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子无甚耐性,倒是有些可惜了。”于都也明白过来,大感惋惜。 可惜了,陈言那厮放弃得这么快,没见着他抓耳挠腮一脸苦楚的模样。 “陈相走时,没带走公文吧?”黄良阁问道。 “没有,陈相空手走的。”秦央摇摇头。 黄良阁有了数,让他去了,自己则带着于都走到右仆射的署房门前,推门而入。 那撂一尺许高的公文仍放在桌上,几乎没有挪动过。 “看这意思,他只怕连翻都没翻过。”黄良阁笑着走上前去,“比老夫预料之中更要……咦?” 却是刚说到这,突然看到公文上有些字迹,但此时天色渐暗,屋内昏暗,看不清楚。 他凑近看了片刻,还是看不清楚,只好回身去点了灯,掌灯过来,拿起第一份公文,凑在灯边看起来。 那是一份京畿流贼窜行扰民的奏文,因牵涉到帝陵,故而被列为要务奏将上来。 纸页上,只写了短短两行字。 而且字细难观,显然不是用毛笔写的,此外字迹也有些歪歪扭扭,着实不好看。 但黄良阁扫完两行字,脸色瞬间一变。 “黄相,怎么了?”于都疑惑地凑上去,也跟着看了看。 随即神情一呆。 黄良阁笑容消失,又拿起一份公文,再看了一眼,脸色更是难看。 然后又拿一份,如此这般,不断将桌上公文拿来观阅,那脸拉得越来越长,脸色越徕越青。 于都跟着他一起看,神情也是越来惊异,到后来已是一脸震惊之色。 转眼数十份公文看完,黄良阁索性坐了下来,一份不落,一声不吭地将剩下的公文依次看起来。 于都俯身同看,眉头皱得越来越紧。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所有公文终于看完。 黄良阁抬手揉着发疼的脖子,转头和于都对了个眼神,都看出对方眼中的惊骇。 “这小子……”于都张口刚说了三个字,喉间一哑,后面的话再说不下去了。 黄良阁自然清楚他要说什么。 这桌上一共四百二十一份公文,包括了京内、京畿、外州等各地的奏务。 内容从百姓民生到官家法则再到流贼盗寇,甚至还有田耕海渔,可说应有尽有。 就算是黄良阁自己整理出这些公文,也是花了两日才整理完毕。 当然他心中对这些事务该如何处理是有数的,这里面多有些难以处置之事,颇费功夫。 其中真正重要的只有百来件,而这些均是要筛选出来交给皇上过目的。 按他预计,陈言光是把这些一份份看完,也得花上四五个时辰,若是要处理,起码也得通宵。 但从他将这些公文放到这桌上,到陈言离开,中间也就过了三个时辰,这些公文竟然已经全部批阅完毕! 公文上的字虽丑,但内容却极为精到,短短数字便一语中的,清楚给出该当如何处理的批语。 其中有百多份写着“呈交圣上”。 这些部分,竟和黄良阁心中此前所想的、应该交给唐韵来处置的部分几乎完全相同! 换言之,陈言这个在黄、于二人眼中看来靠着皇上宠信才提拔上来、根基不稳的年轻后生,竟然与经验老到、为官数十年的黄良阁,对这些关系大周天下的要务,几乎有差不多的处置能力! 而且更令两人头皮发麻的是,陈言只花了两个多时辰,就将黄良阁花了两天才甄选出来的公务给办完了! 从这层面来说,他的能力,甚至要强过黄良阁! 忽然间,黄良阁意识到一件事。 陈言不是办不了文昌台的要务。 纯粹只是不想办而已! 此外每一份公文的右上角还画了数量不等的小圆圈,少的一圈,多的五圈,也不知道是何意思。 “这里有张纸片。”于都忽然道,从公文旁边的纸镇下,拉出一张纸片,上面写了字,他不由念出声来,“黄相,凡本官标注圆圈者,代表紧急与否。五圈为至关紧要,须得立即发送处置;四圈次之,明日发送即可;三圈再次,三日内处置均可;二圈更次,一旬内递交也无妨;一圈为可缓,三五月徐徐图之便好。” 黄良阁没动弹,脸色难看到像得了场大病。 一直以来,他都对陈言的升官之路颇为不屑。 诚然,升官是对功劳的奖励。 但奖励大可是金银财物,又或封爵封邑。 像陈言所立的功劳,抚灾之事,据何进尧说银子是靠陈言想法凑来,又如南境粮灾,靠的是他搜集来的粮食。 再如宁王之乱,靠的是斗智斗勇。 然而这一切,均和朝中那些大小繁杂的朝务无关。 但唐韵竟破格将陈言提拔至文昌台右仆射,此事堪称荒唐! 以黄良阁为例,他乃是从小官做到大官,当年在吏部尚书的位子上做了十来年,充分证明了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应对任何方面的朝务,才升至文昌台左仆射的官位。 但陈言却从未有这方面的履历,可证明他有这能力。 这样的人,说一句投机而来,在黄良阁看来也毫无问题。 可直至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好像低看了陈言。 “等等,不对啊,他这字为何写得如此细小?”于都忽然又道。 黄良阁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的确,此字绝非用毛笔所写。 平时他处理公文,均是以毛笔。此笔有个坏处,就是书写起来费时费力,十几个字都要写好一会儿。 但若有笔能写出这般小字,那想来熟练之后,写起来定然快速非常。 只是,不是毛笔的话,那又是什么笔? 同一时间,陈言躺在马车的小床上,哼着小曲,翘着二郎腿,心里暗乐。 黄良阁想吓唬他,可惜还不知道是谁吓谁呢。 老虎不发威,真当是病猫? 他有三个优势,是黄良阁远不能比的。 其一便是智识。 大周还在农耕时代,由于知识传递的艰难,导致民智不过初开阶段。 那些公文所奏之事,多数是限于这时代的识见,导致当职者难以决断。 要拿来难倒他这个穿越而来的、早就脱离了智识启蒙阶段的人,未免有些小儿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1_161009/75399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