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伟觉得多,但是他在他爸李平旺眼里,一直都是个不孝顺的,是个恶人,那他这次就不打头了。 “我随便,你们说行,我就行,咱四个分摊一下,一人就是一百五。” 分开了,是不多。 老二李红建本来就实诚,也不想当坏人:“我也无所谓,一百五就一百五。” 老四李红刚一看,竟然最后他成了最不孝顺的那个了,也只能说道:“我也无所谓,听你们的。” 个个都是无所谓,你看我,我看你。 “我再问下老三。”李红建干脆说要给老三李红强打电话。 李红强还在木材厂干着呢,只是干了这么多年力气活,身子骨大不如从前,力气活干不了,让老板给换了一个晾晒的工作,轻松是轻松了,就是工资少了两百多。 听二哥李红建说,兄弟们都同意给他爸赡养费,一个月一百五。 他把自己工资算了算,也能负担的起来,也就答应了:“行,我也没意见。” 好吧,都没意见。 陈小英也没说啥。 但是呢,心里也有点酸涩。 自己好容易拉拔起来的儿子们,有钱了,所以才能轻轻松松回去孝顺李平旺去了。 可她也没有立场去拦着了?用什么理由拦着呢。 陈小英没说不愿意,但是明显情绪不高,偏偏四个儿子,都是那种不细致的人,根本没注意到。 刘兰香也跟来了,看到婆婆这样,忍不住想说什么,想起公公指着她骂,是她挑唆李红伟和他的父子感情啥的。 也只能不说话了。 商量好了,李红伟打算回去跟他爸李平旺说去。 刘兰香才跟他说了:“刚才在城里的时候,你没看到咱妈不高兴吗?“ 李红伟愣了一下:“有吗?” “有,你们几个看都没看,不是我说,这钱有点多了。”刘兰香说:“我大姐几个孝顺我妈,一个月才凑了凑,给她两百块钱,就怕多了,让我小弟不知道自己学好,光知道靠几个姐姐。” “咱爸手里有点钱,不得孝顺你大姐去?” 这难听,但是的确是这个事儿,因为他爸平时省吃俭用,擦脸毛巾烂成蜘蛛网都舍不得换条新的用,他就要六百块? 按着他的生活习惯,他一个月花出五十块都算多。 孝顺你大姐? 李红伟忽然就生出警惕心来:“这钱他是不是给我大姐要的?” “谁知道呢。”刘兰香是这么说的,但是表情却是这个意思。 陈小英情绪不高,晚上回家的时候,想念起在省城上学的孙女李羽彤了。 祖孙俩说了几句话,李羽彤在那边的大学城,也开了一个较大规模的早餐店,还有火锅店,火锅店依旧是平价的,因为主做的是学生生意。 生意都不错,她也不太管。 顺便还在附近小区买了房子。 陈小英问她:“你不打算回来了?” 李羽彤就笑了:“回的,怎么不回,我爸妈就怕我跑野了,找个外地人嫁了,我回呢。” 其实她没多大志向,只有手头里永远有钱,月月都有租金收入,她也就无所谓了。 只愿意毫无压力的享受生活。 陈小英就放了心,她想让孙女去外头闯一闯,又舍不得孙女离她太远,她年纪也越来越大了。 幸好,孙女读的农业方面,本来就想着学成了回来自己做技术员。 李羽彤生性敏感,听出她奶情绪不高,就问了是啥事,陈小英把她爷李平旺要赡养费的事儿说了。 李羽彤相信自己直觉:“哎,奶,我爷为了帮我大姑,真是啥办法都用的出来。” “啥意思?”陈小英顿时警觉起来:“又是你大姑在背后挑唆的?” “奶,他先说要修房子,或者是盖房子,其实那笔钱不少,如果盖房子的话,那钱就够首付了,然后,他再要赡养费,一个月六百块,刚好就是每个月还贷款的钱,还能给自己留一些生活费。”李羽彤叹了口气:“不过,算了吧,如果真买房子,那就让我爸给买吧,房子写我爸的名字,贷款我爸给他还,赡养费也给我爷,但是比照着别人家的养老钱,别的老头老太太多少钱,就给他多少,多的没有。” 李羽彤条理清晰,把陈小英说的明明白白了。 她气的咬牙切齿:“你爷这个老不死东西。” 陈小英挂了电话,当下就给李红伟打电话:“给生活费也行,别人多少,他就多少,不能是六百块。” 李红伟接了电话,还挺奇怪:“妈,为啥,我们又不差这些钱。” “你们为啥不差这些钱?还不是我这些年带着你们,拉拔你们挣钱挣出来的?你们要是像从前那样,你们自己都没钱花,你们有能力给他赡养费吗?”陈小英气的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 李红伟这才想起了,为啥他妈情绪不高了,他们也太迟钝了,经他妈一说,才知道自己成了啥人了。 他想了想:“那行吧,我都打听过,差不多一月二百块,那就给他两百块吧。” 四个兄弟,一人五十块。 李平旺听了这话,顿时气坏了。 “两百块怎么够用?” 这一次,是李红伟带着二弟李红建,四弟李红刚一起去的,挨骂不是他一个了。 李红建和李红刚也知道他们爸要赡养费是干啥了。 他们爸也太狠了,就不能替他们想想?就是变戏法似的一直帮着他们大姐。 老二李红建从前不觉得帮大姐有错,可是经历过一次次亲爸的偏心,他才知道了,这偏心的滋味是啥样的。 太难受了。 都是亲生的,为啥就只偏着大姐呢。 “爸,你不是说了,想在县城买房子吗?”李红伟不想听他爸不停的骂他们不孝顺:“我给你买房子,行了吧?” 李平旺正骂的痛快,一听,顿时就愣了:“真的?” 这是买房子,可不是小事儿。 老二李红建和老四李红刚也诧异地看了过来。 李红伟是有钱的,这几年种辣椒,专门供给城里头的开元食品厂,钱都是现结,不存在欠账,因此他攒了几万块钱,可以买房子了。 “就是有一点,房子得写我的名字,你随便住。”他说。 李平旺活一辈子的人,再傻也知道,这是老大在防着他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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