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北霄蹙眉:“什么施舍?” “你不是知道吗,我妈妈虽然嫁给了陆锦川,但其实我的日子并不好过,平日里就靠奖学金度日了。”时绾解释:“有一次奖学金晚一天才到,我当时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就坐在这里,开始数自己口袋里的钱,因为我要把晚上放学做公交车的钱预备出来。然后我低头数钱的时候,一个人给我了一晚粥,我还没有看清楚,那个人就走了。” 霍北霄没想到时绾提起这段心酸过往,竟然还能笑出来。 换做是其他人也许早就热泪眼眶了。 “后来呢?”霍北霄深沉的问。 “后来我想跟他说声谢谢,奈何他人已经不见了,就只能放弃了。”时绾道:“不过如果能让我知道他是谁,再见到他,我真想跟他说声谢谢,毕竟他真的有帮到我,后来我放学坐公交车回家,到了地方下车,去取自己的自行车,才发现车胎没气了,我花了几块钱把车胎补了一下,不然我一定要很晚才能到家了。” 霍北霄一脸的深沉:“那天是不是下雨了?” “嗯?”时绾点点头:“那天的雨下的挺大的。” “你穿的是黑色卫衣,进来的时候,戴着卫衣的帽子,浑身湿漉漉的?”霍北霄看着她。 时绾惊讶:“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说完,她自己就愣住了。 “是你?”时绾震惊的看着他。 霍北霄点点头:“是我,那天你进来的时候,我就看见了,然后看到你在那里数钱,觉得你可怜,就把粥给你了,还让老板给你上了一屉小笼包。” 时绾眼睛忽然变得亮晶晶的:“是你?真的是你吗?” 怎么会这么巧? “是我。”霍北霄再次确定。 他也没有想到,那个小姑娘会是时绾。 只是当时看着狼狈不堪的她,心中升起一丝不忍,才会做了那件事。 时绾忽然喜极而泣。 她很少哭。 但是这一次却有些控制不住。 她立刻从包里拿出一包纸,然后抽出一张迎来擦眼泪。 霍北霄低沉的嗓音十分温柔:“不哭。” 时绾吸吸鼻子:“我真的觉得自己这辈子还挺幸运的,无论走到怎样的绝境,都能遇到好人。” 霍北霄握住她的手:“你怎么不说,是因为你的善良,才换来的这一切。” 他的小姑娘,又温柔又善良,值得被世界温柔以待。 时绾放下手,红着眼睛:“其实那天我的情绪真的有些崩溃,家庭,学业,生存,那天下大雨,我还忘了带伞,奖学金延迟发放,花每一分钱我都要细细的算计,那天要不是你帮我解决了一顿饭的问题,我可能会在回家的路上就已经支撑不住了。” 霍北霄帮她擦着眼泪,继续听她说。 “就是因为有你的善意,我才告诉自己一定要撑下去,这个世界还是有温柔的人的。”时绾哽咽着。 霍北霄将她揽入怀中,他的小姑娘真的受到了太多太多的委屈了。 而这些委屈,她从来不和任何人说,恐怕连海嫣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看着时绾瘦瘦小小的,但是真的能扛事。 “不哭了。”霍北霄温柔。 时绾抬起红肿的眼睛,“别看了,肯定很丑。” 霍北霄轻笑:“不会,很可爱,像小兔子一样。” “兔子急了,也是会咬人的。”时绾气咻咻道。 “没关系,我可是会吃兔子的。”霍北霄意味深长道。 时绾被他的一语双关弄得面红耳赤:“大变态!” 霍北霄笑了笑:“来,吃东西吧。” 刚才老板娘就把粥和小笼包端上来了。 但是没有打搅他们。 “嗯。”时绾点点头,然后开始吃东西。 霍北霄蹙眉:“那时候你怎么过得那么惨?” “没办法,我妈妈那边实在是不好拿钱,她不出去工作,陆锦川给她的钱,说是零花钱,最后都变成了家用,她还要给我外公外婆,也是紧巴巴的。”时绾解释:“我为了不让她担心,从来不跟她说这些的,我就是想,她二嫁不容易,不想给她添麻烦。” 霍北霄沉然:“可是你的日子也太难了。” “其实就是奖学金晚了一天,也还好,第二天我就有奖学金了,然后隔天去沈奶奶那里帮忙,她给了我好多旧衣服还有吃的,我又省了不少钱。”时绾开心。 那时候虽然穷一点,不过日子还是很开心的。 现在的日子变得更好了,她很知足。 霍北霄越发理解霍爷爷为什么安排这门婚事了。 时绾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姑娘。 坚强乐观。 即便是绝境,也能从石头里开出花来。 她对外所表现出来的,也不是畏畏缩缩,而是落落大方。 就真的很难得。 “那些日子都已经过去了,以后会越来越好的。”霍北霄安慰着她。 “当然。”时绾微笑:“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比如我可以独立创作剧本了,而且还能拍成电影,请来那么有名气的明星,我还有一家面包公司,虽然现在规模还不大,最重要的是,我妈终于清醒了,再也不会在糟糕的婚姻里沉 沦了,不然如果她不清醒,那么我也只能和她共沉 沦了。” 谁让她们是母女。 霍北霄清清冷冷的看着她:“那我呢?” “你也很重要。”时绾微笑:“幸亏遇见了你,霍先生。” 霍北霄捏捏她的脸:“你压根就没有想到我,没良心的小东西。” “我是觉得,外物我能控制,可是人心不可控。”时绾讪讪的看着他:“北霄,你真的不能指望我在经历了我妈妈两种截然不容的糟糕婚姻里,对婚姻还有什么幻想,我当初嫁给你,也没有想着会如此,就是想着能赶快离开陆家。” “现在呢?”霍北霄意味深长的看着她。 “现在我会去期待和相信。”时绾眉眼弯弯的一笑:“至少有一点我可以确定,北霄我是真的喜欢你。” 霍北霄知道时绾是一个通透的人。 她看透了人性本质。 有很多人口口声声的说爱,可是还没走到最后就散了。 他不怪时绾。 但是他愿意以身作则向时绾证明,他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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