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肯定是外头做生意发财的人,你看看人家那皮鞋,再看看他手里的包,咱们这供销社都进不到的货,人家能买到!” “城里有钱也买不到。你知道他那双鞋要多少钱吗?得三百,那是去南方的批发城才有的卖!” 旁边一个老太太忍不住接话,“这年头,他穿的那么打眼儿,只怕今儿要出点血了!“ 这话一说,旁人都不吭声了,大家心知肚明,就现在这条街上,本地的和外地的,都不知道站了多少个害呆手! 害呆手顾名思义,害的就是呆子! 偷的就是傻蛋,害的就是呆子,机灵的人钱也不会被人偷走。 那男人刚刚往人堆里一站,就已经引起所有贼的注意,接下来就要看谁能最先得手了。 “来来来,大娘你买的什么?哎哟,您这里有虫啊,我老婆娇气,淘米的时候最见不得有虫,上回淘米淘出两只虫,吓得米罐子都被砸了,你这米我不能买!不能买!” 大娘深深的后悔,早知道就不往里面掺孬米了! 太阳即将升起来的时候,集市上的人群达到了最多,就在这时,一声尖锐的、刺耳的电铃突然在喧嚣的人群响起。 “滴铃铃铃……” 男人反手转身,一个擒拿抓住还没来得及把手从包里掏出来的人。 “哟,弟兄,原来是你啊!” 周围立刻围过来三四个人,纷纷的问:“干什么呢?干什么呢?” 说着伸手就要拉开两人,一副要拉架说和的架势。 不用想也知道,后面围过来的三四个人,都是他们的同伙。 男人却微微一笑,“这是我弟兄,他跟我开玩笑,你们谁?” 这话一说,围过来的三四个人一顿,怎么可能是他弟兄?怎么可能是开玩笑,但是这男人这样说,围观的老百姓了然了,“认识啊,吓我们一跳!” 抓着双方手腕的那几人面面相觑,这时,几个小孩一下冲了进来,“小叔,你找到老叔了?” 男人低头对孩子笑,“找到了,这不就是?” 那几个小孩顿时冲过来,一边一个抱住男人的腿,七嘴八舌的喊:“老叔!老叔!” 旁边有老头开口:“人家是认识的开玩笑了,不需要我们拉架,大家都该干嘛干嘛去,不用紧张,人家都认识的!” 这话一出来,那几个男人要是再继续盯着,就显得有些不正常了。 所以那三四个同伙只能松开手。 提皮包的男人顺手把包塞给孩子,还特地伸手拉开包口给那被捉到的人看,“不好意思,我这包里没别的东西,就是买了两毛钱纸给孩子擦屁股哟那个的。” 一伸手搂在贼多肩膀,直接带到了桥尾。 桥头是贼窝聚集地,桥尾可不是。 那贼刚到桥尾,冷不丁男人突然一个神龙摆尾,脚“啪”一声踢在贼脸上,贼扑通一声摔在地上。 “你们是谁呀?你们想干什么?我、我会报公安的!” 男人这个动作其实是在杀鸡儆猴,他已经发现了贼多不少同伙跟了过来,他就是做给那些尾随而来的贼们看的。 果然男人这一招当场就震慑住了那些尾随的人,这男人身体强壮,腰杆笔直,行事做事都很板正,还留着寸头,一看就是退伍兵啊! 意识到这些的尾随者终于怕了,一个个以各种方式离开了桥尾。 关键是,桥尾不远处就是马屯派出所,他们本来也不敢靠的太近。 如今再看这男人一打十的身手,就更害怕了。 等那些同伙都离开之后,几个小孩才围过来。 凌寄看看向男人,“明哥,辛苦了。” 赵明明后退一步,虎视眈眈地盯着那个贼,“不辛苦,应当的。” 赵明明退伍两年,当初在部队是有名的兵王,可以说上刀山下火海,样样都拔尖,他要退伍的时候,领导很舍不得。 但是赵明明家里有四个老人要养,他入伍这些年攒下的钱都寄给了家里,可即便这样,也架不住老人接二连三的生病。 不得已,为了照顾老人,他只能选择退伍,人不在钱在,钱没有人就必须在。 赵明明刚退伍那会儿,也焦虑的很,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好在退伍没多久,以前的领导突然给他拍电报,说有工作介绍给他,工资一个月四十五。 工作内容是保护一个因为生病在修养的孩子,孩子十一岁,本来应该是上学的年纪,但这个孩子不但没上学,还特地送到农村来了。 赵明明甚至一个好的保镖,就要守口如瓶,他既然分不清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就要压住自己的好奇心,宁肯不问也不能问错。 所以到现在为止,赵明明都不知道那个叫凌寄的孩子,究竟生了什么病。 但有一点赵明明从接触凌寄的第一天开始,就发现这孩子独来独往,不喜欢人群,也没有朋友,任何时候,他总是习惯性地站在人群的后面。 他显然不是很适应这里的生活,但这不妨碍他每天爬在树上独自一人待着的场景。 每当这个时候,赵明明就会找个安静的地方避开,躲在角落里看着他。 凌寄是个很奇怪的孩子,他可以一整天都坐在树上,就连吃饭都不愿意下来。 赵明明陪凌寄去凌家老家待了三个月,凌家庄最爱八卦的大婶,都没觉察到他的存在。 赵明明心里隐隐觉得,凌寄这样的修养方法,真的管用吗? 他没有朋友,没有家人,甚至连亲戚都是他的晚辈,他就像个被人扔在海面上的孤舟,随着波浪起起伏伏,随波逐流的样子。 赵明明以为,凌寄会以这样的姿态一直待下去。 结果事情很快出现了转机,凌家整理族谱,规整墓地,结果就捉到了几个调皮的小孩,在那个小女孩做了捣蛋的事,被她爸追打逃跑的时候,凌寄突然“扑哧”笑出了声。 那是凌寄第一次表露出不同以往的表情,他好像突然就有了情绪,虽然那是短暂的一瞬,笑完,他就恢复了以往的模样和姿态。 赵明明以为那不过是个插曲,没想到,凌寄突然表现出对同龄人的好奇,让他打听那个丫头的事,随后不久,他就像以前一样爬在树上,只不过,他爬树的地点变成了芋头村。 赵明明看着那孩子天天过去,直到有一天,那个小丫头背着书包,“吧嗒吧嗒”从树跟前走了过去。 这时候赵明明才明白,原来凌寄在守株待兔,他每次都用看宠物的眼神观察那个小丫头,似乎在权衡,要不要把她养在身边。 真是个可怕的孩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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