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华脸都气绿了。 就算不加上陆鸿霖的10%,只算上陆震北的,她也不可能有赢的胜算。 她真的低估了陆家三兄弟的团结! 跟她娘家的兄弟互相算计完全不同。 而此时林清榆也大受震撼,甚至以嫁进这样一家而感到荣幸和骄傲。 陆明华下不来台,指着陆勋道。 “就算你股份比我儿子多又如何? 你的腿是瘸的,要坐轮椅的。 试问哪家上市公司的总裁是个坐轮椅的! 这不是有损集团形象吗?” 林清榆听了这话,忍不住护夫:“陆明华女士,我老公只要伤的不是脑袋,就能带领大家赚钱就行。 哪条法律规定坐轮椅的人不能当上市公司负责人?现在是竞选当总裁,又不是当皇帝。” “对!我觉得三爷有能力、有手段帮我们开好陆氏这艘大船!”一个股东站出来附和,反正大局已定,他们也不介意送个顺水人情。 “就是啊,三爷夫人随随便便跟媒体记者说几句,第二天,我们的股票就止损了!不支持三爷,支持谁啊!” 陆勋听了这话,满意地点了点头:“我太太确实很旺我。” 林清榆听了,面上忍不住羞涩。 这家伙,别人说恭维的话,他怎么顺竿子往上爬呀! 一点也不低调。 但她听了,真的很开心。 不一会儿,众人都开启狂夸模式。 “那是,三爷夫人看起来就很有福气的样子。” “对对对,三爷夫人天庭饱满,一看就是旺夫命!” “三爷好福气啊!” 林清榆被人夸得都不好意思了。 这还是以前那个被家里人说是“丧门星”的自己吗? 反观陆勋,淡定自若地接受众人的夸奖,宛若皇帝心安理得接受进贡一样。 等一轮夸完了,陆勋认真看向陆明华:“现在,前二嫂还觉得我不适合坐到这个位置吗?” 适时,陆鸿霖起身,把总裁的位置腾了出来。 陆勋直接站了起来,走到正位上,双手抵住会议桌,眸色锐利如鹰隼般地看向陆明华。 “你再看看,我现在能不能坐这个位置!” 陆明华看着陆勋,惊讶得像见鬼一样:“你……你……怎么站了起来?” 陆延也诧异地看向林清榆,看她神色自若,忍不住说了句:“你早知道了?” 林清榆淡笑回应:“若是李梦澜家里人来闹那天晚上,你没躲起来,你也会知道的。” 陆延一噎,羞愧难当低下了头。 而在场的不少董事们则轻呼了一口气。 原来三爷的腿好了啊! 幸好没站错队。 很快,总秘书就宣布股东大会决议,由陆勋担任下一任总裁。 会议刚结束,陆明华黑着脸甩门而出。 陆延也跟着灰头土脸离开。 不少股东围上来恭喜陆勋,还有很多文件和流程要走,林清榆嫌人多,就先走了出去。 没走几步,就听到走廊尽头传来陆明华和陆延争执的声音,好像还提到了她的名字。 林清榆下意识朝前走了过去,就听到陆延埋怨的声音。 “妈,你这下满意了?我都说我没兴趣当总裁,你非要我来!这下丢脸丢到家了!” 陆明华也是郁闷到极点。 明明她差点就拿到了那个总裁那个位置了! “都怪你爸!哪有当父亲的,不把股份传给自己的儿子,转而交给弟弟!我都要怀疑你是不是他亲生的了!” 陆延无语叹道:“妈,你说你当初不把阿榆推给三叔,能有些现在这么多事吗?” “儿子,你就别说了,妈已经够后悔了! 我哪里知道林清榆值这么多股份啊! 要早知道,我早就让你们结婚了。 再说,妈不是看你平常也不怎么理林清榆,以为你也没那么爱她……” 陆明华话还没说完,就被陆延给打断了。 “不,妈,我很爱阿榆。你不知道当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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