  周洲抬了抬下巴,示意林清榆看向楼梯处。
  “我昨晚让姐夫睡佣人房了。堂堂江城三爷,睡佣人房,哈哈哈哈……肯定会睡不习惯。”
  林清榆咋舌:“他肯?”
  这身份摆在那里呢!
  声音落下,佣人房门咔嚓一声打开。
  陆勋顿直西装走了出来,气场凌盛,仿佛那个睡佣人房的不是他一样。
  看到林清榆时,眉眼一秒变得温润,声音透着几分委屈。
  “老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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