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成宠:老公竟是富豪大佬!_第一百三十四章 人家英年早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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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冉冉认真的看着时绾:“要给所有人看,对不对?”
  时绾点点头。
  因为那不单单是一个本子,里面更掺杂了时绾童年的一些经历。
  所以霍冉冉想拍出来。
  她想让那些误会时绾的人好好看看,时绾从前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
  他们哪有资格评论时绾。
  很快。
  电影《难忘》官宣。
  星凯娱乐官方发了微博。
  将编剧时绾四个字放在了主演慕千柔和黎星玉之前。
  霍冉冉的名字在第四排。
  第一排是剧名。
  而且多方联动。
  大家一起发微博。
  各家的粉丝忙的不亦乐乎。
  官博下更是热闹。
  【我没看错吧,时绾就是前段时间一直上热搜的那个?她这是飞升了啊,之前还是小编剧,现在可好,天王天后来演她写的剧本。】
  【什么叫一直,她就上过两三次,还都是被污蔑。】
  【慕千柔和黎星玉不是不和吗?他们居然能够合作上,这也太魔幻了。】
  【谁说他们不和了,他们俩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承认过吧,现在的谣言太离谱了。】
  【他们就是不和,大家都知道,肯定是制作方给的太多了,不然他们怎么可能合作,还演一个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编剧写的剧本,太匪夷所思了。】
  【小道消息,慕千柔只是象征性的收了一百万的片酬,黎星玉可是零片酬,所以不存在是给的太多了,应该就是本子好。】
  【他们俩加起来创造的票房都三百亿了,这次居然降片酬了?震惊!】
  【看样子真的是剧本好,我已经开始期待了,搓手。】
  【之前偶然看过一部情景剧,里面有几集就是时绾写的,感觉台词写的很好,情节设计的也好,又现实又幽默,挺不错的。】
  【时绾的剧本要是写的不好,也不会值得公司找来了这么多有名气的人来保驾护航吧?】
  【依我看肯定不是剧本写得好,你们没看到导演是谁吗?我还以为霍冉冉终于不祸害大众的眼睛了,没想到大众不肯放过她,她也没有饶过大众。】
  【某些人也真是可笑,霍冉冉的演技是不太好,可是比起现在那些阿猫阿狗不知道好多少,好歹她也滨海大学表演系毕业的,有些人连九漏鱼都不是,还演戏,真是可笑。】
  评论渐渐带偏,变成了粉丝大战。
  时绾看了一眼,那些人质疑她,她倒是觉得还好。
  可能是以前也挨骂过,心里掀不起任何的波澜。
  她有些担心霍冉冉。
  正如评论说的,霍冉冉演技再不好,也比一些人强。
  但是却因为她是首富的妹妹,被容易被人diss。
  “想不到我的粉丝还是给力的。”霍冉冉在一旁开心道:“加油,骂死这些臭不要脸的,肯定我对家来黑我的。”
  时绾哭笑不得,看样子自己是白担心了。
  她一点都没有受影响。
  时绾的心情比任何人都激动。
  她的剧本终于要拍成电影了。
  她想要表达的,终于有人能够明白了。
  真好。
  ——
  时绾离开星凯娱乐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半。
  霍北霄打电话给她:“你在哪里?”
  “我快到家了,不过打算去一趟菜市场,买点菜。”时绾开心:“今天我们终于把男女主都定下来了,还官宣了。”
  “嗯,我有看到热搜。”霍北霄微微勾着薄唇:“开心吗?”
  “开心呀。”时绾的声音很灵动:“作为编剧最大的心愿不就是自己写的剧本被认可,还能排出来,如果能够拿到奖那就更好了,不过后面的是我胡思乱想的。”
  “有梦想谁都了不起。”霍北霄笑着。
  他看过时绾的剧本,写的真的很好。
  霍冉冉说,剧本里有一大部分的剧情都是时绾的童年。
  所以他更加的心疼。
  “你说得对,我就幻想一下也不犯法。”时绾笑着:“我去菜市场买点菜回去做,咱们庆祝一下,我还叫了我妈,表姨和,小凰,你不介意我自作主张邀请她们来吧?”
  “那也是你家。”霍北霄提醒。
  时绾心里很甜:“那你也早点回来。”
  “嗯,知道了。”霍北霄挂了电话。
  他站起来。
  霍沉抱着一叠文件走进来,惊讶道:“干什么去?”
  “回家,给时绾庆祝去。”霍北霄关掉电脑。
  霍沉震惊:“你居然这么早回家?”
  “提前一个小时不可以?”霍北霄冷冷的挑眉。
  “那工作怎么办??”霍沉把手里一叠文件放下:“这些都需要处理。”
  “等一晚上又不会怎么样。”霍北霄冷漠道:“我走了。”
  说完,他真的走了。
  霍沉无语,他气得发了一个朋友圈:夭寿啦,工作狂回家给媳妇庆祝去了,这天要下红雨了。
  下面唐野沈斯年等人纷纷点赞。
  霍爷爷火上浇油的发了一句:谁让你没老婆。
  霍沉自闭了。
  ——
  时绾去菜市场买了很多的东西,有鱼有肉还有鸡。
  今天要做一顿五个人的饭菜,不露两手怎么能行?
  不过东西有点多,她拎着很费劲。
  就在她想办法的时候,一抹高大挺拔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菜市场,和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霍北霄的身上没有烟火气,他冰冷如雕塑,虽然偶尔会对她笑笑,但是他的身上有很强烈的绝冷气息,气场强大,生人勿进。biqubao.com
  他一出现就成了众人目光追随的目标。
  大姑娘小媳妇都纷纷发出惊艳的感慨声。
  这也太帅了!!
  时绾有些震惊:“你怎么来了?”
  “帮你拿东西。”霍北霄伸手将她手里的东西接过去。
  时绾就听到旁边一对小姑娘交头接耳:“放弃吧,人家一看就英年早婚的。”
  她被逗笑了。
  “还买别的吗?”霍北霄将所有的东西都拎在手上。
  时绾两手空空:“已经买齐了,你把东西分我一点,别自己拿。”
  霍北霄想了想,将手里最轻的一袋东西递给她。
  时绾接过去。
  霍北霄把其他的袋子都转移到另外一只手上,他空出一只手,朝时绾伸手:“走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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