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视大军,田小树朗声开口:“大军听令,老衲乃东云国师宝明菩萨,此行入城,带废太子、安王等一众叛逆之臣晋见新帝,尔等各回各营,等候新帝旨意。但请尔等放心,老衲身为出家人,当慈悲为怀,自当在新帝面前为尔等求情乞生。信我者,依令行事不可怠慢。不信我者,死!” 最后一字出口,如晴空霹雳在大军诸人的耳边响起。胆小的人直接被吓倒在地,面若死灰色,根本就连逃的胆子都没有,甚至是在短时间内都生不出其他的念头。 胆大的也是浑身颤抖,心乱如麻。 自知大势已去,没得玩了。 一吼镇诸军,好像效果还不错。 田小树露出满意的笑容,背负双手朝京城飞去。在他身后,李成建等人像被无形的大手提着,跟着入城。 此时,天机神武大军已然关停,方延生、司空玄圣两人朝田小树飞来。 倒不是他们胆子大,而是得了李原的旨意,又有田小树的传讯,知道这老秃驴是哪位。要不然,谁敢在这时候出来疯? 万一是计,岂不是害了所有的人。 “镇魔司司主司空玄圣,方寸阁阁主方延生见过国师!” 两人一本正经,只是嘴角笑容难掩。没别的意思,就是看到田小树这副模样就想笑。 他们的反应看在眼里,田小树也不说甚,淡然还礼。 但该有计较还是得有的。 秦琼等人,也相继领旨出旨,接掌大军。 至于李成建、李安山等人,则是被百里又虎带人押去无间狱。自上次鹰妖大闹京城后,无间狱可是空出不少房间。这次,算是充实了。 田小树和司空玄圣三人,落在太极宫前。 就在这短时间内,李士民已然换上龙袍,坐在那象征九五至尊的龙椅上。屁股刚沾上这张大椅子,便看到三人落下。 立时,不坐了。 闪身掠出太极宫,落在田小树的身前。 “妹夫,为兄已然决定,接下最大的事情就是为你和秀怜举行大婚,我……我要倾全国之力,要……要举国大庆。” “嗯,这是应该的!”田小树变化本来的模样,身上泛起一道火焰,将那僧袍直接焚烧掉。上下打量一番,田小树拱手一笑: “二兄,恭喜啊!不对,现在好像不能再这样称呼你,得称你为‘圣人’才行。” “不不不,二兄,二兄好听,朕……不,为兄喜欢听你这样叫我。” 看李士喜不自禁的模样,田小树也是一脸灿烂的笑容,不过,他可没有忘记方延生两人。之前,他们可是看着自己笑得很灿烂的。 得让他们知道社会的险恶。 “二兄,此后东云当享太平。但是,这国师宝明菩萨不可能就此消失,有时候你还得让他现现身的。臣有个提议,不知道当不当说?”m.biqubao.com 说着,田小树目光转落在司空玄圣两人身上。 两人是聪明人,见状就知道是大不妙。四目相交,两人心有灵犀地同时开口:“圣人,城外大军驻扎,可不敢大意,容臣等先行告退,协助胡国公等收编大军。” 李士民还未开口,田小树嘿嘿怪笑起来:“想走,也行,只不过你们以后可就别怪本王给圣人出馊主意害人!” 这是赤果果的威胁! 两人不禁露出苦笑色,司空玄圣作揖赔礼:“王爷,恕罪呐!” “嘿嘿……”田小树一阵怪笑,朝一脸傻笑的李士民道:“圣人,能说吧?” “能,当然能!妹夫可是一字并肩王,今日为兄再加一条:你的话与为兄一样,都是圣旨!抗旨不遵的,都交给妹夫你处理。” 这话说得好有道理,说了和没说一样。 但是,诚意是足够了。 田小树转身再次看着方延生和司空玄圣:“臣提议,以后有需要的时候,由他们二位轮流变化成宝明菩萨的模样在世人面前露个脸,二兄觉得如何?” “妹夫言之有理,为了帝国,只能辛苦二位仙君了!” 李士民倒是挺讲礼貌的。 但是,这样一说,可就没给两人拒绝的机会。 当然,两人也不想拒绝。 今天算是看明白了,这晋王是睚眦必报,算了,自己大度点,不与他计较。毕竟,计较的越多,他的报复也就越多。 两人苦笑着领令,从此以后,免不得在识海空间中准备一套僧袍,免得要出场时没服装。 看着两人狼狈离去,田小树和李士民皆是咧嘴大笑不已。 “妹夫,父皇要见你。” “是吗?我也正想和父皇聊聊,这就传位于你,他有这么急的吗?” “呵呵,我也不知道,但不管怎样?我得偿所愿,提前了数万年之久。妹夫,谢谢你。”李士民一脸真诚的样子,弄得田小树汗毛倒竖。 “二兄,你别用这眼神看我。说实话,不管是强人锁男还是男上加男,在我这是行不通的。” “啊?”李士民一头雾水地看着田小树,这话有点玄妙,怎么感觉…… 甩甩头,边走边说,两人来到安宁宫。 退位后,李原已经给自己找好地方,皇城深处的安宁宫,远离太极宫。 他这是打定主意:没事别烦朕,有事别找朕! “儿臣参见父皇!” “爱婿,都是自家人,你和父皇不要这么见外。士民,为父现在已经把帝国都交给你了。你啊,忙去,别在这闲着,去吧!” 李士民都没有来得及说上话,硬是被赶出安宁宫。一时间,失落至极,感觉这到手的皇位都不香了。 男人,都是这样,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哪怕是九五之尊李士民,也逃不出这真香定律。 没有人理会他的失落与否,李原招呼人上酒菜,和田小树促膝而谈。至于谈的是什么,却是没有第三人知道。 时至天黑,田小树一脸疲惫地走出安宁宫,脸色略显苍白,显然,和李原待在一起让他消耗不少。 至于李原,看上去是神清气爽,红光满面。 多亏爱婿,这才能在短短数个时辰内从金仙入大罗金仙,以后,怎么玩都不怕虚了。 爱婿,果然是厉害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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