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渐笑道:“你家里的信是怎么给你说的?” 曹十三道:“就说南梅家主和你有事需要我跑趟南都。” 沈渐眨眨眼道:“就这些?” 曹十三道:“还说你们有什么要求,可以自行决定答应与否。” 沈渐笑道:“如果我想要曹家灵石的一次参悟机会,你敢答应?” 曹十三道:“只要你给我一个说服家老们的理由。” 沈渐没拿筷子那手一晃,手上多了根比筷子长不了多少的黑色细棍,递了过去,然后把筷子上挟的毛肚也放进了曹十三的蒜蓉麻油碗中。“边吃边聊。” 曹十三没去看油碗中浮起的毛肚,仔细端详着手上的东西,脸色越来越惊讶,“这是……这是影阁用的乌蟒枪?” 沈渐倒了几碟经得住煮的菜下去,又下了一片毛肚,淡淡道:“眼力不错,不过让你过来,这只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曹十三惊讶神色未消,“你遇上了影阁杀手?” 沈渐道:“得了副黑色符甲,如今在南梅大将军手上。” 曹十三差点没坐稳,将乌蟒枪一收,马上抄起筷子,把油碗里的毛肚放进嘴里,眉毛都快皱成了一团,然后张大了嘴往外吐气,拿起桌上的酒碗喝了一大口。 没过多一会儿,他就主动拿起筷子在锅里面翻了起来。 “你打算怎么做?” “不怎么做,买卖的事情,你去和南梅家谈,我只要你承诺刚刚那件事情。” “如果确定是来自影阁的符甲,肯定没问题。” 曹十三油碗里面的牛肉片、黄喉已经堆起了尖,埋着头大口吃了起来。 吃得满头大汗这才抬头,掏出手帕擦了擦嘴,说道:“怎么会想起来找我?” 沈渐微笑道:“难道我们不是朋友?” 曹十三嗯了一声,低下头小声道:“别院那件事情之后,我以为你会怪我们临阵脱逃。” 沈渐道:“是你自己想走的?” 曹十三身体一震,抬头道:“不是,是……” 沈渐道:“既然不是,又何怪之有,曹家不愿意深陷储君争位,谁都能理解。” 他瞧着曹十三的眼睛,道:“我又何尝想蹚这趟浑水,但王献也是朋友,总不能说不管就不管吧!” 曹十三道:“曹家只是想静观其变。” 沈渐道:“你呢!” “我!” 曹十三迟疑片刻,说道:“我也把你们当朋友。” 沈渐笑了笑,端起酒碗碰了碰碗沿,一饮而尽,“希望你的话发自内心,不管怎样,你这朋友我认。” 曹十三脸上有了笑容,这一次很真诚,看不出商人那种职业性笑意。 …… 数日后,天南军部终于来人通知,边境轮换队伍起程。 曹家和梅家的合作也已谈妥,双方合作研究影阁符甲,得到成果后,式样曹十年内只为天南打造同等级符甲,数量多多益善,价格由双方商定出一个合理的预期,再随行情变化。 其中收益,沈渐作为符甲提供者,占据其中半成利润,至于以后去曹家参悟灵石那件事也得到曹家族老们的肯定答复。 离开南都那天,天空难得放晴,南城外官道泥泞,也没有什么盛大的送行仪式,就在城外交割了粮草补给,轮替文书,部队便浩浩荡荡开拔。 城门给沈渐送行的也只有馆驿老驿长,监军府从上到下,连人影都没见到。 曹十三不适合出现,而且昨天他已经去了天南国某处秘密军械作坊。 同行的,是天南国原本驻扎南都附近的一支军队,称作烈火营,当先大旗上绣了团金色火焰,拢共一千人。 南鹤城本来不大,驻军也就两千人上下,分当地民勇和朝廷驻军两种,他们这支部队就是去轮换朝廷驻军的,将领也就正七品下中镇将。 将领姓温,温棠,武道修行者,境界不算高,刚刚道境,行军期间也不着全甲,披挂了一副半胸甲,一身盘领窄袍,腰挎鲜红柄鞘窄刀,英姿勃勃。 按照以往,天南军队向来不待见柳氏王朝派来的监军,哪怕一同行军,大家也很少相互招呼,最多按照规矩派上两名小校照顾一路人吃马嚼,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不过沈渐是大将军亲口交代过的重要人物,温镇将自然不敢怠慢,也不按行军惯例走在队伍前头,出城十几里路后,他便安排烈火营士兵拉开距离,前后各一小队骑兵,负责警戒巡视,自己陪沈渐坐镇中军,周围盾刀兵林立,前后则是强弩长枪。 沈渐对兵法布阵没有经验,仙道院时也没有认真学习过,好歹还是看过两本兵书,看得出来这是温镇将刻意保护安排,等他骑马靠近,这才笑道:“温将军,没必要这么紧张,有这么一大队人马同行,还怕有人图谋不轨?沈某人十年仙道院修习也不是学的绣花,就算有人截道,可能我比你们跑得要快得多。” 温棠咧嘴笑道:“此去南鹤千里,大将军有令,不管是行军还是南鹤城驻扎,属下都得力保沈监军安然无恙,你若出事,本将这颗脑袋用不着大将军来割,自己就割下来送大将军府请罪。” 天南军人心目中只有一个神,那就是南梅野亭,这位军神亲自下的命令,没有哪个军人执行敢打半点折扣。 沈渐无奈打趣道:“去了南鹤城,你还能把我拴裤腰带上不成。” 温棠道:“南鹤屁大点地,撒泡尿迎风能从西墙吹到东墙,你在城里面那就是在本营千名弟兄的保护之中,那还能出事,真当烈火营纸糊的。” 他瞥了眼沈渐胯下那匹龙血马,看着有些眼馋。 天南之地山多水多,土地肥沃,农产丰富,就草场不丰,山地丘陵也不适合大规模骑兵作战,良品战马属于稀罕物,像西边的铁骝马,北方的雪蹄马这些适合装备骑兵的名马,都是南都城那些纨绔贵族养来打猎放鹰的玩物。 他胯下这骑黄骠马也是好不容易从军部朋友手上搞来,像队中斥候们骑的那些本地马,足足比他胯下这骑矮了半个身位,然而跟沈渐所骑的龙血马相比,更是像小孩骑的木马玩具一样可笑。 沈渐笑道:“如果有一天我死在南鹤,这马我就送给温将军了。” 温棠啐了一口:“你要死了,我也得陪葬,那还管个卵用。” 沈渐大笑,扬鞭轻敲马臀,龙血马加快了步伐,“那就等我那天离开天南,这马就送你。” “这还行。”温棠也打马跟上,“那你这马今后就归我照顾了,提前培养感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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