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华直直朝着林清榆走去。 林清榆眉头一跳,心想真晦气,怎么今儿一个两个都找她麻烦。 可没想到,下一瞬,陆明华越过她,停在李梦澜跟前,咬牙切齿道:“贱人!” 说着,她恨铁不成钢看了旁侧的陆延一眼:“你怎么把她带来了!” 陆延垂下眼眸:“爸说让我做个有担当的人。师妹又说家里闷,我就带她出来走走。” “糊涂啊!”陆明华跺了跺脚,凌眸剐向李梦澜,“哪里来的,滚哪里去!这里不是你这种鞋乡下人呆的地方!” 李梦澜脸色一白,手中的玻璃杯故意掉在了地上。 砰一声,周围的人都寻声看过来。 李梦澜瞬间影后上身,一副被陆明华吓得瑟瑟发抖的模样,双眼泪汪汪道:“阿姨,你别生气,我这就走。” “你——”陆明华也是成精的人,怎么会不懂李梦澜的“招”! 她气得唇瓣直颤,刚扬起手,就被一只大掌给包住。 陆明华愣了下,侧眸看去:“鸿霖?” 陆鸿霖风尘仆仆赶过来,见到这一幕连忙拦住陆明华:“你跟我来。” 说着,陆鸿霖就把陆明华带到会场外花园幽静处。 “明华,你不会不明白,刚刚在那样的场合打李梦澜,结果会是什么?” “会是什么!”陆明华简直要气炸了,“我还打不了一个小贱人!” 陆鸿霖低哼一声:“是,你打她,是爽了。但别人就会说我们陆家以大欺小,看不起这种从小乡下来的女人。 到时候,舆论炒一波,再来个地域、出身歧视,我们陆家就会在处在风暴之中。 到时候,迫于舆论,阿延很可能得娶李梦澜。” 陆明华闻言,气焰消退了一半。 她这会儿才后知后觉,刚才险些着了李梦澜这个小妖精的道! “我还没说你呢! 李梦澜连林清榆一根脚指头都比不上! 林清榆我都看不上眼,你居然让陆延带着那样的女人出现会场。 你不知道这样等同于向江城的富豪圈宣布,李梦澜怀着我们阿延的孩子,即将嫁入豪门吗?” 陆鸿霖捏了捏眉心:“别提了,我也是在实验室刚听说这事,连忙赶过来的。 我只是让阿延学会有担当,毕竟是孩子的爸爸,孩子的生母有什么需要,也是要提供物质经济上的帮助。 我没打算让阿延娶自己不喜欢的人。谁知道他……” 陆鸿霖以前一直以这个研究生儿子为傲,也很欣赏他对工作的狂热态度。 可如今想想,他们夫妻俩把儿子培养成了高分低能啊! 这样的场合,能带个不清不楚的女人来吗?! 陆明华和陆鸿霖这对还没离婚的夫妻,一时半会气得够呛。 陆鸿霖最后警告了陆明华一句:“气归气,恨归恨,你别乱来。不能干违法的事情。” “嗯。”陆明华闷声应着,心里头却是另外一番盘算。 林清榆看到陆明华被李梦澜拿捏,差点笑出了声。 真的是恶人自有恶人缠! 此时,会场里又来了一群老熟人。 是林胜国、王美凤、林妙妙和林家俊。 林妙妙听说陆延今天会出席,特地让林家俊找人要了邀请函,死皮赖脸跟着过来。 林妙妙和林家俊在会场里看到林清榆,下意识就走了过去。 两人异口同声问:“你来干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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