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满心欢喜,可见她回来的时候,好像只拎着这么个袋子。 内心不感动是假的,知道她今天早晨出门的时候,心情是不太好的。 没想到,还惦记要给她买衣服的事。 抱着袋子,眼神可怜兮兮的。 “去试试,让我高兴高兴。”钟美惠让小丫头赶紧去试试衣服。 春花自从来了之后,都是穿她淘汰下去的衣服。虽然也是不错,但钟美惠还是觉得,新衣服与旧衣服的感觉不同。 最近,好多年轻的小姑娘,都喜欢上了穿风衣。 春花个子高挑,人模样也很端正,卡其色的风衣,配上一条黑色的裙子,肯定很漂亮。 果然,等到人穿着风衣出来之后,看上去比寻常有气质不少。 不过,还是缺少了一点点睛之笔。 “去门口的鞋柜里,把那双黑色的皮鞋穿上。”钟美惠抱着四丫,凑到阳台附近,晒着阳光。 旺旺满屋子的乱跑,偶尔还会发出来尖叫声。 不过听得出来,他倒是挺高兴的。 “表婶……”春花是真心实意的拒绝。 那鞋子,是纯皮的。整理的时候她把票据收起来的,两千多块的鞋子,她可不敢尝试的。 “咱俩尺码一样,你试试。”钟美惠催着她赶紧试试。 要是搭配不好看,就罢了。等下次出去,再给她挑一双合适的鞋子。 听说试试,春花就小心翼翼的从鞋柜里拿出来。 所有的鞋子,她都擦拭的干干净净的。 哪怕是欣欣的运动鞋,回来之后也会定期清洗和保养。 这还是她从外面的洗鞋的铺子学习到的,为此还送了不少东西给人家老板。 不过得了这技术,不管是什么鞋子,哪怕是小白鞋弄脏了,她也能擦拭的干干净净。 相比较那点东西,也是物超所值了。 小心的把鞋子穿上,然后站在镜子前面。 连她自己都惊呆了,看着那个洋气又很漂亮的人。 转头,眯着星星眼,“表婶,人家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还真是这样的。我这么一打扮,跟城里的小姑娘好像一样。” 风衣面料柔软,垂落下去,显得整个人很是有气质。 加上那一双皮鞋,更是显得高贵典雅。 她在不久之前,还是一个只能跪在地上,请求人可怜可怜的黄毛丫头呢。 而这摇身一变,现在竟然好像是城里的姑娘了。 “你现在不就是在城里生活呢,就是城里姑娘。”钟美惠直接就让她把鞋子收起来。 那鞋子,她只在商场里试穿的时候,穿了一下。 回来之后,还没上过脚呢。现在正好,她穿着合适,就送给她了。 “表婶,可不敢。我寻常也没有机会穿着出去。再说了,我要是穿的这么漂亮,那不成了狗带犄角闹洋事儿了。”春花把鞋子脱下来。 刚才试穿的时候,脚上套着塑料袋的,跟钟美惠说不脏的。 钟美惠哪里有这个意思,寻常的时候都是与春花一同吃住,她也不是那么愿意嫌弃人的人。 可见春花来了这么长时间,依旧是小心谨慎,生怕惹了她恼火似的。 越是如此,钟美惠日常就越是鲜少苛责。 有做错事的时候,春花自己都足够自责了,哪里还用得上她多言语。 见春花坚持,她也没再多说。想着什么时候出去,再给她买上一双新鞋子。 “表婶,你要是想送我,就把这双鞋子给我吧。”春花把衣服等都收拾好之后,从鞋柜的最底层,翻出来一个鞋盒子。 一双粗跟的尖头皮鞋,虽然打理的不错,但也能看出来岁月的痕迹。 钟美惠之所以一直没扔,是因为这双鞋子,是她买的第一双皮鞋。 当初也是花了有两百块买的,算是有纪念意义的。 来京城的时候,她带的行李不多,这鞋子就是一件。 不过拿来之后,压在鞋柜子底下,也都给忘了。 还是春花,换季的时候都会拿出来,擦拭晾晒整理一下。 “那鞋子都有年头了,你不怕,穿出去摔着你啊。”钟美惠抱着四丫缓步过来。 瞧着根部踩裂的地方,都已经修补好了。 鞋面上,也都打好了鞋油,还打了蜡。 要是不仔细看啊,与新鞋子倒是没有太大的差别。 “不怕,这鞋子一看也是好东西。”春花是一点都没嫌弃。 或许对钟美惠来说,这是一双旧鞋子。但对她来说,这东西也可能是她,一辈子都不会舍得买的礼物。 “行,你要是能穿,就送给你了。”钟美惠也没含糊。 难得春花开口了,她也没吝啬。 得了新鞋子,春花又回去房间,把裙子和风衣穿上。 全套装备穿上之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表婶,我现在可太知足了。您说,谁家当保姆,能当到我这么好的程度。包吃包住工资高,还有新衣服能穿。” “你是保姆,也是我们的家人。”钟美惠瞧着这丫头,里面的连衣裙,是她怀孕之前在家穿的。 而那鞋子,更是好多年前的了。 可在她的眼里,却是如获至宝的样子。 等楚守成回来,春花已经从食堂,把晚饭带回来了。 “刘一宇今天状态怎么样。”钟美惠刚才看着,夭夭和刘一宇从他的车上下来的。 夭夭忙着文学网张和阅读app的事,充实得很。公司的办公楼,就在朝阳培训楼上。 上班的时候,夫妻俩一起过去。偶尔遇着楚守成不忙都是时候,刘一宇就过去他的办公室,俩人下会象棋。 前阵子,刘一宇一天能站着或者是走着,坚持半个小时左右。 这也算是好消息,加上经常锻炼脑子,状态也是越来越好。 “还不错,今天多吃了我还几个子呢。”楚守成提及刘一宇的记忆,也恢复了不少。 今日还想到,当初追求夭夭时候的事情了呢。 钟美惠坦言,这倒是好事一件。等刘一宇恢复七七八八之后,俩人也要准备要孩子了。 看看夭夭每次看到四丫的眼神,恨不得当成自己的亲闺女似的。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四丫是谁生的。这么可爱的孩子,谁不喜欢。”楚守成把四丫抱过来,又领着旺旺到沙发上。“大儿子,想爸爸没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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