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娶媳妇不难,但也是有条件的,若说有哪家不要聘礼就能把女儿嫁过来的,那一定是张大丫家了。 张大丫是十里八乡难得的丑女,这个事即便刚穿越过来的萧七月也知道。 没办法,这个时代的农村,十三四岁是男女婚配的最佳年龄。 好一点的女孩,很小就会被盯上,至于十四五岁还没嫁出去的,那就该着急了。 为了鼓励生育,某些朝代还有“女子十七不嫁,则父母有罪”的规定。 所以年过16还未出嫁的张大丫便成了新田庄和朝天岭一带出了名的老姑娘。 萧七月不知道张大丫的具体情况,只知道朝天岭山势险峻,没有可以耕种的地,住在上面的几户人家都靠打猎为生。 萧大娘一听萧七月不乐意的口气,心里就有些忐忑起来。 要不是自己存了很长时间的钱被那个畜生抢走,她也不想找一个十里八乡出了名的老姑娘做儿媳。 可现在又能怎么办?家里就这么个情况,儿子的身体又不好,如果不尽早把婚事敲定,将来还不定会出什么事呢。 萧大娘想了想,还是安慰儿子道:“别听他们瞎说,我已经帮你打听过了,大丫这孩子除了健壮点,其实挺好的,而且她有力气,刚好可以帮我们把荒着的几亩地种起来,这样明年兴许就不用饿肚子了。” 萧七月听后不由得感叹,这是想给家里找一个免费的壮劳力了。 只是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萧大娘现在已经五十了,由于常年超负荷劳作,再加上经常饿肚子,营养跟不上,整个人就跟后世七八十岁的老人差不多,头发已经花白。 整天让她一个人耕种,显然已经不大可能,自家的20亩地,这两年荒下来的越来越多。 萧七月因为从小体弱多病,别说种地,就是往县城走一趟,回来都要半条命。 要说萧家还是挺有钱的,当时整个新田庄的土地大多是萧家买下的,其他庄民都是他们家的佃户,但萧老爷过世后,因为萧七月的病,每年萧大娘都要花大量的钱财为他治疗,慢慢的就将积蓄都花光了,后来只能卖地。 萧大娘自己不善经营,卖地时又是急用,所以经常吃亏,没有几年,以前的佃户成了普通庄民,而萧七月家则变成了贫户。 饶是如此,萧大娘依然无法耕种完仅剩的20亩地。 萧七月知道这个时代的粮食产量很低,辛勤的劳作往往只能混个温饱,如果这些地再荒下去的话,很可能他还得再饿死一次。 想到老人家也不容易,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又是个小村庄,就算到县城,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什么好营生,更不可能实施什么宏伟的赚钱大计。 想想这些,萧七月只能勉强同意萧大娘的建议。 先保住生计才是最要紧的。 听到萧七月同意娶张大丫,萧大娘脸上瞬间乐开了花。 “好好好,还是我家大宝听话,我这就去找他张婶去。” 萧七月无奈的摇了摇头,都说别叫大宝了,听着好别扭知道吗? 而且刚才不是媒人说了张大丫家不要聘礼的吗,怎么现在成张婶了? 张婶可是张大丫的堂婶。 萧七月这才反应过来,敢情这门亲事还是张婶主动找上门说的。 这下好了,连给媒人的答谢都省了。 萧大娘这边可没管自己说漏了嘴,高高兴兴的去找张婶合计去了。 因为两边都是你情我愿的事,萧七月和张大丫的婚事敲定得很快。 第三天萧大娘便跟着张婶去朝天岭说亲。 本来这次萧七月应该跟着去的,说亲前两家孩子见见面,这是基本程序。 奈何萧七月是病秧子,根本爬不了朝天岭,只有萧大娘一个人去了。 萧七月呆在家里吃着烙好的饼,直到傍晚十分,萧大娘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来。 萧七月赶紧上去帮她捶背,顺便问起今天的事情。 “我们和亲家商量好了,后天就成亲。”萧大娘开心的说道。biqubao.com 萧七月愣了一下,“就不看看日子什么的吗?” 怎么觉得这场亲事从开始到结尾都很随便。 “看了,你张婶说后天正合适,要往后,就得两个月以后了。” 两个月以后都过农忙了,那时开不了荒地,这话萧大娘没有说出口,不然会被别人说成苛待新媳妇的。 无论是之前的病秧子,还是现在的萧七月,对这事都不懂。 他只觉得这次结婚很仓促,价格很便宜。 但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错了。 就算新娘家一分钱不要,这婚也不是想结就能结的。 他家还是很缺钱。 缺到什么程度呢? 这么说吧,家里已经没有余粮,没有余粮就没办法请客,没有办法请客就办不了婚礼。 所以第二天,萧大娘一整天都在庄里借粮食。 可整个大盛朝前两年一直在大旱,哪家的粮食都不富裕。 萧大娘借了一整天才勉强凑够这次的宴席需要的粮食。 肉什么的肯定是没有了,唯有前久在外挖的野菜,这些野菜现在有些蔫了,得在办婚宴前一晚将根放在水里吸吸水。 因为是自家侄女结婚,自己又是媒人,张大婶将她家唯一的毛驴也借了出来,到时候给侄女撑门面。 朝天岭这种高山,人肯定是不能骑毛驴的,只能牵着上去,又牵着下来。 到庄子口才能骑一骑。 什么都凑了一遍以后,萧大娘才发现还没有新郎扎的大红布。 这个是真借不到了。 萧七月有些后悔前两天不应该给老道士那两文钱,不然两文钱可以买一点旧的红布应应急。 萧七月给萧大娘出了个馊主意。 “娘,我和张大丫结婚,两边不是都得用红布吗?我们只用一点,她家可得红盖头红衣服的,我估摸着她家肯定得扯更多的红布,兴许做完衣服盖头还能剩一点……” 萧大娘都被自己儿子的厚脸皮给吓到了。 没想到儿子娶媳妇用的红布都想从新媳妇家弄。 天下怎么还会有这么无耻的操作? 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呀! 萧七月自己也不想这样,谁叫他的开局太差呢? 就算是游戏,广告上不都写着“开局一条狗,装备全靠打”吗? 人家最起码还有一条狗来着,自己可是连狗都没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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