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御天下_第288章 千钟家脂粉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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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师用不用休息一会儿。”
  千钟籍弯着腰站在沈渐身后,手上拿了把蒲扇帮他扇着风。
  如果让千钟照看到他亲爹这副狗腿样,他会不会气死。沈渐心头得意,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是在下话多了打扰了沈师。”
  沈渐哈哈大笑,说道:“不是,前辈无需挂怀,我也就想到些好笑的事情。”
  千钟籍伸长脖子,嘴里啧啧称赞:“沈师写出了六百多篇道诀,这已经超过了钟家现存道诀的四倍有余。”
  沈渐道:“还剩最后一篇,写完这些,隔日我准备跟王张、独孤一起离开。”
  千钟籍道:“我会给沈师准备一切所需,包括能快速沟通的传信飞箭,都是请曹家专门打造,虽说成本高,但物超所值,速度和传信距离远超符书,一旦沈师有需要,飞箭传送过来,钟家必定全力相助。”
  沈渐笑了笑,继续誊写。
  “那支储物法宝还给千钟照没有?里面一些零碎物件用了些,希望他不要太介意。”
  “嗨!就一件小玩意,小辈的玩意儿,沈渐哪用介意,给他个教训也好,我还想着装些沈师路上要用的物件,一路上用着方便呢!”
  “这样不好吧!以前与你们钟家无关抢他的东西天经地义,谁叫他不懂进退,现在嘛!都自己人,还也就还了。”
  “沈师都说自己人了,这次能不能带着照儿出去开开眼界,能跟在沈师身边,也是他的造化。”
  “人家新婚燕尔,你让他跟我去混不太好吧!”
  千钟籍长吁了口气,“一言难尽,那陆家小姐第三天便独自回门,早已不住范阳。”
  “啊!”不知为何,沈渐心头总有些隐隐不安,勉强笑道:“照兄心气高,与他之间总有点芥蒂未解,还是再过些日子再说这些,这些道诀中有几种比较适合于他,让他先在家静心修行最好。”
  千钟籍看起来相当遗憾。
  “一棠前辈交代把这些道诀交与你处保管,想来他已对你有所交代。”
  “是,老祖交代,如今家族人心不齐,需严格筛选接触道诀之人,包括某些一心与朝廷拉近关系的支脉,本来老祖是想沈师来做,然沈师不愿留在范阳,也就只能矮子里面挑高个子了。”
  沈渐笑道:“前辈个子可不矮。”
  ……
  书写完道诀,沈渐沐浴熏香,换了身钟家准备的锦衫,这身衣服可不便宜,光天材地宝材料,就花了钟家足足十万灵髓,再加上请女修缝衣,天师道高境亲手作符绣制,一件看似不起眼袍子,前后花销不下二十万灵髓之数。
  这种袍子原本也只给家主准备,如今沈渐在钟家的地位,已经相当于不挂头衔的家主。
  当他出门,发现一个奇怪现象,他住的地方外面总有很多女孩。
  他住的是罄音园,而且住在相当核心的一座院子里面,当然也只住了两三天而已,毕竟三天前才刚从壶天秘境出来。
  王张和独孤都安排住在了罄音园外围,专门给客人准备的客馆院落,环境自然也不错,而且钟家好吃好喝招待着,还有灵髓提供给他们修行。
  有女孩们看着,沈渐不由自主挺直了腰板,微风吹起锦衫轻若鸿羽的衣摆,顿时一种飘飘欲仙的即视感跃然出现。
  他含笑向这些年轻漂亮的钟家女孩点头示意,刚走出没多远,忽然一个女孩从路边冲了过来,这姑娘肤白貌端,身材高挑,此刻一脸酡红,来到跟前,将一张粉红手帕飞也似塞进他手中,连头都不敢抬,转身就跑。
  “这是……”沈渐呆住,低头看见,柔软的丝织手帕上绣有一对戏水鸳鸯,右边代表雌性那只上还用彩色丝线绣出四个小小的字:千钟闻樱……
  手帕上淡淡的女子的香气扑鼻而来。
  送人鸳鸯戏水手帕,难道就是暗示……
  沈渐倒吸口凉气,身体颤抖,也不知是激动还是害怕。
  ……
  他听见了四周传来的阵阵叹息,都是女子幽怨的声息。
  千钟一棠,该不会是你这老家伙安排的吧!
  沈渐加快了脚步。
  一路所见姑娘越来越多。果真如千钟一棠所言,千钟家姑娘的确不少,至少从罄音园核心区到外围这短短的一里,他至少见到了两百名,争妍斗艳,千姿百态,其中不乏沈渐审美观标准范围内的姑娘。
  色即是空!我得去读读佛经。
  幸好王张他们住的地方到了,他像受惊的兔子连门都来不及敲,跳起来伸手只在围墙上一撑,翻身入内,靠在围墙内侧喘着粗气,感觉心脏噗嗵噗嗵狂跳。
  王张走出来,怔怔看着他,“肿么了,有人敢在钟家主园追杀你?”
  “太可怕了。”
  沈渐喃喃,随即平复心情,以拳堵嘴,正准备干咳两声,结果发现先前那姑娘送的手帕还握在手中,心念一转,将其送进神域,打了个哈哈,“外面有一群凶神恶煞的鬼怪,人人带两颗流星锤,挥舞起来,百丈外能让人眩目头晕,再加两条大白杆子,又直又长,你说怕不怕。”
  王张嗤的一笑,“做梦呢!你以为人人都是天问楼妖女。”
  独孤也走了出,呆呆道:“该不是修行出了岔子,出幻觉了?”
  沈渐指了指旁边的门,“不信,自己看。”
  王张大步走到门前,双手拉开一条缝,脑袋伸出去看了一眼,马上缩回脖子,将门闩别住,一本正经道:“果然,果然如此。”
  “放屁,诓我。”
  独孤更不信,也来到门前,除开门闩,拉开门,撅起屁股就往外看,冷不防后面飞来一脚,正中臀部,直接将他踹了出去。
  “你们……”
  等他想回身,门快速关上,抬头再看,院子已被阵法笼罩。
  然后一群姑娘围了过来,扯着他的衣袖衣角七嘴八舌就问了起来。
  “我为他的勇气感到佩服。”沈渐扬起嘴角。
  王张深以为然道:“但愿不要被打击得对生活失去信心。”
  等独孤终于摆脱纠缠走进院子,衣裳已经皱皱巴巴,脸色当然是青的,还是青中带紫,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茄子。
  “收获如何?”
  王张不怀好意地问。
  沈渐干脆问都不问,捉弄老实人的事情,让人感觉内疚。
  独孤一扬手,数十张色彩缤纷的手帕纷纷扬扬全部扔到了沈渐两腿间。
  钟家姑娘真是创意不足!沈渐暗自感叹。
  各种手帕五光十色,有的上面用道法写上了自己闺名,有的还写了首艳俗,不,通俗小诗,还有的将自己涂满唇脂的唇印印上去,用术法封印……花样百出,反倒没了最初那张刺绣鸳鸯戏水的真心和诚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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