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就这些够了。”吴余安诺当即道。 她又不是什么挑食的人,有的吃就好,不挑。 而且,别看中午这三个菜好像很简单,可现在才只是八一年,这个年代还有好多人压根都吃不饱呢。 这年头,还大把的普通人家里一年到头饭都不见得能吃多饱,更是要到过年才能闻到点肉味儿,平常根本吃不上肉。 像是他们这种每天都可以吃饱,可以吃肉,大冬天的也能买上青菜吃,能喝上排骨汤的,绝对是极好的生活水平了,说他们的生活水平处在顶尖那一层,都不夸张。 但吴余安诺谨记着一个点,那就是不能因为她的日子过好了,就忽视大环境还是难的。 再加上她也不是那种挑剔的人,所以有啥吃啥就好。 吴余昶鹭听她这么说,就端起菜篮子道:“那你过来陪你妈看电视,我去厨房做饭去。” “要不然我去做饭吧爸?” “不用,你好好歇着,汤已经放下去炖了,饭应该也要蒸好了,就炒两个菜,也不费事儿,只要你不觉得难吃就行。” “哪里会难吃?我爸手艺好着呢。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说的就是我爸这种。”吴余安诺夸了一句。 “你这丫头就会夸我,嘴巴那么甜,难怪那么多的长辈都喜欢你,你都不知道,我昨天去看曾老的时候,曾老可是对着我把你一顿好夸。” “我这当爹的,也是沾了你的光了,旁人看我的眼神不知道多羡慕,我当时被夸得,这脸上都要控制不住的发烫了,哈哈。” 吴余昶鹭说着沾光的话,脸上全是自豪的神色。 对做父母的人来说,最大的自豪就是自己的孩子有出息,而他,生了安诺却没养过安诺,如今还被安诺带来的荣耀笼罩着,吴余昶鹭觉得自己可占便宜了。 昨天的他,内疚又自豪。 “我闺女儿医术这好,这么有出息,你那手还是好好养着治病救人,家里的活儿不用你干,交给爸就行,免得这些琐事把你的手给做糙了。”吴余昶鹭说着,笑呵呵的朝着厨房去了。 吴余安诺看着他的背影低低的笑了一声,心中全是暖意。 回家的感觉真好。 她以前在许家的时候,许志国可不会把她当成宝贝,只会嫌弃她,无视她,天天喊着她干活儿。 她也见过村里别人家的姑娘,虽然过得比她要强一些,但也没好到哪里去。 也是天天要打猪草,要砍柴,要干农活儿。 等到了年纪了,就会早早的嫁出去换彩礼,给家里的弟弟或者哥哥咱娶老婆的彩礼钱。 但回到自己家后,她却被爸爸当成了宝贝,这种感觉实在太过美好,让人喜欢到不行。 也是这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不是所有的姑娘家命运都一样,过得好不好,端看遇到什么样的父母。 父母喜欢的,看重的,哪怕是姑娘家,也可以过得很好。 心情极好的吴余安诺坐在胡月雅身边,笑眯眯的跟着她一起看电视。 吴余昶鹭的动作很快,没多大会儿就喊吴余安诺吃饭了。 “喝点汤,看看咸淡够不够。” 吴余安诺刚领着胡月雅洗了手上桌,手里就被吴余昶鹭给塞了一碗汤。 吴余安诺喝了,连连点头。 “好喝,特别榜,味道正好。”吴余安诺不吝赞美。 “赶紧吃饭,早上没吃,肯定饿坏了,多吃点。”吴余昶鹭又给吴余安诺装了一碗饭。 吴余安诺笑眯眯的点头应好。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吃着饭,虽然胡月雅没办法跟正常人一样跟他们说说笑笑,但是她已经学会要给吴余安诺夹菜了。 吴余安诺看着碗里冒尖儿的排骨,赶忙阻止她:“妈,够了,这么多就够了,真的,再夹放不下了,而且我也吃不完呀。” 胡月雅闻言歪着脑袋反应了一下,似乎明白了吴余安诺的意思,这才不再给她夹菜,重新低下头,吃着自己碗里的饭菜。 一旁的吴余昶鹭道:“你可就知足吧,你妈也就把你放在心上,你看我都照顾她这么多年了,她可从来没有对我这么好过。” 那口气,酸溜溜的,充满了嫉妒。 吴余安诺有些哭笑不得,但自家爹爹偶尔吐槽,她也没办法,只能认了,乖乖听着呗。 吴余昶鹭也就说着好玩儿,也没觉得真生气,所以转而就和她说起别的事情来。 “对了,你下午是不是要去看曾老?”吴余昶鹭问她。 “是,昨天跟曾老约好的,所以到时候还得爸爸在家带妈妈才行,不带妈去会方便一些。”吴余安诺说道。 这倒不是吴余安诺嫌弃胡月雅,而是胡月雅的情况虽说好了不少,但她到底是个病人。 吴余安诺是去给人看病的,带着胡月雅去,她要是不闹腾还好,万一她遇到什么刺激,那才是真的麻烦。 昨天她带着胡月雅出门,那是因为吴余昶鹭不在家,她不可能把胡月雅一个人放在家里呆着,没办法之下,硬着头皮带去的,眼下吴余昶鹭在家,她自然不会再带着胡月雅。 “好,没事儿,交给我就行。我带着你妈的时间久了,你放心吧。” “也就是将你给认回来之后,你帮着我分担了不少照顾你妈的责任,我还是得了你的照看才轻松不少的。”吴余昶鹭感慨。 想想这几个月之前的日子,他一个人带着胡月雅,当时胡月雅的状况还要比现在还差一些,那日子才叫难熬,现在,绝对算得上是好日子了。 而这些改变,都是认回安诺之后才有的。 他家宝贝闺女,真是家里的福星! 吴余昶鹭越想越开心,忍不住给吴余安诺夹菜。 看着碗里忽然冒出来的肉菜,吴余安诺的脑门上不由得冒出一排问号。 她抬眸看向吴余昶鹭,却听他道:“我记得你喜欢吃辣椒炒肉,多吃点。” 那笑眯眯的模样,充满了慈爱。 吴余安诺:“……” 这示好,多少有些突如其来,让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最后只能应了一声,默默低头干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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