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是没拆封的。家里还有一套,这个送给你,你就收下吧。”盛欢说,他们也都是有血缘关系的。 上次美惠表姐去魔都,就说了家里还有两个表妹,她也是没机会见识。现在见到了,日后也难免会多一些走动。 她当姐姐的,送给礼物又没什么。 盛欢如此说辞,英子自然也是不好推辞。收了东西,道了谢,又询问几句姨婆的身体情况。 多是说着,现在老家的变化。在英子的眼里,虽然比不上京城的繁华,但毕竟是自己土生土长的地方,也是分外热爱的。 可在盛欢的耳朵里,却是听着一个穷乡僻壤,在铺上水泥路、泥土墙翻新成砖瓦房的变化,也多是有些太过贫穷。 虽然她自己的外婆,还住在棚户区,可拆迁也是指日可待的。相比较农村来说,魔都的发展速度要更快上许多。 倒是对英子口中的热爱,并没有那么感同身受。就算是魔都的发展日新月异,对于盛欢来说,也并没有那么大的荣誉感。 魔都,并非是她一个人的,自然那份荣誉感,也不会属于她。 “你跟着表姐四年了,那你岂不是十八九岁的时候,就已经跟着她来京城了。”盛欢多是有些诧异。觉得自己理解的‘日子过的富裕’,与英子口中的也不尽相同。 她的富裕,是实现财富自由,房子车子都是有而且不欠款的那种。 但从英子的装扮,节俭的行为,以及穿着来看,似乎温饱对她来说已经是富裕那一行列里的。 英子把几个塑料袋收拾好了之后,塞到脚边的抽屉里。这些都是刚才,表姐给她装水果的,干净的,质量也不错,日后也能用得上。 她每次都是把袋子分类,按照不同的用途、厚度等,放在抽屉里。 “那个时候没在京城,是在莞城。”说起来几年前的事,倒是恍如隔日。 大头洗了澡之后,就回去自己的房间里。穿着睡衣,跟陌生的女人在客厅里畅谈,着实是有些别扭。 外面的那俩人,畅聊到半夜,这才各自回去房间。 “那是谁,我怎么没见过呢。”钟美惠家里的亲戚,大头也都见识许多。加上与英子的夫妻关系,更是许多远一点的亲戚,也是有机会见过面。 “我外婆的姊妹的外孙女。他们全家搬到魔都之后,也不太来往了。这不,之前表姐他们去魔都,拜访了姨婆一家。不过我看啊,那表姐来,是请美惠表姐帮忙的。”英子是觉得,自从知道表姐有能力之后,这上门求关系的不在少数。 以前家里条件不好,亲戚走动都没那么频繁。 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上门攀关系、求帮忙的不在少数,有些人能拒绝,有些人却是不太好拒绝。尤其是她觉得,表姐太善良,有的时候又不太好意思拒绝人。 不过跟这次来到京城之后,表姐对待有求于己的事,也有个委婉的推脱说辞。 至于盛欢求的事,不知道表姐是否为难。 随后发送了一条信息,问钟美惠是否需要自己劝退盛欢。 钟美惠次日早晨才看到信息,告诉英子她打算把一部分资金,交给盛欢来打理。 莞城那边的代理人换了之后,她也是不愿意与那几个人攀谈。佣金等各项费用,索要的比之前还要高,钟美惠说了两次之后,那边给的说法也是一样。说是重新制定条款之后,就该是那样收的。 或许也是感觉,他们都是大客户,不差那一星半点的,反倒是想着法的欺负他们。 就算是盛欢不说,她也是有意向要换个证券公司的。 跟英子挂了电话,刘水琴那边也已经有消息了。她把子弟专项基金的钱,都已经准备出来了。 让盛欢那边给开户,随后钱款就能到账。 盛欢正在小区里闲逛,伺机观察那些有钱人,看自己是否有机会,能够跟他们攀谈几句。 相比较魔都的有钱人来说,京城的又不尽相同。加上京城人谈吐风趣,她倒是很快就融入到,正在晨练的几个年长的人群中。 正说着,她第一次来京城,就被这天气给震撼到了,她穿着最厚的衣服,出来之后瞬间就被冻透了。 一个大姨让她,赶紧就近的商场买一身羽绒服。要不然啊,这冬天可是挨不过去。 盛欢正想要提有没有意向投资的事,就听着电话铃声响了。拿着电话到旁边,听到钟美惠的话,声音比刚才大了许多。 “是投资的事啊,行行,我马上就去开户。”盛欢心中高兴,没想到美惠表姐的速度这么快。 那边电话都已经挂断了,这边盛欢还在侃侃而谈。 提及现在投资的风向,她手中有几个比较好的项目。投资收益率高,比放在银行高很多。 把平日里的零花钱投进去一些,看收益也都能多买上几套高定服装了。 “我可不敢跟你保证,投资是一本万利,稳赚不赔的营生。若是风险不能承担,那就存放到银行。对,我说的就是,像是您这样有魄力的人,自然是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这投资收益,肯定也是非常可观。”盛欢一边说着,余光在打量那边几个人。 果然见着他们是有些意向,又罗列出来几句专业话,这才把电话给挂断了。 抬步过去,跟那几个长辈道别,“感谢各位的提议,我工作完一会就去买羽绒服。” “姑娘,你刚才说的投资,是什么。” 盛欢回去开户的时候,眼见着都已经中午了。账户刚开好了,刘水琴那边的钱就已经到账了。 而随后,钟美惠的钱,也到了账户。资金竟然有142万。 生怕钟美惠汇款金额有误,打过去电话。“表姐,你的账户……” “嗯,我刚转过去的。”钟美惠刚把莞城证券里的苹果股票,都变现了。总共是12620股,今天的价格是17.72美元,变现145万。 142万转入到盛欢公司的账户中,不过这笔钱,只是放到盛欢那保管。 至于之后,是投资什么股票,什么时候买入,都要等她的消息。 盛欢心中高兴,这一下子,她的目标就达成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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