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晴美说完之后,啪的一下挂断了电话。 “真是神经病,都说人已经死了,让不要打来了,跟听不懂似的!真是晦气。” “这欧阳清荷就是我的克星,死了都不让我安生。”崔晴美恨恨地说。 电话的另一头,秦荷花整个人都愣住了。 明明崔晴美说的话,每一个字她都能听懂。 怎么放在一起组成句子,她就不懂了呢? 欧阳清荷死了? 怎么可能! 她闺女才双十年华,大好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怎么可能死? 一时间,秦荷花急得眼睛都充血了! 她还想打过去,被工作人员打断了。 工作人员喊她先把钱给交了再打下一个。 这次是崔晴美那边训斥一通就挂了,所以没超过一分钟,秦荷花赶紧给了一块钱。 “哎,你怎么一个人霸着电话啊,我们也要打电话啊,我们都等着呢。” “就是,大家都等着呢,你凭啥一个人一直打一直打啊。” “你重新到后面排队去,让我们先打!” 后面排着好几个人,这会儿都有了意见,纷纷呵斥着秦荷花。 如果是平时,秦荷花肯定会暴躁地怼回去。 可是崔晴美说欧阳清荷死了的话给秦荷花的刺激太大了,让她一时间都回不过神来。 欧阳清荷可是她最大的倚仗了,如果欧阳清荷死了,那她以后怎么办? 她所有的钱都被许志国给拿走了,私房钱也不知道被谁偷了,她现在一穷二白,要是欧阳清荷也出事了的话,她这日子咋过下去? 秦荷花此时满心焦躁和不安。 但连着两个电话打出去的失利让她不敢再贸然打第三个。 万一又得到了同样的答案,那这第三个电话打过去,除了浪费钱没有其他任何意义。 秦荷花索性默不作声的来到最后面等着。 她只有两块钱了,不能浪费,她得好好想一想最后这个电话要怎么打。 等再轮到秦荷花的时候,她已经冷静下来了,这次她没打去欧阳家,而是打了另一个电话。 电话接通,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男声传来,秦荷花心里莫名一松。 她激动地说:“我是秦荷花,吴学义,清荷呢?我打电话去欧阳家,欧阳家说清荷已经死了,说没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快告诉我!” 电话彼端,吴学义接到秦荷花也是一愣。 他也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有和秦荷花说上话的时候。 当初他和吴余昶鹭都被调去了沿海的军区之内任职,在刚调过去,报道完出门买东西的时候意外认识了秦荷花。 当时秦荷花被人给抢劫了,是他帮她把被抢走的钱给追回来的,当时他和吴余昶鹭同行,便让吴余昶鹭把人送到旁边的公安局,而他则是拿着钱去还给秦荷花。 秦荷花听说人被送公安局了,怕连累他们,就说去帮忙作证,他就带着秦荷花去了。 一番折腾之后,他们三人从公安局出来,秦荷花的眼睛就黏在了吴余昶鹭的身上。 吴余昶鹭长得又高又帅,他是不如吴余昶鹭的。 他们两个但凡一起出现,旁人的注意力总是集中在吴余昶鹭的身上,吴学义早就习惯了这种事儿,平时也挺淡定的。m.biqubao.com 可明明是他救的秦荷花,人是他抓住的,钱是他拿回来的,吴余昶鹭只是帮忙把人扭送到了公安局而已。 秦荷花却一股脑的将功劳归咎在吴余昶鹭的头上,还对着吴余昶鹭又是笑又是讨好的,他就很不爽了。 其实秦荷花长得也就一般,在海边的小渔村勉强算得上是个美女,可放在所有吴学义见过的姑娘里面,秦荷花也就能占个中等吧,实在算不上什么大美人。 他只是不爽秦荷花看重吴余昶鹭,却把他给踩了的举动而已,对秦荷花并没有什么爱慕的私心。 本来以为三人不过萍水相逢而已,没想到他们的军队竟然就驻扎在秦荷花所在的渔村附近。 这么一来,每每出入都容易碰上,次数多了,三人就熟了,而秦荷花也起了歪心思。 吴学义是很讨厌吴余昶鹭这个大哥的。 吴余昶鹭太优秀了,犹如吸尽了所有光芒的明珠,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在他的身上,看不到旁人。 有吴余昶鹭压在他的头上,不管吴学义多优秀,做得多好,最后都出不了头,总成为吴余昶鹭的陪衬和垫脚石。 光靠着秦荷花,肯定是算计不了吴余昶鹭的,吴学义索性主动帮忙把两个人凑一块儿。 吴学义还有个隐晦又阴暗的心思。 他看上了自己的未来大嫂,胡月雅。 如果说秦荷花只是个勉强能看的中等姿色,那么准嫂子胡月雅就是仙女下凡的天人之姿! 胡月雅是胡家的掌上明珠,胡家是京城传承多年的名门望族,哪怕建国了,也依旧被领导人看重。 而胡月雅本人更是长相无比美丽,堪称第一大美人。 除此之外,她还很会读书,学识出众,人很善良,行为举止也落落大方,是整个圈子里所有同龄男性的梦中情人。 他们做梦都盼着能把她给娶回家。 不,事实上不止是同龄人,更大一些,更小一些,只要是单身的男同志,都将胡月雅当成梦中女神。 可这样的女人不属于他,却看上了他最讨厌的大哥。 吴学义心里的嫉妒淹没了理智,便听了秦荷花要将生米煮成熟饭的馊主意。 他帮着秦荷花给下了药。 他甚至都把吴余昶鹭送到了秦荷花的床上。 可是他离开的时候被打晕了。 再醒来,吴余昶鹭不见了,躺在秦荷花床上的人变成了他。 而欧阳清荷,就是那次意外之后怀上的。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是胡月雅刚巧来看吴余昶鹭,发现了他的阴谋,就让手底下的警卫把他给打晕了,同样喂了药,丢在了秦荷花的床上。 而吴余昶鹭则被她的警卫带到了她的面前。 那晚,他和秦荷花因为药性在床上纠缠的时候,同样也是吴余昶鹭和胡月雅行亲密事的时候。 他算计吴余昶鹭不成,坑了自己不说,还亲手将吴余昶鹭送到了胡月雅的床上,加速了两人关系亲密的进程,吴学义后来知道了,差点没吐血。 过往那些被隐藏的阴暗晦涩的丑事因为秦荷花的缘故在脑海之中浮现,让吴学义的眼神都变得有些恍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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