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英怕李红丽去闹事儿,一大早的就让赵雪燕去把李红丽叫来饭店里看着。 已经跟徐晓东离婚了,那就彻底划清界限。 结果,赵雪燕回来的时候,只抱着孩子。 “李红丽呢?”陈小英皱了眉头。 赵雪燕也一脸无奈:“我说了,让她来店里,可走到半路上,她说她去上厕所,就没影了。” “啥,人不见了?”陈小英有些不安,县城现在发展的很快,出现了越来越多来本地务工的外地人。 李红丽可别出事儿了。 赵雪燕看出她的担忧,忙说:“妈,我没看见二妹,但是我看见我大姐了,远远地看到一个影子,但是我知道是她。” 陈小英反应了过来,李红丽没事儿,她是跟着她大姐李红艳合起伙的,又想干什么。biqubao.com 真是要气死她了,干啥非得跟徐晓东闹个没完。 那就是一个粪坑,往里头扔石头,溅不倒脏水,难道臭不到自己的鼻子? “妈,要不,我到徐晓东办婚事的地方找她们去?”赵雪燕不安地问道。 陈小英想起大女儿李红艳,她可精明的很,李红丽吃不了亏。 “算了,你看着孩子吧。”陈小英看着白白胖胖的外孙女,现在可爱的不得了,闻着都是一股奶香,小脸摸着肉嘟嘟软绵绵的。 “姥给抱抱。”她笑着把孩子抱一抱。 等李羽婕和李羽梦放学了以后,两个孩子也在这里吃了饭才各回各家的,看到小妹妹,可都当漂亮娃娃似的,扑过来这个捏捏小手,那个亲亲脸蛋的。 孩子小的时候,最可爱。 李红艳跟李红丽早打听好了徐晓东和于小娜在哪里办婚事,当初李红丽就是在开元大酒店办的婚宴,可这一次,于小娜再发脾气,徐晓东也没钱去那边办了,就在离徐姐不远处的一个二层饭馆里。 都怕丢人,徐家是亲戚少,马秀芬更是想省钱,一桌子就够了。 于小娜爸妈是怕丢人,虽然请了双方父母,也就是于小娜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舅舅,叔叔等人,可惜了,一家子就出了一个代表,脸上表情也不好,险些一桌子都做不完。 开饭店的都没有见过这么寒酸的婚礼。 如果只办两桌子,那还不如干脆自家摆两桌算了。 两家子亲家正式会面,徐晓东倒是想跟于小娜这边的长辈们敬酒说熟悉熟悉呢。 于小娜爸妈能在城里头站住脚,有正式工作,那都是爹妈有门路,帮着儿女疏通的关系,本该一代比一代强,结果于小娜呢,通过一段婚姻,让自己重新回到了比她爷爷奶奶年轻时候都贫穷的生活中。 这个时候,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还差得多呢。 工人至少有退休金,有单位的集资楼,凭关系还能让自己的儿女接班,吃皇粮。 农民呢,一代代汗流浃背的耕种在土地上,一年年的收入,全凭老天爷的脸色,一个农民想供养出一个在单位当正式工的人,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于小娜肯定不懂这些,说多了,她还不爱听。 这徐家,在她爷奶看来,那比农民还差劲。 农民好歹有地,饿不着,徐晓东家里,说是城里的,他有啥? 除了那老房子,号称以后会拆迁,可至今县城一直在往东发展,西边的动也没动,就知道,根本没希望。 没有土地,光凭出去打工挣钱,这徐晓东偏偏还不是本分人,他能安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挣工资吗? 于小娜这边的亲戚,脸都绿了,她爷更是接了徐晓东敬的那杯酒,就直接说。 “我这腰疼,坐不了,先回去了。” 于小娜她爸赶紧站起来:“爸,再坐会儿吧。” “不坐了,今早上起来的时候,你妈还头疼呢,我得回去照顾她。”他爸说。 这话一出口,连想要客气客气,挽留一下的徐晓东,也说不出话来。 他常年在社会上混,懂得看脸色,分明是于小娜她爷不乐意他,所以连饭都不想吃。 他心里不舒服。 这边婚事办的凉飕飕的,跟大冬天飘大雪似的。 那边跑来看热闹的李红艳和李红丽,就在饭店大门口看见了。 主要就两桌人,饭店只能在二楼找了相邻的两桌客人,也就算了。 其他地方,该来客人吃饭,还有客人吃饭呢,因此李红艳和李红丽趁着客人多的时候,混进来,饭店的老板和服务员压根就没发现她们是来者不善。 “就没见过这么寒酸的婚事,真是笑死人了,红丽,你还想干啥不?”李红艳问。 李红丽翻白眼把那寒酸的场面看了看,想了想:“算了,就算人再少,也比咱俩多,咱走吧。” 这种两个桌的,凉飕飕的婚事,这辈子于小娜都不会忘。 李红丽临走的时候,还看到于小娜憋着两泡眼泪,差点哭出来。 李红艳和李红丽回去了,就跟陈小英说徐晓东和于小娜的婚事办的怎么怎么寒酸,怎么怎么丢人。 陈小英不爱听,把孩子塞到李红丽怀里:“把孩子看好了,以后别有事没事的把孩子丢到这里来,我这还得做生意,你三嫂是这里的员工,领着我给的工资,不是专门给你看孩子的。” 李红丽看她妈一点看徐晓东热闹的意思都没有,只能悻悻地抱着孩子,转身走了。 李红艳打算走呢,陈小英问了她一声:“红丽说,过两年她准备找人家的时候,把孩子交给你抚养?” 李红艳当下点头,邀功似的跟陈小英说:“妈,是啊,红丽还年轻,肯定还得另外找,这小姑娘呢,到了继父家里头,就是吃别人家的饭,孩子寄人篱下的,日子能好过吗?不如跟我这个大姑,我没有女儿,我拿小妮当亲生女儿一样的看。” “妈,你知道的,我一直多想要个女儿。” 李红艳说她想要女儿,陈小英知道,但是她更知道她为啥想要女儿。 好多人都想要生儿子,等儿子生了至少两个,就开始说了:“哎呦,我喜欢闺女,我喜欢女孩儿。” 别人也会说:“是啊,有儿子了,再来一个闺女的,多好啊。” 其中的深意是什么? 有儿子就有了传宗接代的,接下来生的女儿呢,那就是替这一大家子男人服务的女人的好帮手,择菜洗碗扫地的,男娃子根本不沾手,都是母女俩的活,甚至是女儿一个人的活。 等孩子大了,嫁出去,她的彩礼,就是她哥哥娶媳妇的彩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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