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三婶啊。”陆勋毫不掩饰看向林清榆,抬了抬下巴指向她。 林清榆面上一涩,感觉当着小辈的面被撩了一把。 陆薇翻了个白眼:“三叔,你们俩这个结婚梗,还能不能过去了?” 说着,陆薇担心陆勋责难林清榆,主动挽起她的手,将人往外带:“嫂子,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就当作早上让你给我买衣服,还有我动你化妆品的道歉。” 到了饭点,林清榆也没有拒绝。 她刚刚走出房门就是想安排午餐。 “三……”林清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陆薇强行给带走了。 路上,陆薇严肃教训道:“嫂子!你怎么可以拿三叔当挡箭牌呢? 我跟你说,三叔出车祸后,权势大不如从前才好说话的。 要换作以前,你这样编排他,早被他扔海里喂鲨鱼了! 反正,这事,你可不许再说了。” “……好。”林清榆笑笑,解释不通,干脆也不解释了。 陆薇见林清榆没再说结婚的事,肉眼可见开心了起来。 她把林清榆带到一家日式料理店。 “嫂子,这间店是妈咪最喜欢的店。” 说着,陆薇挑了挑眉:“你懂的,以后你可以带我妈咪来这里吃。” 不待林清榆回答,陆薇就指了指前面的小隔间说:“嫂子,你先去占位置。我去下洗手间就来。” 说完,陆薇拿着手机,朝着洗手间走去。 刚到洗手间,陆薇就给陆延打电话:“哥——搞清楚了,就是嫂子故意气你的,根本就没看到结婚证。” 手机那端也传来陆延笃定的声音:“她说和三叔结婚,你觉得我会信?” “就是。这应该是本年度最大的笑话了!” “嗯,薇薇,你再帮我哄哄你嫂子。妈那边,我已经跟她说了把分红卡给阿榆的事情了。” “没问题!哥,交给我,我一定会帮你看好老婆的!” 此时,林清榆看到一个空卡座,就掀开了布帘想走进去,结果身后响起女人不悦的声音。 “你干什么?这里有人!” 林清榆听到熟悉的声音,眉头一皱,刚转身就对上陆明华那张不耐的脸。 两人见是对方,都怔了下。 “你怎么会在这里?”陆明华声音高了几分,“好啊,我还想找你呢!没想到你居然找上门了!” “我和你没什么话好说的。”林清榆淡声应着,转身就想走。 陆明华以为她心虚,用力扯住她的手臂。 “你别走!把话说清楚! 林清榆,我以前还真是小瞧你了! 你居然鼓动陆延,让他把银行卡给你! 你要不要脸?!” 林清榆眉头皱了下:“我没有,而且我也不可能会要陆延的银行卡。” “你以为说这话,我会信?”陆明华激动过头了,忘记林清榆已经结婚这茬,反而把自己代入准婆婆的角色里,越说越激动。 “我跟你说,想拿我儿子的工资卡,没门!” 声音落下,不少卡座里的人都走出来看热闹。 其中一位年纪也是当婆婆的人多嘴问,“妹子,怎么了?” 陆明华气呼呼指着林清榆:“你说,天底下有没这样的道理! 儿子的银行卡是不是应该由亲妈保管? 这个女人居然让我儿子来跟我要银行卡! 这不是有心机的毒妇,那是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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