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灯光下,酒水泛起琥珀般金黄。 才过半天,李素梅已经开始后悔。 沈渐实在太无聊了。 从白天到夜里,这已经是他换的第四家酒馆,她忍不住怀疑,沈渐打算在这一个月内,把整个天微都大大小小所有酒馆都吃过一遍。 蓬莱仙岛修行者除了每年修行所需,用于开销的世俗银子并不多,岛上并没有银矿,银钱和铜板都通过海上贸易从仙朝大陆赚来,流通市面的银钱铜板并不充裕,即使李素梅也没太多零花钱可以随便使。 “你故意的吧!” 沈渐脸上有了醉意,眯着眼上下打量着她:“输了不想认账?” 李素梅掏出一只上面刺绣着很难看的荷花钱袋扔在桌上,“我就这么多钱,你自己看着办。” 沈渐嘴里啧啧有声,道:“耍赖?” 李素梅道:“我还可以用修行资源帮你换些天微都酿的酒。” 沈渐不依不饶道:“那不行,说好的一个月,这才过半天你就反悔,世上哪有这种道理。” 李素梅咬着牙,强忍着怒气道:“你究竟打的什么主意?直说,别用这种没意思的方法。” 沈渐醉眼蒙眬,呢喃着道:“我是要回家娶媳妇的,结果给你们抓来了这里,我很孤独无聊不行吗?” 李素梅脸突然有些发烫,好在灯光昏暗,又喝了些酒,别人看不出她脸上的变化。 “萧雅不是常跟你一起吗?” 沈渐摇头,一本正经道:“卓隐元喜欢她,她也喜欢卓隐元,不是我的菜。” 说话时他的目光在李素梅身上来回打量,要不是桌子挡住了大半个身子,可能目光游移角度更大。 李素梅脸变得更红。 “你怎么看得出来?” 她的声音比苍蝇振动翅膀还小。 沈渐道:“我又不瞎。” 他的话像在暗示什么? 李素梅小声问:“你未婚妻很漂亮?” 沈渐大口喝着酒,过了半晌方才道:“当然,难道你认为我的眼光很差。” 李素梅目光不与他视线接触,道:“万一……我是说万一,你回不去了,该怎么办?” 沈渐道:“我会发疯。” 李素梅怔住。 “我会疯到在岛上胡乱杀一气,哪怕最后丢了性命,总好过被人关在这个地方。” 沈渐的语气很坚决,虽是醉话,也能听出决绝之意。 李素梅轻轻咬着嘴唇。 “你就没想过留在这里?” 沈渐看她的目光更放肆,也越来越朦胧。 “我这人不喜欢束缚,也不喜欢被人当成工具,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到最后,额头砰地一声撞在桌子上,再没抬起来。 李素梅等了好久,这才拿起桌上的钱袋找老板付了钱,伸手摇了摇趴在桌上鼾声大作的沈渐,睡得像头死猪。 他是真想把自己灌醉! 李素梅拉起他一条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搀扶着他走向门外。 沈渐醉得人事不省,两条腿都没有了反应,脚尖拖在地上,修行者只有想醉的时候才会把自己灌成这样。 李素梅叹着气,把他背了起来。 好在天微都并不大,沈渐住处也不太远。 洞府的阵法很粗浅,天微修行者与普通人混居,区别只在有没有阵法。 李素梅很容易便解开了禁制。 屋子很乱,乱得让她有点难以置信,给人她的观感就像猪窝。 她其实不完全是蓬莱仙岛长大的,小时候她一直生活在仙朝大陆一个偏僻的山村,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家里人也很喜欢她,把她宠成了掌上明珠。 这种生活一直到六岁那年,母亲的离世,给她生活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母亲下葬那天,一个看上去比爷爷还老的男人来到母亲棺木前,看着爷爷和几个叔伯只说了一句话,没有征求她的同意就带走了她。 后来她才知道,这个看上去很老的男人是她父亲,他自称李言,又叫温未,她的姓氏就来自他。 从那一天起,她就来到了蓬莱仙岛,住在天微都,打那以后,她也很少见到父亲,照顾她的人是城里面一个寡居多年的妇人,教她修行的也不是父亲,而是跟天微都大多数人一样,从天微宫初级修行课程学起,一步步提升,入道之后有专门的传道人按各自契合的修行路数指点,直到道境炼神,才会真正拜师。 她的亲传恩师也不是父亲温未,而是岛上萧家长辈。 直到步入仙境,她才有机会与亲生父亲更多接触,而那个时候从小照顾她的寡居妇人已离世十年。 所以她一直以来很会照顾自己。 …… 沈渐醒过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睡错了床。 屋子里窗明几净,床单也换成了新的,上面还有股淡淡的栀子花香。 地面一尘不染,好像用水冲洗过;桌面的乌漆亮得能照出人影。 不用想都知道是李素梅做的。 “这女人,倒是蛮勤快。” 然后他就看见了卓隐元,就站在卧室门外,背靠门框,一脸意味深长瞧着他看。 沈渐抹了抹脸,又看了看手,问道:“我脸上有花?” 卓隐元笑道:“没有,你的脸比昨天干净,比昨天的昨天也要干净。” 沈渐道:“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卓隐元环顾着屋子,道:“我的意思是,你喝醉了居然会变勤快。” 沈渐脸皮向来很厚,道:“你要是羡慕,下次喝酒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灌醉,我会很自觉的找借口先走。” 卓隐元板着脸,身体的微动作却出卖了他的心思。 “萧雅一定也很乐意,其实你们谁喝醉都一样。” 沈渐笑眯眯地瞧着他。 卓隐元瞥了他一眼,道:“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么无耻。” “无耻?”沈渐鼻子里哼哼,食指敲了敲太阳穴,道:“用最简单的办法打败你的对手,是头脑。” 卓隐元盯着他看了半天,吐了口气,道:“能把不要脸干得这么理直气壮的,岛上除了你还真没别人。” 沈渐正色道:“不,岛上像我这种正人君子真心不多,真正不要脸的,是温未那种人。” 卓隐元马上闭紧了嘴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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