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成宠:老公竟是富豪大佬!_第六百八十四章 怎么怕碰到你的老情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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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拜师吧。”霍北霄削薄的唇一弯,俊美的脸上露出非常得意的微笑。
  那些人也道,“就是好快拜师吧,别耽误时间了,说得好像自己能改变一切似的。”
  “南家早就不是从前的南家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就你们一家吃饱了,就不管大家了,那就别怪我们反抗。”
  南齐苍老的脸十分的阴鸷,他冷冰冰的看着南青阳,“青阳,你作为族长,就不知道说些什么吗?”
  “你想我说什么呢?”南青阳反问,“南家的钱可从来不是我做主的,既然大家觉得钱分的不够,那就把钱拿出来多分一些。”
  南齐冷冷道,“那些钱都是南家的根本,你说分就分?”
  “是根本,可是不是大家的根本就不知道了,你儿子在外面买房买车都是哪来的钱,我们也想,你为什么不给我们?”
  “上次你孙女出嫁,你花了五百万置办嫁妆,我二爷家的孙女出嫁,走公账五万块你们都磨磨唧唧的,凭什么?”
  南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了。
  因为他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
  这么一闹,原本不知情的人都知道了。
  大家更加的不满。
  “谁带着我们挣钱我们就听谁的。”
  “依我看这组规限制的就不是你们,是我们,把我们当奴隶那么用,现在早就不是从前了,我们也想去大城市。”
  “对,我们也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你儿子孙子在外面逍遥快活,我们却只能窝在这里,我们才不干呢!”
  霍北霄淡淡一笑,轻轻转动手指上的结婚戒指,“小绾是我的妻子,她的家人我不会不管的。”
  “霍总说的对,谁把我们当家人,我们就听谁的。”
  南悦生气道,“你们也就是听他说,他怎么可能把你们当家人?!”
  “能不能要看我怎么做,不过有一点我可以保证,账目绝对公开。”霍北霄冰冷的笑着,“你们敢公开最近十年的账目吗?”
  南悦的脸黑黢黢的,她浑浊的眼睛转了转,没有说话。
  霍北霄把目光投向南齐,“五年?”
  南齐似乎是被霍北霄捏住了命脉,他站起来,冷冷道,“我倒是要看看,你怎么摆平这些人。”
  说完,他转身而去。
  一直站在他身后的那几个人也都跟着走了。
  南悦看他走了,自然也坐不住了,她也起身离开。
  霍北霄露出一抹讽刺的笑。
  他们这一走,大家都知道,他们做贼心虚了。
  这账目肯定有问题。
  “小绾,你还有一个头没磕完。”南萝提醒。
  南木意味深长的看着时绾,“抓紧时间,趁着他们都走了。”
  时绾立刻把最后一个头给磕完了。
  南木从怀里拿出一块血玉玉佩,上面刻着一只凤凰,然后交给时绾。
  “你这!!”有一个耆老坐不住了。
  南青阳等人也是非常震惊。
  “既然你要拜师,我自然要准备一份收徒礼给你,这就是给你的信物,有了它,他们都知道你是我的徒弟了。”南木解释。
  时绾知道这块玉佩肯定价值连城,而且它的意义肯定也不是价钱能够衡量的。biqubao.com
  她双手接过,收下,“谢谢师父。”
  南木满意的笑着,目光慈祥。
  南青阳微微蹙眉,他总感觉南木对时绾的感情,更像是爷爷对孙女。
  虽然说南木收南星为徒,但是对南星还是极为严格的,南星也没有让他失望,甚至成为了佼佼者,他都没有把玉佩交出去,然而时绾刚拜师,就交出了玉佩,这也太奇怪了。
  拜师礼结束。
  那些耆老们并没有走。
  其中有几个主动跟时绾攀谈,甚至也送上了礼物。
  时绾全部收下。
  她知道这些人讨好她的目的。
  时绾找到南萝,“伯母,这块玉佩到底代表什么?”
  南萝微笑解释,“拥有了这块玉佩,你就等于拥有了半个南家,除了家主,就是你了。”
  “所以是二把手的意思?”时绾好奇的问。
  南萝颔首,“其实一开始,这玉佩也是家主身份的代表,原本下一任家主,家主除了要懂医术,也要众人信服,但是南星逃出南家,这家主才落到青阳的身上,但其实青阳的医术并不高,是那些耆老们推他上位的。”
  时绾了然,“也就是说其他人的医术,还不如南青阳吗?”
  南萝点点头,“除了南紫薇。”
  时绾差异:“那为什么不让南紫薇当家主?”
  “你觉得她能成为家主吗?”南萝问道。
  时绾沉默。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南紫薇如果成为南家的家主,只会加速南家的灭亡。
  “而且,她的医术太过歪门邪道,不是什么正统,如果让她继承了南家,恐怕真的要天下大乱了。”南萝无奈道。
  时绾想了想,“那这块玉佩为什么会在我师父手里?难道他是上一任家主吗?”
  南萝点点头。
  原来如此。
  “我先走了。”南萝转身而去。
  “好。”时绾看着她离开。
  别墅里只剩下南木,时绾,还有霍北霄。
  “你们俩跟我来。”南木背着手,带他们上楼。
  他们来到书房。
  南木坐下来,“你要跟着我学习,就必须住在这里。”
  霍北霄皱眉。
  “不行!”时绾轻轻摇头,“我很忙的,没有时间浪费在这里。老头,要不然你跟我走?”
  南木瞪她,“我不!”
  “现在南家已经回不到从前了,他们也干涉不了你,你跟我走,他们也不会说什么。”时绾就到。
  “我不要。”南木转过身去。
  “怎么怕碰到你的老情人?”时绾笑眯眯道,“怕人知道你那不为人知的过去?”
  南木瞪了她一眼,“什么老情人,你不要胡说。”
  时绾哼了哼,“我没有说错啊,要不然……”
  “你住口!”南木有所顾忌的看了一眼霍北霄,不想在这个年轻人面前丢面子。
  时绾暗忖,她早就把那些事告诉给霍北霄了,只不过不能跟南木说而已。
  “你不愿意那就算了。”时绾无所谓道,“反正我对你那个医术也不怎么在乎,说不定你那医术还没什么用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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