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县令爷_第1411章 遥遥领先的婚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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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此间事了,咱们便可回到大辽。”耶律强体会不到她的想法,转着别的念头,“到时候阿莎便无需再受这些周人的折磨。那之后按约定,只要狼后不回大周,阿莎便不需要再回这里。纵然您百年之后,我也会设法照顾好她,绝不让她吃苦。”
  “她嫁予大周人,真的是吃苦吗?”老太太意味深长地道。
  “啊?您的意思是……”耶律强终于感觉到她有些和平时不同,吃惊地道。
  老太太正要说话,那边忽然陆卿儿扬声招呼,唤他们过去。
  二人收了话题,走近陈、陆二人。
  “准备得差不多了,就差迎亲和送亲了。”陆卿儿温声说道,“老太太可有什么想法?”
  这个事她考虑几天了,一直没个法子。
  阿莎在这自然没有娘家,只好将就一下,把县衙当成娘家。
  所以迎亲就得到县衙来。
  但彪子也是一样,平时没跟陈言时就住在纳抚营的军营,那地方不能拿来用,只好也暂时把县衙充作他家。
  所以新娘子最后就得迎回县衙。
  总不能前脚把新娘子送出门,后脚就直接调头转回来吧?
  “老身没有意见,一切皆听大人和夫人的安排。”老太太没有犹豫。
  “本官有个主意,”陈言含笑道,“让彪子从县衙出门,高头大马地绕全城遛达一圈,就走二环路,绕得久一点也显得隆重。然后回到县衙,再把新娘子接上,照旧走一遍二环路,然后绕回来。”
  “如此也好。”老太太点头道,“那迎亲送亲的队伍呢?”
  “这也简单,彪子是我青山县的人,我青山县的父老乡亲都是他亲友,直接发个告示,征集迎亲队伍,人数也不要太多,就弄个千儿八百,人多规模大,也气派些。”陈言胸有成竹地道,“里面挑出男的,当迎亲队伍,挑出女的,当送亲队伍,结了!”
  “千儿八百?!”耶律强吃惊地道。
  “不够?那就再再加!”陈言振臂高声道,“三千够不够?不够?那就五千!还不够?那就索性八千!要是还不够!那就……”
  “够了够了!”陆卿儿连忙把自说自话的他拉住,“公子,人家老太太都一直没说话呢!”
  老太太和耶律强哭笑不得地对视一眼。
  他们哪是觉得人不够,是觉得人太多了!
  “咳,那这事就这么定了。”陈言一脸压也压不住的兴奋,“我青山县难得的喜事,明儿定要办得风风光光!”
  一旁,一直没吭声的张大彪一脸懵逼地看着陈言。
  大人好像把当初“将就就行”的话给彻底忘了……
  第二天,青山县史上最大规模的喜事正式开始。
  天尚未明,张大彪便穿上了喜服,跨上高头大马,在纳抚营好兄弟们的簇拥下,从县衙出来。
  到了外面,他一下懵住了。
  外面站着迎亲队伍,是要跟着他游城的。
  陈言一直没让他插手,也因为他插手也没用,所以直到这刻,他才真正知道自己要带一队啥样的玩意儿去游城。
  出来前,他以为是自己骑着马,带着一队人。
  不过按陈言的个性,有可能给送亲的人也人手一马,变成马队游城。
  昨儿陈言发了告示,全城百姓果然踊跃报名,从告示发布起到一个时辰前截止,排队的人把长街都塞满了。
  最后从里面挑好了人,陈言便公布了送亲要求。
  要使用最时尚、先进、潮流、遥遥领先于时代的送亲方式——骑自行车!
  凡送亲者,均要骑着自行车跟在张大彪后面。
  此刻,整条大街全是扶着自行车、热切等待着新郎官张大彪的人!
  “新郎官,吉时已到,该出发去迎亲了。”一旁有人提醒道。
  张大彪回过神来,头一回在没有打斗的情况下有些热血沸腾起来。
  大人为了自己的亲事,真是操碎了心!
  他猛地从马上翻下来,叫道:“不骑马了,车来!”
  众人愕然。
  一个纳抚营军士上前问道:“彪哥,您会骑么?”
  张大彪一愣,默默地回身翻上马去,一夹马腹:“驾!”
  失算了。
  前段日子一直跟着大人东奔西跑,还没学自行车呢!
  这一日,青山县外来客商看到了这辈子最大的奇景。
  一个新郎官骑着马儿在前面缓蹄而行,后面数千人骑着自行车慢慢跟着。
  不过,不是骑行跟随。
  因为都是新学的自行车,技术还不熟练,加上街面上人又多,东挤右碰,没走几步就倒一辆。倒的这辆又把后面的人给绊着,倒一辆变成了倒一片,涟漪般扩散开来。
  就这样到了最后,大多数人都变成了扶着车步行跟随。
  饶是如此,众人却没一个叫苦埋怨的,反而兴高采烈你交我谈,聊个不停,情绪高涨。
  迎新队伍顺着二环路走了一圈,然后又从一环路绕了一圈,最终在两个时辰后才回到县衙门口。
  但回的只是张大彪和少数几人,迎亲队伍的大部队到了长街口便进不来了,皆因他们离开的这两个时辰,送亲队伍也准备好了——也是数千人的自行车队!
  只不过,这次变成了女子。
  阿莎穿着喜服,戴着红盖头,紧张地在众女簇拥下,被喜妇从闺房内背了出来,脚不沾地地放到了花轿内。
  一进花轿,她就憋不住了,把红盖头扯了下来,偷偷将轿帘掀开一线,瞧外面的情景。
  等花轿到了县衙门外,她也懵住了。
  现在得了陈言的解禁令,她根本闲不住,到青山县城逛了几次,早就见过自行车这种奇怪的东西。
  可没想到,这次送亲居然是用它们!
  “停!”
  她心痒难耐,突然叫了一声。
  抬花轿的人和前来迎亲的张大彪都愣了一下。
  还没反应过来,只见轿帘一换,阿莎连盖头也不盖,直接从轿里蹦了出来。
  “不公平!他们可以骑车,却让我坐轿,我也要骑车!”她叫道。
  “啊?你会骑吗?”张大彪愕然抛出这灵魂一问。
  “会呀!昨儿我学了好一会儿,早就学会了!”阿莎毫不犹豫地道。
  张大彪一时语塞。
  咋感觉天底下就他一个人不会骑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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