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千万是蒋丽诗答应景逸把小贝偷走的好处。”时绾开口:“就在昨天深夜,蒋丽诗去了小贝的房间,想给他灌下一杯带有安眠药的牛奶,然后把他抱出去交给景逸,被我们发现了。” “不可能。”蒋万安否认:“丽诗不可能这么做,她没那么大的胆子。” “这件事景逸都已经承认了。”时绾清澈的眸子蕴着一沉寒霜:“不是你想否认就否认的,我们还有蒋丽诗和景逸联系的证据,证据确凿,容不得你们抵赖。” 蒋万安恶狠狠的看着她。 “蒋丽诗收了景逸三千万的好处,事情败露,计划失败,景逸自然要找蒋丽诗拿回去,蒋丽诗把钱给了你们,不找你们找谁?”时绾眉宇间透着寒气。 蒋万安拧着眉:“我们才没有收到那笔钱,肯定是她自己偷偷留下来了,然后说给我们了,这个死丫头!” 时绾讥诮:“先前我以为你是把女儿当成工具,还没到畜生都不是的地步,现在看来,你压根就没有把自己的女儿当人,甚至连畜生都不如。” “你说什么?”蒋万安怒不可遏的瞪着她。 “我说,通过蒋丽诗账户的转账记录,她的钱统统的都转入了你的账户,那三千万也是,要不要我把银行的流水打印出来扔在你的脸上?”时绾气愤不已的看着蒋万安。 虽然蒋丽诗可恶,可是吸女儿血的人更可恨。 蒋万安没想到他们已经掌握了这么多的证据。 “呵,听说现在你们还有三亿的外债还不上呢,你们不会以为霍家会管你们吧?”时绾清秀精致的眉宇间透着凌厉的气息:“别做梦。” “都是一家人,这有何不可?”蒋万安厚着脸皮道。 “一家人?”时绾长长的睫毛撩起:“你们诋毁我的时候,可不像是一家人。” 蒋万安脸色一变。 “哦,也对,你们只是不把我当成一家人。”时绾冷笑着:“毕竟你们没办法从我身上吸血,而且霍家娶我进门以后,我这个铁公鸡守财奴更是让你们捞不到任何的好处,所以你们恨我,恨不得我去死。” 蒋万安神情冷然:“我可没有那么说。” “你没有那么说,可是你的心里是那么想的。”时绾沉着脸:“只可惜,蒋丽诗会比我更早离开霍家。” “你说什么?”蒋万安拧眉。 “为了防止你们过度吸血霍家,我二叔已经决定和蒋丽诗离婚了。”霍北霄磁性的声调十分清冷:“二叔,你自己说说吧。” 蒋万安看向霍霆。 霍霆淡淡道:“是真的,我已经和蒋丽诗过不下去了。” 蒋万安脸色一沉:“你太过分了,她为了你生儿育女这么多年,你居然这么对她!” “对她过分的人,应该是你们!”霍霆眼神愤怒:“当初要不是你们的一杯酒,把我和她硬生生的牵扯在一起,也不会有现在的事情,你们蒋家不过是为了钱,并不是真的为了她好,她这么作,我已经跟她过不下去了,所以我要和她离婚,我不是在开玩笑。” 他是认真的。 离开的这一天一夜,他就是在想这件事。 他没办法再继续忍受了。 蒋万安气得要吐血:“你真是没良心!没良心!” 刘英子一听霍霆是真的要跟蒋丽诗离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嚎啕大哭起来:“你们霍家欺负人……” “别哭了!”时绾凌厉的看着刘英子:“要哭回你们家去哭,别在这里哭丧。” 刘英子见撒泼打滚不成,她就指着时绾的鼻子痛骂:“你这个小贱人,都是你撺掇的,要不然霍家也不会这么多事。” “要是你们能消停消停,霍家只会更加风平浪静。”时绾讥诮:“不过没关系,这个家很快就能安静了。” 刘英子非常担心的看着她:“你说什么?” 时绾一张清美精致的脸闪过一抹阴鸷:“我说没有了你们这个亲家,霍家会重新归于平静。” 刘英子气急败坏,她从地上爬起来,朝时绾冲过去。 赵瑜一直就在时绾的身边,看到刘英子动手,她立刻冲出来,一巴掌拍在刘英子的脸上。 刘英子一下子就愣住了,然后她感觉自己的后槽牙有些松动。 “打人啦,打人啦!”刘英子捂着脸:“要出人命了!” 赵瑜一点都不担心的看着刘英子:“再喊,我还打你!” 刘英子的脸生疼生疼的,她就算有力气,也疼得不敢乱叫了。 霍霆非常无语:“你们是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收敛,蒋老爷子,我奉劝你们不要太过分,不然我们就要报警了。” “你说什么?”蒋万安震惊。 “我说报警。”霍霆重复了一遍,声音也变得很大:“到时候事情传出去,看看谁更丢人。” 蒋万安咬咬牙,他们已经很丢人了,就这一晚上,他们蒋家的名声早就臭了。 如果他们再被抓到警察局去,那真的是要遗臭万年。 但是他们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债台高筑,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还款。 或者说,这些年因为能从霍家源源不断的拿到钱,到时候蒋仁已经变得非常懒散松懈,做生意高投资,也不好好的去调查,大手一挥,就把钱投进去了,投资失败了没钱了,就找蒋丽诗要,都成习惯了。 渐渐地,蒋仁就变得越来越废柴,而且他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不务正业,认识了一些不三 不四的人,根本就不行了。 所以蒋万安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孙子身上,他的想法就是让自己的孙子先娶到一个豪门千金。 但是要娶豪门千金,就要和人家条件对等,而且要准备房子和车子,一样都不能少,现在他们什么都没有,还欠了钱,还怎么给自己的大宝孙娶媳妇。 因此蒋万安才如此的急切,因为说好了年后要见亲家,现在如果不把欠钱的窟窿堵上,那就什么都别谈了。 他孙子又非常喜欢那家的千金,这门婚事要是毁了,他孙子非得跟他们闹不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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