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祺还没开口,身后帮闲先沉不住气了,嘴里嚷嚷道:“跟一随从废什么话,冒充天南大将军家人,干翻便是,去了衙门也是我们占理。” 沈渐道:“哦!不如把我们那位冒充夏王的兄弟也一并抓回去试试。” 那人大笑,叫嚣道:“夏王,我还晋王世子呢!” 沈渐道:“巧了,晋王世子就死在我面前,你想试试。” 说话间,那人已经冲了上来,手里提着剑,当头便劈了下来。 上官祺想阻止,手才抬起,却又放下。 他现在真吃不准对方哪句话真,哪句话假。 信吧!又不甘心;不信吧!万一呢! 正好这位兄弟本城郡守之子,与他同在天玄宗,让他试试成色也好。 一念未毕,那位郡守公子便倒着飞了出去,近在咫尺,上官祺竟未看清他是怎么飞出去的。 然后一只拳头就挡住了视线。 耳朵嗡的一声,鼻梁又胀又酸,脑袋往后一仰,直挺挺往后便倒,后脑勺磕在坚硬的石板地面,咚咚作响,浑似余势不消,整个人像被钓上岸的大鱼不停弹动。 剩下几个见势不对,便要撤退,后脖颈一紧,几个人同时被人拎了起来,重重砸在地面,他们甚至连谁动手都没来得及看清。 上官祺努力压下体内激荡气机,撑起半个身子,大声道:“你知道我是谁吗?在……” 没等他继续自报家门,沈渐的脚重重踹在面门上,后脑勺再次撞地,这次声音发闷,地面青石板给撞出一个大坑。 “杀人了。” 街上吃瓜群众似乎这才回豁过来,震惊异常,高声呼喊着,四散纷纷,向远处逃去。 南梅初雪挽着北齐公主,看也不看一眼地上那些本城纨绔,高傲地扬起下巴,朝楼中走去,经过沈渐身边,更是目不斜视,像刚打了胜仗了将军。 王张拍了拍手,撇了撇嘴角,道:“就这种货色,也敢在爷面前装大尾巴狼,爷在仙都混的时候,最喜欢揍的,就是你们这种杂碎。” 躺地上的哥几个中有人怒喝道:“你们死定了。” 换来的当然只有鞋底亲切问候。 王张揍人的本事的确不错,既能把人打到痛入骨髓,满地打滚,还能让他保持完全清醒,不至于昏死过去。 对比下王献出手掀翻那两位就一目了然,那两位刚砸在地上就人事不省,乐趣全无。 揍纨绔最好玩的地方就在于,他们背后的靠山肯定会来,而且还会带着一大帮撑场面的人物一并前来,走路衣角都能扇翻几个路人那种。 所以三人就站在天香楼缚欢门下,把六名当地最有地位的纨绔堆叠在一起,静候这些人的靠山前来。 很快,长街上就响起隆隆马蹄声。 不止一个方向。 长街两头拥出披坚执锐的甲士无数,将天香楼两侧大街堵了个水泄不通。 屋顶上还有数十名行动矫健的汉子,手执劲弩,居高临下把住空中退路,这些人手上的弩都带着符咒,完全是按照对付修行的战术摆出架势。 一名骑高头大马,盔甲齐全的拎一对金瓜越众而出,朗声道:“本旅帅负责本州治安,尔等赶紧跟本帅去衙门走上一遭,道明打架缘由。”biqubao.com 王张双臂环抱,一脚踏在叠成肉山的‘山巅’之上,鞋底所在,正是太守公子的脸,大剌剌道:“你谁啊!” 那位将军怔了怔,不得已又道:“州府亲卫旅帅李鲲鹏是也。” 王张笑道:“我怎么记得亲卫不负责治安。” 李鲲鹏一时语塞,竟不知如何答话,微怔之后,金瓜一抖,高高举起。 就在这时,眼前一花,嗡的一声响过,头顶剧烈震动,皮革束带勒下巴,差点把他勒得后仰倒下,眼珠上翻,只见一支黑色箭杆正正插在额头上方头盔上,尾羽嗡嗡震抖,余势未消。 这一下把他吓得三魂丢了六魄,两腿一松,差点没挤出几滴残液,怪叫一声:“天南神箭——” 脸上踏着一只脚的上官祺瞬间明白一切,两眼翻白,这次彻底昏死过去,吓昏的。 李鲲鹏翻身下马,顾不得身着重甲,颤颤巍巍走上前,金瓜也留在了马背上,双手抱拳,躬身道:“敢问几位爷如何称呼?” 事情发展到这种程度,再装已经毫无意义。 王献面无表情,伸直手臂,掌中握着一块金黄牌子,面向旅帅那面,刻着:仙圣柳氏.夏。 夏字居中,左上‘仙圣柳氏’则是王朝国号。 李鲲鹏再没见过皇室身份铭牌也看得出这块牌子绝非作伪,翻身便拜,一边磕头一边道:“末将叩见夏王殿下,请恕末将有眼无珠,万死莫谢其罪……” 这位旅帅痛诉自己罪名倒是行云流水,滔滔不绝。 王献懒得听他废话,抬手打断,冷冷道:“上官太守何在?” 李鲲鹏如丧考妣,伏地不起,道:“太守闻夏王途中遇袭,领众官及王府护卫赶赴迎接,昨夜便匆忙出城,如今城中僅有长史坐衙。” 王献嗯了一声,道:“平身,前边带路,本王要回府休息。” 李鲲鹏唱了个肥喏,战战兢兢起身,瞟了眼王张脚下那些人,道:“这些人……” “让人带回衙门,留给太守处置。” …… 王府大门再次敲响。 出来的还是那位褶子脸中年人,这回谱摆得没先前大。 他不认得李旅帅,但认识他那身甲胄,认识腰畔金瓜,更何况整个王府台阶下站满了披甲士兵,簇拥着中间骑高头大马的年轻公子,他就算是个棒槌也看出来那位公子的身份高贵。 咋有点眼熟呢! 他拱手作了个揖,道:“府上王爷未至,敢请诸位改日再来。” 李鲲鹏也不说话,侧身让开,双手把着金瓜长柄。 王献翻身下马,来到门前,那块金色腰牌就挂在宫绦上,斗大的夏字,八十岁的老人都能看清。 褶子脸中年人瞪着眼,还是一脸傲娇,说道:“都说了,本府王爷未至,公子请改日再来。” 李鲲鹏差点绷不住笑出声。 台阶下的沈渐和王张更是笑得直不起腰,只差点没抱着肚子蹲下去。 就连一向恪守宫规的北齐公主都以手掩嘴,咯咯出声。 金色腰牌再晃人眼,架不住人家是大字不识一箩筐的睁眼瞎。 堂堂一字王,自家门前给门房拦阻两次,传出去保准将成一桩街头巷尾老百姓喜闻乐聊的大趣事。 沈渐甚至觉着,把此事编成戏文,甚至远超自己那折绣榻春闺。 趣事总能让人会心一笑,忘却一路风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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