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枭对林若曦和苏媚娘的身体都不陌生,但是与苏媚娘从来都是神魂相合,还是第一次在现实里见到她的身子。 两人都穿着泳装,一白一黑。 苏媚娘显然比林若曦的体态显得要丰腴许多,浑圆的雪峰高耸,在中间挤出一个迷人的沟壑。 因为修炼了合欢宗秘法的缘故,每一寸肌肤都充满了难以言明的诱惑。 两人同时感觉到他的气息,林若曦笑吟吟地招呼道,“要看就过来看,站在门口像个猥琐大叔一样。” 叶枭干咳了一声,走上前,在温泉池子旁边的石桌前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笑言道,“我不知道苏老板也在。” 老婆都发话了,他便不用装模作样了。 苏媚娘的眸子带着挑逗道,“听你这意思,是不欢迎我啊?” “当然不是,苏老板风华绝代,我想请都来不及。” 叶枭笑着夸赞。 林若曦在一旁傻乐道,“苏姐姐说了,待会要传我一门功法,说是能专门对付你呢!” “嗯?” 叶枭看向苏媚娘,连忙阻止道,“若曦不适合吧?” 苏媚娘道,“怎么不适合?若曦可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女人,要是学了这门功法,一个眼神便能让男人为她疯狂。” 叶枭呛了口茶水道,“我已经够为她疯狂了,不用麻烦。” 林若曦白了他一眼道,“现在看是现在,以后是以后,难保你喜新厌旧。所以,我已经决定,要拜苏姐姐做师父。” 叶枭一头冷汗,当初传她双修之法,已经把自己折磨得不成模样。 要是苏媚娘再传她合欢宗的功法,那自己不彻底成药渣子了? “林若曦,功法要精,不在多,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 他认真提醒。 林若曦是凤凰体魄,本来就是火精之体。 若学习媚功,那是火上浇油,很容易阴阳失衡。 林若曦不知道其中的厉害,坚持说道,“你怎么变得这么啰嗦了?苏姐姐可是说了,学了此功,不但能迷住男人,还能让女人容颜常驻。你看苏姐姐,她都四十多岁的人了,可是皮肤却保养脑袋跟小姑娘一样,一点都不显老。” 叶枭白了她一眼,心道这采阳补阴的功法,当然能青春常驻。 人家有神莲护身,你只能靠男人。 到时候,吃亏的还不是老子啊? 他在心里面一通抱怨,不过却没有说出口,免得她怪自己小气,打击她修道的积极性。 他喝了杯茶,去了屋里面打坐,不打扰她们传功。 林若曦瞧着他撇撇嘴道,“你看,平时说得好听,怪我不努力修道。我现在努力了,他又吃醋。我又不迷别人,专门迷他还不行?” 苏媚娘笑喷了出来,“对,男人就不能惯着,我们要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不能全听他们的。” 她知道叶枭心里的苦,但是继续出着损招,让林若曦放轻松一些,开始传她合欢宗的功法。 林若曦此前修行过双修之法,入门很快。 苏媚娘只是点拨一下,她马上就能掌握要领。 此法分内功和外功两种,内功与玄门的内功一样,都是调息打坐,养精蓄元的法门。 外功有防御性功法,还有攻击性法门。 苏媚娘传给林若曦的是合欢宗的不传之秘,移花接木大法。 是吞噬别人的精元,为自己所用的内外兼修的法门。 此法里的桃花迷魂眼,只需要一个眼神便能让男人神魂颠倒,让他们变成自己的傀儡。 一夜过去,叶枭被林若曦唤醒。 她掐着叶枭的鼻子,笑吟吟地看着他道,“老公,快醒来。” 叶枭睁开了眼,盯着她道,“怎么了?” 林若曦的眼睛闪出一道光芒道,“你看着我的眼睛。” “眼睛怎么了?” 叶枭皱了皱眉道,“有眼屎啊?” 他给林若曦擦了下眼角,林若曦气得推了他一把道,“讨厌,我是想试试自己的桃花迷魂眼的功法,看来没有成功。” 叶枭轻笑道,“早知道你使坏,我只是用了功法防御了而已。你刚才的手段,对付普通人足够用了。” “真的吗?” 林若曦开心道,“看来我昨晚的努力没有白费。” “好的不学,净是学些旁门左道。” 叶枭白了她一眼,起来看了看时间道,“我们该走了。” “好吧!” 林若曦还有点意犹未尽,本来还想跟苏媚娘请教一下。 现在只好作罢,准备等从莲港回来再找她请教。 两人到了机场跟孙菲菲汇合,老爷子已经跟三个杏林的好友登机。 这三人是隔壁市里的,来这里一起随行。 这次的医学探讨会,算是杏林的一场盛会。 每个市里都有杏林名家过去,毕竟是上亿的诊费,吸引了很多人来碰运气。 孙菲菲在登机口看到了林若曦后,意外问道,“师娘这次也去啊?” 叶枭道,“你师娘心情不好,正好过去散散心。” “那太好了。” 孙菲菲高兴地挽住了林若曦的胳膊道,“我陪师娘逛街,一定把莲港最繁华的地方逛个遍。” “我就是这个意思。” 林若曦笑着冲叶枭道,“这次我们两个大美女陪你过去,所有花费,你可要帮我们出啊!” “这是当然!” 叶枭点头,已经做好了当冤大头被宰的准备。 孙菲菲这个丫鬟有了主母照拂,行李也不拿了,让叶枭在后面拎着行李,当起了两人的随从,跟着她们一起登机。 孙菲菲买的是头等舱,老爷子已经在上面坐下,正在与同行的三人兴奋地聊着天。 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很好。 孙菲菲过去跟他们打了个招呼, 这三人看着她笑了笑,又看见叶枭,与孙济世开着玩笑道,“孙老,那个年轻人是你的孙女婿啊?” “哪里,哪里,他是我孙女的师父,我哪里有这个福分啊!” 孙济世连忙解释。 这三位名医相互对望了眼,见孙济世这么客气,皆是不解道,“孙老太谦虚了,他一个年轻小辈,能得孙老照顾,那是他的福分啊?” 孙济世郑重道,“他可不是一般人,医术比我可要高得多。我当初也想拜他为师,可惜人家嫌我老,不收我。” 三人满是不信,感觉孙济世在故意抬高叶枭的身价。 他们看叶枭也不过二十多岁的样子,要是名医的话,他们在这个行当里应该听说过才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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