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成宠:老公竟是富豪大佬!_第三百零七章 他要是肤浅的男人,就不会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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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锦川觉得魏娜说的很有道理。
  他去说,还会破坏和司清雨的父女感情。
  不知道为什么。
  知道自己有一个亲生女儿之后,他忽然变得信心十足。
  如果将来司清雨嫁得好,那么将来,他这个老丈人也能风光。
  想到司清雨如果真的能嫁给霍北霄。
  那好处岂不都是自己的?
  看样子他们所有人的目的越来越一致了。
  那就是拆散霍北霄和时绾。
  把霍北霄给自己的女儿,这样自己就是首富名正言顺的老丈人了。
  “锦川,你在想什么?”魏娜觉得陆锦川的表情有些阴险。
  陆锦川回过神来,意味深长道:“没什么。”
  “你怎么还有事瞒着我?”魏娜不满道:“再这样,人家不给你生儿子了!”
  “我不是瞒着你,是事情还没有确定没办法告诉你。”陆锦川解释。
  魏娜努着嘴:“我看你就是心里还有别人。”
  陆锦川看到魏娜如此在乎自己,非常的开心:“你不知道,霍北霄这个人不简单。”
  魏娜一愣:“他不会真的是……”
  陆锦川点点头。
  魏娜震惊:“不会吧,那他是怎么看上时绾的,就因为她长得好看?”
  “那谁知道,不过男人嘛,都是如此,视觉动物。”陆锦川分析。
  时绾确实长得很漂亮。
  再加上年轻,霍北霄也是男人,肯定扛不住。
  这很正常。
  “可我感觉时绾好像并不知道霍北霄的身份。”魏娜觉得如果时绾知道霍北霄就是首富的话,肯定会非常嘚瑟的。
  现在她还是很低调的。
  想想,一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忽然嫁给了一个首富,怎么可能淡定?
  所以时绾应该不知道霍北霄就是滨海首富。
  “你说对了。”陆锦川告诉她:“霍北霄似乎也有意隐瞒,我猜他大概可能只是想玩玩儿,如果让时绾知道他的身份,怕将来时绾苦苦纠缠。”
  “那咱们还动什么手,等着看戏不就行了。”魏娜蹙眉。
  “你怎么忽然就犯傻了。”陆锦川点出:“万一时绾怀孕了呢?万一她还生了儿子呢?”
  魏娜了然:“说的也是,看样子要尽快拆散他们。”
  “而且绝对不能让时绾知道霍北霄的身份,一个字都不能跟她透露。”陆锦川叮嘱。
  魏娜点点头:“我绝对不会告诉她的,你放心吧。”
  “那我就放心,你先出去吧,我给邓莉打个电话。”陆锦川就道。
  魏娜有些不开心:“这也背着我?”
  “打完电话,我就约海嫣出来签字离婚。”陆锦川看着她。
  魏娜满意的一笑,然后转身离开。
  陆锦川松了一口气。
  虽然魏娜有些逼迫,不过一想到是因为魏娜爱自己,他就没去计较。
  只要邓莉说服司清雨给自己捐肾,他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还可以好好的谋划一下,让司清雨嫁给霍北霄,自己成为首富的老丈人。
  想着,陆锦川就拨通了邓莉的手机。
  邓莉一听到手机响就心惊胆战的。
  她现在就怕有电话打进来。
  看到是陆锦川打来的,她就更不想接了。
  但是不接又不行。
  她非常的煎熬,最后还是接了电话。
  “你怎么这么慢?”陆锦川嫌弃。
  “你想干什么?”邓莉很烦躁。
  “结果已经出来了。”陆锦川勾着唇:“你让司清雨做好准备吧,她和我配型成功了。”
  “什么?”邓莉彻底愣住。
  怎么就这么巧?
  “什么什么?”陆锦川眯眸:“你快点告诉她,好让我们父女相认。”
  邓莉咬牙切齿:“陆锦川,你不觉得你很过分吗?你一天也没有尽过一个做父亲的责任,现在你一上来就要你女儿的一颗肾,你怎么这么无耻!”
  “无耻?”陆锦川冷笑:“如果都活不下去了,要脸干什么?邓莉,当年你嫁给我不也是这样吗?你可别忘了,我是你从你闺蜜的手里抢过去的。”
  邓莉噎住。
  “我知道你顾虑什么。”陆锦川坏笑着:“听着,我不需要司清雨大张旗鼓的认我,偷偷摸摸的就可以,毕竟如果她还是司家千金,这对我很有帮助。”
  邓莉听到他这么说,微微蹙眉:“你什么意思?”
  “你就告诉她,她给我捐肾,将来我会帮她嫁给霍北霄的。”陆锦川幽冷道:“这样将来她以司家千金的身份嫁给滨海首富,也是门当户对,不过他们结婚以后,要给我很多好处,懂吗?”
  邓莉冷静下来,讽刺道:“陆锦川,你果然还是你,走的每一步都是算计,都是为了你自己。”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陆锦川冷笑:“你要想清楚,如果司清雨不给我捐肾,我把她的身世揭穿,她就什么都不是了,她也别指望着我认她,懂吗?”
  “陆锦川,你简直不是人!”邓莉咬牙切齿。
  “我给你三天时间,时间一过,你知道后果的。”陆锦川不再废话,挂了电话。
  邓莉软在床上,她眼眶微微泛红。
  到底是谁把司清雨的身世告诉陆锦川的!
  她本来瞒得一丝不漏,现在却好像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一下。
  司有为已经知道了,他对司清雨的态度,已经开始变化。
  只有让司清雨嫁给霍北霄,才能让她重新被重视。
  万一霍北霄知道司清雨的身世,嫌弃她不娶她,可怎么办?
  邓莉死死地咬着唇,要是没有时绾那个小贱人就好了。
  司清雨肯定能顺利的嫁给霍北霄。
  她必须想个办法才行。
  ——
  翌日。
  时绾去总店和唐野碰头。
  她设计好了总店的装潢图纸,拿给唐野看。
  唐野对于时绾的设计,非常满意,夸赞道:“嫂子,真不是我夸你,你真的是做什么都能做好,写剧本,开面包店,还有这室内设计,真不错,难怪霍哥喜欢你。”
  时绾都被夸愣了,她笑道:“也许你霍哥很肤浅,就是因为我长得好看呢。”
  “我霍哥才不会那么肤浅呢。”唐野很有信心:“他要是肤浅的男人,就不会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了。”
  这一点,他可是很有信心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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