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成宠:老公竟是富豪大佬!_第七百七十七章 他要去那个老狐狸精的身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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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若琳提醒:“妈,现在我们已经被打压的快要没有生存空间了。”
  宫雪蹙眉:“我知道。”
  “所以要尽快想办法。”翁若琳顿了顿,“妈,关于龙骨……”
  “龙骨的事情,你千万不能告诉你义父。”翁若琳警告着:“你和我都很清楚,他要的就是这个东西,一旦他发现没有了,不只是我,你也要完蛋,你这些年肆意横行有他撑腰,而他想要的就是龙骨。”
  翁若琳不说话,因为宫雪说的就是她想的。
  “可是,”翁若琳顿了顿:“再没有龙骨,我们也不好交差啊,我义父肯定不会再帮我们的。”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宫雪坐下来,眼神一狠:“实在不行,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什么办法?”翁若琳不解的看着她。
  宫雪冷冷道:“把慕晚送到你义父的面前。”
  翁若琳大吃一惊:“什么?!”
  “你之前不是打探到一个消息,说慕晚用自己的血救了一个女孩子。”宫雪眼神闪过一抹寒意:“你就跟你义父说,定期服用慕晚的血可以延年益寿,他肯定会动心的,有这么一个活药材在身边,他会更高兴的。”
  翁若琳没想到宫雪比自己还疯狂。
  “可是妈,我们要动慕晚,慕家不同意,霍家更不会答应了。”翁若琳觉得这件事会很难办。
  如果这件事放在慕晚还没有认祖归宗之前,放在她还没有嫁给霍北霄之前,都好办。
  可是现在,她有这么多人护着,根本没有办法动她分毫。
  “我们当然不能直接动手了。”宫雪眯起眼睛:“我们要让慕晚主动送上门去。”
  主动?
  翁若琳觉得这更是天方夜谭。
  “你别忘了,慕晚也是有软肋的。”宫雪神情有些得意:“我的人早就在海嫣的身边布置好了,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就立刻动手。”biqubao.com
  翁若琳震惊:“可是海嫣也不是只有慕晚在护着,她背后还有唐家。”
  唐家虽然低调,可怎么也算是滨海市的四大家族之一,轻易不能招惹。
  而且之前他们生了太多的事情,已经把滨海市这些有权有势的人都得罪了,而这些人大部分都还和霍家慕家交好。
  万一真的闹起来,恐怕后果会很严重。
  “妈,我们还是再想想吧。”翁若琳不太放心。
  宫雪嫌弃的看着她:“你怎么畏手畏脚起来了?”
  翁若琳神情一暗:“妈,你也不看看我现在变成了什么样。”
  她哪还有心气去解决这些事。
  更何况,宫氏集团就算真的完蛋了,她也不在乎,毕竟她又不缺钱。
  宫雪冷冷的提醒:“宫氏集团我是要交给曼曼的,还有那个姚琛为什么要和曼曼结婚,你是最清楚的。”
  姚琛之所以要娶宫曼曼,当然是看中了宫家的权势。
  姚琛被霍北霄打压的无法翻身,其他人有都非常忌惮霍家,怕自家女儿嫁给姚琛以后,指不定哪天就被牵连了,所以也不敢把女儿嫁给他。
  所以姚琛选来选去,选中了宫曼曼。
  宫曼曼也是一个颜控,再加上姚琛特别会哄女人。
  现在宫曼曼被他哄的说什么就是什么。
  翁若琳也没有办法,谁让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呢。
  宫雪这么一说,翁若琳也不置可否。
  其实她知道,宫雪压根就没有想过把公司交给宫曼曼。
  不过是宫澈和宫泽都不帮她了,而她知道翁若琳对她还有用,而翁若琳最在乎的就是宫曼曼这个女儿,所以才会这么说的。
  翁若琳看的很清楚,也很明白。
  “等把这件事解决以后,我就把公司彻底交给曼曼。”宫雪看着翁若琳:“我年事已高,也活不了太久了。”
  “我知道了。”翁若琳想着,若是将来宫曼曼真的继承了公司,她会好好帮宫曼曼把实权握在手里的。
  即便到时候宫雪反悔,也没有办法了。
  “我要抓海嫣来引慕晚上钩,还需要你的人在海外帮我。”宫雪沉了沉:“我看这次的行动就算在慕家那个老婆子入葬那天来处理吧,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嗯,我知道了。”翁若琳点点头。
  宫雪把这件事订下来以后,心情舒畅了很多:“你记得跟你义父说,只要钱到位了,我们这边就把人给他送去。”
  “好。”翁若琳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腿不说话。
  宫雪带着人离开。
  翁若琳神情一暗,她这条腿该找谁算这个账?
  宫澈吗?
  还是慕亿瓷?
  就在她深思的时候,宫曼曼就来了。
  宫曼曼非常的沮丧,“妈咪,公司是不是真的要完蛋了?”
  翁若琳拧眉:“怎么会呢?”
  “可是新闻里都这么说,热搜上很多人也是这么说的。”宫曼曼担心道:“妈咪,公司要是完蛋了,我和姚琛的婚事也就完蛋了。”
  翁若琳不耐:“你就那么喜欢他吗?这天地下好看的男人多的是,会哄女人的男人也不少,你怎么就那么喜欢他?”
  “妈咪,爹地也不爱你,你不是也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宫曼曼抿抿唇。
  翁若琳被气的说不出话来:“你!”
  “妈咪,谁的女儿像谁。”宫曼曼小心翼翼的看着她:“妈咪,爹地是不是不要你了,他要去那个老狐狸精的身边?”
  “这件事不用你操心。”翁若琳蹙着眉:“我在问你,你是不是真的非姚琛不可?”
  “妈咪,我爱他。”宫曼曼深吸了一口气:“从小到大,我就没什么男孩子喜欢我,虽然我是宫家的女儿,可是我一点被众星捧月的感觉都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男孩子都不喜欢我,可是现在姚琛喜欢我,不管是因为什么,他肯花心思哄我,我就高兴。”
  翁若琳顿了顿,她抬起手放在宫曼曼的头顶,叹气道:“终究是你爹地不够疼你,倘若你和他感情很好,你就不会这样了。”
  “可是慕晚不也是。”宫曼曼哼了哼:“她不也是喜欢霍北霄喜欢的不行?”
  “至少霍北霄比姚琛靠谱。”翁若琳说着大实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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