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时候,刘水琴放假,几个人打算给孩子们做些好吃的,相约一起去超市。 “美惠妹子,咱们包点鲜虾馄饨吧,再做一个花胶海底椰炖鸡汤。”刘水琴跟郑先生生活了多年,非常擅长煲汤,做海鲜,她打算给大家换换口味,重温一下莞城的味道。 “好啊,每天都吃辣菜容易上火,我也想给孩子们做点清淡的。” 钟美惠觉得刘水琴搬过来后,家里简直多了一个美厨娘,虽然之前说好,每顿饭都去钟美惠那边吃,可刘水琴每周都得买不少海鲜肉类送过去,如果下班早,还会跟英子在厨房忙乎,清洗过厨房的碗筷后再离开。 而夭夭那边的卫生更是由刘水琴全包,夭夭除了洗自己的衣服,不需要做任何事。 夭夭觉得刘水琴之前的身份虽然不光彩,但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至少在互相的付出上,她极力做到了对等,比那些心安理得在朋友家白吃白喝的人强多了。 “那边有速冻的流沙包,还有虾饺皇,要不要买点带回去吃?”夭夭知道郑鸿运喜欢吃这些东西,直接拿了两包扔在了购物车里,可却被刘水琴拿了出去。 “这些速冻的东西品质不好,虾饺皇我自己也会做,比超市买的半成品好多了,明天我做给你们吃。” 刘水琴觉得京城的东西虽然应有尽有,但这种速冻食品还是比不上新鲜的食材,她平时在车行的工作十分清闲,晚上的时候正好可以多准备一些,让夭夭放在冰箱里,想吃的时候拿出来蒸一下就可以了。 “水琴姐,你连面点都会做吗?我觉得你干脆在咱们这开一个粤菜馆算了,你的手艺可比我之前试过的所有粤菜馆都好。” 夭夭由衷的夸赞,她觉得刘水琴在车行待着真是屈才了,要是她自己开个粤菜馆保证客似云来。 “你也说的太夸张了,我这点水平在家里做做饭还可以,如果出去开饭店肯定会赔钱的。” 刘水琴有自知之明,她知道自己擅长的是家常菜,作为一个家庭主妇,她的水平绝对没问题,可如果作为餐馆的主厨,她还差得远呢。 三个人买了整整一车的东西,从蔬菜肉类到零食水果一应俱全,幸好钟美惠的车位距离电梯比较近,不然这么多东西她们拎得胳膊都要酸了。 “姐,这么多东西都够我们吃一个星期了吧。”夭夭看着大家手里的战利品,觉得她们今天收获颇丰,幸好家里的冰箱足够大,不然这么多东西都放不下了。 “最多只能吃三四天,这里的东西看上去多,但有两袋都是零食,根本不能当主食吃。”钟美惠觉得夭夭和刘水琴都是零食爱好者,她说薯片可乐不健康,她们俩就买坚果和肉干,留着晚上的时候一起刷剧的时候吃。 几个人在等电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装扮得十分精致的女人,她穿着一身红黑相间的连衣裙,外面套了一件浅棕色的大衣,凸显了她纤细的腰肢和修长的身材,这种颜色的搭配,普通人很难驾驭,但放在她身上却是浓淡相宜。 而且这个女人的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不似香水的味道,倒像是刚刚沐浴过后的清爽香气。 “你们是新搬来的吗?住在几楼?”那个打扮精致的女人看到钟美惠一行人后主动跟她们打招呼,看到她们拿了很多东西后还主动提出帮她们提。 “我们是新搬过来的,住在19楼。”钟美惠没让这个女人帮忙提东西,她们的袋子里装的都是海鲜肉类,就算不会弄脏她的衣服,也会让她的身上沾染上一股生鲜的气味。 “我叫童顺英,住在16楼,是开美容院的,之前咱们这开过业主大会,怎么没看到你们啊。” 童顺英很热情的递过名片,除了她的名字、电话和美容院的名称外,还有一项其他人都不会写的东西,就是童顺英的出生年月。 夭夭很经验的看着这个日期,又看了看童顺英的脸,惊讶的发现这个看上去才30多岁的童顺英居然已经48岁了,这可真是美容院最好的广告。 “我们这个月才搬过来的,跟楼里的人还不太熟,之前也没听说过业主大会。”夭夭对这个女人的印象极好,尤其是见过18楼那个蛮不讲理的胖女人之后,更是觉得眼前的童顺英温柔可人。 可业主大会这件事她倒是第一次听说,她觉得这栋楼搬来的人并不多,就算是坐在一起开会,也会因为人数有限讨论不出什么,纯属浪费。 “那你们还没有加入咱们楼的业主群吧,我把你们拉进来,以后咱们有什么事都可以在业主群沟通。” 童顺英把钟美惠三个人拉入到五栋业主的q群,刘水琴赶紧解释自己是六栋的业主,只是暂时住在这里而已。 “就算是租户也要加入业主群,更何况你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就当做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吧。”童顺英说大家加入群聊只是为了互通有无,有事的时候可以互相帮忙,里面的人都是不同职业的,相处起来非常有意思。 钟美惠也觉得加入业主群比较方便,这里的业主至少是中产阶级,也是她在京城的人脉资源,将来她们搬到六号楼之后,还可以加入那边的业主群,没准还能找到一些新的商机。 “如果你们要做美容的话,也可以去我店里体验,我做这一行十多年了,按摩手法和产品肯定没问题。” 童顺英顺带推荐了一下自己的美容院,但并没有多做介绍,她十分注意这方面的分寸,不会引起其他人的反感。 “有机会我们一定去。” 钟美惠说了几句客套话,几个人在一起说说笑笑,关系十分融洽,可就在这个时候,电梯从楼上下来,在电梯门打开的一刹那,惨白的灯光围绕着一个庞然大物,让现场的气氛瞬间陷入到了冰点。 因为从电梯上下来的正是1802那个趾高气昂的胖女人,也是大家最不想见到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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