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听到赵蝶说简逊在泡药浴,谭振武觉得自己脑子里的那根弦一下子就断了。 “他怎么能够让一个女人伺候他泡药浴?” “这有什么?在她家里的时候,不也是她身边的侍女伺候她的吗?” “那——那个不一样。” 谭振武磨着牙,“不行,我得去阻止他们。” 谭振武一把推开拦路的赵蝶,直接冲向房间。 “站住,不许过去。” 赵蝶喊道。 “人家在泡药浴,你这是打算做什么?” “他是男人,我也是男人,有什么关系,除非他并非在泡药浴,而是在搞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你乱七八糟的意思是指我家姑娘?” “好人家的姑娘又怎么会帮一个男人泡药浴——” 谭振武话音刚落,赵蝶的剑已经攻击了过来。 “你做什么?” 谭振武堪堪避开,难以置信地看着赵蝶,“你为什么要攻击我?” “你刚刚说我家姑娘了?” “那——”谭振武原本想回一句,就是说了那又怎么样! 但是突然想到他的壮阳丹,那些话又给憋了回去。 “我家姑娘是丹师,帮病人泡药浴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再说了,又没有全部都脱光——” 赵蝶没好气地再次攻击谭振武。 “这句话是我说错了,我说错话了,真的很抱歉。” 谭振武一边躲闪,一边道歉。 “而且,又不是只有简逊一个人要泡药浴。还有柏年呢!你该不是想要占柏年便宜吧?” “我没有。”谭振武摇头。“我对其他女人没有任何的兴趣!” 看到赵蝶盯着自己谭振武又道,“我对其他的男的也没有任何兴趣!” “那你就是只对简逊感兴趣?” 赵蝶试探地问道。 刚刚听见她家姑娘给简逊泡药浴的时候,就那么激动,八成是喜欢人家,这是吃醋了—— “那是,我喜欢简逊很长时间了,可是他说他得娶媳妇传宗接代。” 谭振武幽幽地叹了口气。 “其实他很喜欢我,这一点儿我非常确定。” 赵蝶:“?” 这家伙倒是对自己挺有自信的。 “可是,为了他家里人,他就必须放弃我。” “所以,在简逊的心目中,她的家里人排在第一位,她的家业排在第二位,你充其量只能够算第三?也不能够这么算,毕竟家人不少呢。” 赵蝶掰了掰自己的手指头。 杀人诛心啊。 “有没有人说过你说话有些太直白,容易得罪人?” “我说的是实话,有时候做人必须认清现实才可以。幻想虽然不错,但是终究是空的。” “反正他的未来只能是我的,既然我们两情相悦,自然是要携手对抗一切的,虽然很困难,但是——” “她可以选择更为轻松的路啊——” “你闭嘴。” 谭振武忍不住冲着赵蝶吼道,“要不是你是个女人——” “你未必打得赢我。” 赵蝶手上掐诀,灵剑又悬在空中,剑锋直指着谭振武。 “赵蝶姑娘。” 简逊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头发披散着,但是身上的衣服都已经穿戴清楚了。 脸色苍白,嘴唇却极为苍白。 “你怎么看起来这么虚弱,她对你做了什么?” “她救了我。”简逊抬头,一双眼睛极亮,“赵丹师和金药师,他们能够改变我的一生,我是可以修炼的,只要治好我的身体,我就可以修炼了,我们简家就有希望了。” 听到简逊的话,谭振武往后退了两步。 “简逊,我要你一句话,你当真不愿和我在一起?” 张口是简家,闭口还是简家。 就如同赵蝶之前说的那样,她心心念念的,只有简家。 “谭振武,我从一开始就已经和你说过了,我们之间不可能的。我们可以最好的合作伙伴,但是却永远不会成为一家人。” 简逊直勾勾地盯着谭振武的眼睛。 “我会娶妻生子,我不可能——” “可是你喜欢我的,我看得出来,我感受得出来,你明明喜欢我,可是却娶了其他人,你不觉得这样子对不起你自己,也对不起你娶的那个人吗?” “那是你的错觉,我不喜欢你,我娶妻以后,自然会对我的妻子好,好一辈子。” 听着简逊的话,谭振武沉默了。 “振武,你听我说——你是个好人,我也知道,都城有很多人都喜欢你,只要你想通,你——” 在简逊往前走了两步的时候,谭振武又往后退了两步。 “我懂了。” “明白你的意思了。” “这一切都是我想太多了呗,是我自作多情。”谭振武嗤笑一声,“你说得对,都城那么多喜欢我的人,我又何必吊死在你这么一棵树上,还是一棵歪脖子树。” “你能够想通自然是最好的。” 简逊忍住心里的疼,“你家里能干的人多,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在顶着,但是你也可以多帮帮你哥哥的忙,让你的皇后姐姐少操心一点儿。” 简逊的话虽然很婉转,但是谭振武懂了,也明白了。 简逊是家中嫡子,下面只有一个入宫的妹妹,庶兄弟庶姐妹虽然不少,但是和他并非一条心的。 所以,他得撑着,但是他不一样,毕竟他上面还有一个哥哥—— 若是往日,简逊说话,谭振武是很愿意听的,但是这一次,他不等简逊开口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简逊痴痴地看着他的背影。 心里疼得厉害。 她知道,这一次,他们彻底结束了。 谭振武也有傲骨,为了她,已经多次低头,这一次,怕是不会再低头了。 赵青在一旁看着。 什么话都没有说。 这是他们的事情——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苦衷。 她并不清楚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苦衷,因此,她也不会随便开口劝解,有缘分的话,自然能够在一起,没有缘分的话,那即便强求了,最终也是徒惹伤痛。 “好了,继续泡着吧!”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将她的身体给治好—— 之后七天。 不论是简逊还是柏年都是在药浴当中度过的—— 效果极为显著。 两个人都能够明显地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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