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姑娘,如何?”荀羽飞笑着问道。 唐韵连连点头:“的确不错。” 荀羽飞了解唐韵,能够从她口中得到不错两个字的评价,那便证明是极好的。 “这里放白糖了?”唐韵问道。 陈言道:“将白糖放入锅中,炒一下糖色,做出来的肉不腻。” 唐韵点头叹道:“没有想到,猪肉也能如此好吃。” 陈言轻笑:“猪肉何止好吃,出肉的成本也低。” 猪肉要比牛肉便宜,这是谁都知道的事,只不过猪肉的味道不好,很多人不喜欢吃,只有一些底层百姓为了解馋和补充营养而不得不吃。 唐韵眼前一亮,事关民生之事,她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还没等她开口询问,便听到何进尧轻呼一声,“嗯,不错,好吃,着实好吃。老夫倒是没想到,区区猪肉,也能够做的如此美味。” 陈言指了下桌上的一个瓷罐,道:"红烧猪蹄,味道也十分不错。" 唐韵眉头微皱,猪蹄,那东西能吃? 红烧肉卖相好,唐韵吃起来没什么负担。 红烧猪蹄就不一样了,那东西看着就让人不舒服,色泽倒是诱人,只是形状有些让人倒胃口。 “哈哈,上次就听陈兄弟说猪蹄是个好东西,可惜没有迟到,今天可得好好尝尝。”荀羽飞大笑一声,他倒是没什么心理负担。 “嗯嗯,不错,好吃,很好吃。” 很快,荀羽飞吃了一块,顿时双眼放光,连声赞叹。 有了荀羽飞打头阵,唐韵和何进尧也都先后吃了一块。 猪蹄的味道,多少有些超出他们的想象。 何进尧轻叹道:"老夫可是知道,即便大周百姓多半也是不吃猪脚的,却没想到,经过你这县衙的厨子之手后,这东西竟然也会如此美味。" “这也是你鼓捣出来的?”唐韵问道。 说完,唐韵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多此一问,这种做法,大周以前可没出现过,肯定是陈言创造出来的。 陈言敷衍道:“算是吧。” 何进尧已经急不可耐,问道:“陈兄弟,为何你这里做的猪肉如此好吃,不光是做法的不同,以及厨子手艺精湛的原因吧?老夫倒是觉得,这猪肉的口感似乎也与之前所吃到的猪肉有很大的差别。” 荀羽飞附和道:“对的,本公也吃过猪肉,发柴,而且并不肥美,瘦肉居多,口感极差的。陈兄弟这里的猪肉则是完全不同,第一次吃的时候,本公都觉得这并非是猪肉。” 唐韵也微微颔首,她同样迫切的想要知道。 陈言倒是没打算在这件事情上隐瞒,本来就不算什么太高深的技术。 若是有机会,能够将让猪肉在大周流行起来,对他而言也是好事。 现在养猪的成本太高了,毕竟整个大周,养猪的人也不是很多,不太合算。 一旦猪肉风靡起来,养猪的人变多,猪肉的价格降下来,自己吃猪肉也会方便很多。 “呵呵,想要猪肉肥美,先要做的,便是要给猪去势。”陈言轻笑道。 唐韵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皱皱眉问道:“去势,那是何……” 话说了一半,这才反应过来。 每年刚刚入宫的太监,第一件事便是去势。 瞬间,唐韵满脸通红,瞪了陈言一眼。 “瞪我做什么,我说的是真的。只有去势后,养出来的猪才会肥美,更重要的是,去势后的猪,涨肉的速度极快。” 荀羽飞瞪大了眼睛,喃喃道:“莫不是因为一旦去势后,猪就心静了,不想其他的事了,所以才会涨肉,肉也会十分肥美?” 陈言大笑:“哈哈,荀兄所言有理。” 唐韵想杀人的心都有了,朕毕竟是个皇帝,还是个女皇,你们在朕面前谈论这种事情真的好么?biqubao.com 陈言也就罢了,毕竟不知道朕的身份,荀羽飞你还不知道? 不懂规矩的家伙,看看何卿,人家才是懂规矩的。 刚想到这里,却听到何进尧突然开口:“这么说的话,养猪户给猪去势后,应该也会多赚一些钱?” 事关民生,户部的责任,何进尧对此十分有兴趣。 唐韵翻着白眼,一脸无奈。 刚想着要夸你,结果你不给朕机会啊! 陈言点头道:“肉涨得多,当然也会然养猪户多赚一些钱。” 何进尧心下大喜,已经开始琢磨回去后试验一下,如果可行,应推广天下。 “除了去势之外,还有什么其他要注意的么?” 陈言想了一下,道:“养猪最为简单,不过在杀猪的时候,还要注意,要先给猪放血,血不放干净,作出来的肉食也不好吃。” 何进尧记在了心里,嘴上叹道:“竟然这都懂,陈县令的才华,还真是遍及各行各业呀。” 陈言摇摇头,一脸正色道:“其实,养猪这种事,对于现在的大周挺重要的,不光是赚钱那么简单。” 唐韵一怔,不就养个猪么,再重要又能如何? 她倒是好奇,陈言口中的重要,到底是怎么个重要法。 “几位,你们也知道,大周主食的牛肉和鹿肉,供应量肯定多不了。” 陈言喃喃道。 众人纷纷颔首,牛首先是农民的生产工具,不能随意宰杀,市面上的牛肉,基本上都是到了年纪的老牛。 鹿肉就更少了,不能养殖,只能靠猎户上山去打,正因如此,世面上的鹿肉,价格都极高。 “供应少,价格高,百姓肯定吃不起,百姓吃不起,营养根本上,你们说会不会影响大周的兵员质量,会不会影响大周的劳动力质量,营养不足会不会对百姓的寿命造成影响?” 陈言一本正经的说道。 周氏商会本事极大,肯定同朝中大臣有所联系,而且荀羽飞本身又是个国公爷。 陈言便想着强调一下养猪的重要性,保不齐这几位谁嘴欠,跟某个朝中大员提一嘴呢。 若是科学养猪能够推广开,自己以后便可以更容易买到不错的猪肉,省的自己费心费力去养了。 况且,这事儿真的普及下来,对大周也的确是极好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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