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榆面上火烧火燎地红了起来,羞涩地喝下交杯酒,就推着陆勋到床边。 其实,她本来想拒绝的。 昨晚陆勋给她的体验确实不太舒服,甚至有些感到恐惧和害怕,所以洗澡的时候,她特地挑了件宽松保守的纯棉睡衣。 但想到今晚陆勋给自己太多太多的惊喜和感动,又不忍拒绝他。 此时,林清榆紧张地躺在床上,觉得穿着卡通印花睡衣的自己蠢极了。 都不知道陆勋这样年龄的成熟男人,对着这样的自己,怎么啃得下去。 床垫突然一沉,林清榆察觉不对劲,看着陆勋。 “你的腿。” 陆勋:…… 失策了。 太兴奋,竟然自己上床! 经过林林清榆这么提醒,陆勋就做出费力双手撑着床垫的感觉,然后解释道。 “就小腿没感觉。靠手臂撑着,自己可以上床睡觉,下床坐轮椅。生活能自理的。” 林清榆听到“生活能自理”,面上有几分不太好意思:“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刚刚是太震惊了。” “没事。老公的身体情况,确实应该让你知道的。是我不对,是我没跟你沟通。” 林清榆没想到陆勋竟然会这么说,心里头一暖,眼前就罩下黑影。 陆勋双膝跪在她腰侧,双手撑在她身子上方,继续说道。 “小腿没什么感觉,到膝盖上方……一切正常。你昨晚也知道的。” 林清榆咬了咬唇瓣,小脸瞬间红到极致。 陆勋低笑着,俯身下去亲她。 温柔的,缠绵的。 像是小时候看到很喜欢的零食,舍不得一口吃掉般,慢慢地品尝着。 林清榆被撩得身子有些软,加上喝了酒,整个人沉溺在这种温柔里,忍不住哼了一声。 她觉得丢死人了,连忙伸手抵住陆勋的胸腔,别过脸道:“你去关灯。” “能不关灯吗?”陆勋似是认真在沟通。昨晚光线不好,他到现在都觉得有些遗憾。 “我想看你。” “不要。”林清榆摇头,羞得都想把脸埋到被单里了。 陆勋觉得有些遗憾,但还是关了床头灯。 不急,以后有的是机会。 关了灯,陆勋就再次吻上林清榆的唇瓣,在她耳侧诱惑道:“老婆,你闭上眼睛。” 地上还有些电子蜡烛。 还有些许微弱的光。 他不想老婆察觉异样。 林清榆听话闭上了眼睛。 只觉得这一次,陆勋好似习得要领,不再野蛮,变得温柔又灼人。 …… 次日,林清榆睁开眼,就对上陆勋痴迷的目光。 陆勋起得比她还早,坐在床前的轮椅,也不知道盯了她多久。 林清榆有些不好意思别开脸,忽然想到什么,身子猛地一惊。 她抓起手机看了眼时间:“糟了,怎么这么晚了!闹钟也没响!” “别急,早餐做好了。周南开着车在楼下等你,不会迟到的。闹钟是我关的,我想让你多睡会。” 林清榆心口一暖,惊讶地问:“你做的早餐?” “不是。”陆勋哑笑,“每天早上,老宅的阿姨都会过来做早餐再回去。不过陆太太要是喜欢,我以后可以学着给你做。” “不用不用。”林清榆连忙起身洗漱。 陆勋腿脚不方便,她怎么可能会要求他做饭呢! 她本来把闹钟提前闹了一个小时,正是想给他做早餐,没想到他起得比自己还早,还关了闹钟。 洗漱后,林清榆推着陆勋到餐桌,两人一起坐下来吃早餐。 拿起勺子时,林清榆这才注意到自己右手无名指上的心形钻戒。 戒指是昨晚陆勋给自己套上去的。 到后头,她是半点儿力气都没有。 陆勋套上时,她连声音都懒得哼一声,却记得他好似还精力旺盛地亲吻着她的手,亲吻着这枚钻戒,说着甜腻的话。 想起那画面,林清榆脸颊又瞬间红了起来。 “怎么了?”察觉到林清榆异样,陆勋低低问出声。 “没什么……我就在想这戒指太名贵了,戴去学校可能不太适合,我想放在家里。” 担心陆勋多想,林清榆主动解释。她素来低调,不太喜欢张扬,引人注意。 “这粉钻不值钱。”陆勋轻描淡写着解释,顿了一会儿,又满眼真诚看向林清榆,“就是我一点小心意。我想别人家妻子有的,尽我的能力给你。如果你觉得确实不合适,那我给你买个不带钻的?” 林清榆心口满是感动,连忙摇头:“不用这么麻烦了。我就戴这个就行。我原本就是想这戒指应该很贵,不想戴着上课,怕给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不过现在看,也许是我多心了,就戴着吧。” “好。”陆勋嘴角暗暗勾起。 开玩笑,这可是他的标记! 怎么能摘掉! 他现在是恨不能告诉全世界,林清榆就是他合法的妻子! 叫那些觊觎她的男人打消不该有的心思! 两人吃完早餐,陆勋就借口回公司,顺道送林清榆上班,把林清榆送到了学校。 半路上,林清榆让周南停车,自己去超市买了几盒糖果,才急冲冲上车,对着陆勋解释。 “给同事们带点喜糖。” 其实刚刚决定把戒指戴去学校的时候,她就做了个决定。 既然结婚了,跟过去彻底割舍了,就不能处处隐瞒。 她现在是陆勋的妻子。 必须认清这个现实,才能把日子好好过下去! 陆勋见她肯公开两人的关系,薄唇愉悦勾了起来。 刚抵达学校办公室,同事们就热络围了上来。 “清榆,恭喜!” “值得祝贺啊!” 同事们你一言,我一言,搞得林清榆都有点懵。 “你们都知道了?” 同事们笑着说:“网上都公布了!” “啊?网上?”林清榆这下更懵了,“网上怎么会公布我结婚的消息?” 说着,她打开手中的礼袋,把巧克力礼盒拿了出来,不好意思笑笑说:“昨天刚领的证,今天请大家吃喜糖。” 同事们:…… 我们说的是同个事情吗? 这时,平日里与林清榆要好的陈绵绵冲了过来,尖叫了声。 “啊——阿榆,你结婚了?昨儿领证了?” 不待林清榆回答,她又双眼放亮地盯着林清榆手上的粉色心形钻戒。 “哇塞——这钻戒也太漂亮了吧!没想到陆延那个榆木脑袋,居然还会送这种心形的粉钻啊!” 声音落下,林清榆面色透着几分尴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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