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睁睁地看着自家老头子,给大儿子推了一个跟头。 大儿子又被小儿子一拳头捶的眼冒金星、鼻血横流,小儿子又被大儿媳妇扑过去,狠狠挠花了脸。 小儿媳妇又尖叫一声:“你个狗娘养的。” 又把大儿媳妇按在地上,打肿了她的脸。 一家子人,在黄土地上你滚我掐的,打的尘土飞扬,就像是一群野狗在争地盘。 村里的人都围了过来看热闹。 “哎呦,金锁家是咋回事啊,怎么就打起来了?” “你还不知道吧,听说是朱大红抱养出去的二女儿红秀,回国了,听说有钱的很呢,答应了给王家买房子做生意呢。” “好家伙,那是真有钱了吧,王家这人口可不少,她帮扶的过来吗?” “就是,这买房子,做生意,可要花不少钱的。” 别看都是农村人,但是最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何况现在已经不时兴在村里头盖房子了,都在县城买房子。 现在县城的房子,一套就要七八万。 做生意呢,可不是光要本钱就够了的,你得不停的进货,这还是生意好的,生意要是不好了,押一仓库的货卖不动,也是会赔钱的。 而且,就王家两兄弟这块料,根本就不是能做生意当大老板的。 “我的天啊,看看我养的这一群畜生啊。”朱大红坐倒在地上,拍着大腿,抑扬顿挫地哭嚎着:“我这是造了什么孽,你们都是我生的,我偏心过你们谁啊,我不都是想办法一碗水给你们端平了,呜呜呜……“ 她伤心的不得了,哭的眼泪直掉。 可惜,没人听她的。 “还不快把他们拉开。”有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响起来。 这是王金锁他兄弟王银锁,带着他的三个儿子来了,后边还跟着他小弟王铜锁,带着他的两个儿子,几个人扑过去,好赖是把打成好几疙瘩的人给拉了开。 等听说是为啥大家的,王银锁和王铜锁差点给噎死。 “一毛钱都没有到手呢,你们就打起来?怎么就这么出息!”王银锁气得不得了。 王家人一团乱,而在县卫生院门口着急的马红秀,忽然就想起,她有王家村的电话啊,打个电话不就知道了。 于是,王家村的小卖铺主人就来找人了:“大红啊,你家红秀打电话过来,正找你呢,听声音挺急的,你快去。” 被这么一喊,朱大红才想起来,今天是打算干啥去的。 她气的对一群人说道:“今天是要帮着红秀对付她养母的,咱自家先打起来,也不怕被人笑话死。” 兄弟俩已经互相打的鼻青脸肿,这时候都在气头上。 “那咱这就去,一个死老婆子,半只脚都踩进棺材里,还霸占那房子干啥。” “就是,一辈子享福了,也该是咱们王家享福的时候到了。” 这两兄弟的口气,活脱脱就是山上的土匪,总算可以下山祸害无辜百姓了。 “别胡说了,看你们这脸,还咋去?”输人不输阵,自己鼻青脸肿的去了,先就底气不足。 “别啰嗦了,快去听听红秀想干啥,是不是钱都弄到手了。”王金锁不耐烦的吆喝一声。 朱大红这才赶紧拍拍身上的土,跑去了小卖铺。 围观的村里人,也被王金锁三兄弟给赶走了。 赶走就归赶走,照样回去的路上,三三两两的走在一起说闲话。 “朱大红她闺女的那个养母,可真是倒霉,好心养活大了她女儿,还要被她坑家败业,发绝户财,畜生啊。” “是啊,可怜了,听说只是一个孤寡老婆子,连个给她撑腰的都没有,看王家的那一群土匪,咱都不敢惹。” 小卖部里,朱大红刚接了电话,那一头马红秀就骂起来了:“你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今天要带着你几个儿子侄子的过来吗?你怎么不来?” “你知不知道我刚才有多丢脸,你还想不想要好处了?” 朱大红脸色难看的厉害,刚刚她也正受了一肚子气呢,可是,她勉强还算理智,她还得骗她的钱呢。 “家里出了点儿,你别急,先跟我说说,到底是咋回事?” 马红秀这才把马国喜来了,还拿出一张十万块钱借条的事儿给说了。 “不可能,借条是假的。”朱大红斩钉截铁地说道。 她这些年一直盯着苏婉苹一家,马国喜有没有这十万块钱,马国明死的时候,治病花了多少钱,她都是打听过的。 “根本没有十万块这回事。” “可苏婉苹她承认了,她承认,我有啥办法。”马红秀就恼火在这里。 这世上,没人会承认不存在的借债单据,可苏婉苹承认了。 她承认,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找谁说理去。 朱大红也觉得麻爪了:“那咋办啊,她是不是脑子有病啊,十万块啊,她都敢承认,她有这个钱吗?” “她怎么没有?房子不就是钱,不正好借着借债的关系,把房子留给马帅吗?”马红秀冷冰冰地说道。 朱大红觉得浑身发冷:“不行,不能让苏婉苹把房子给了马帅。” 在开元县这样的农村,新社会以后,就没有过这个家只有女儿,堂兄弟就要越过这个女儿把房子给占了的事儿,法律是不允许的,一告一个准。 不否认,有些地方,确实还存着顽固不化的旧社会宗族观念,他们以男丁为荣,拉帮结派,只要生出的是个儿子,哪怕儿子是个傻子,或者缺胳膊少腿,也比正常全乎的姑娘受欢迎。 他们儿子多的,会欺负没有儿子的人家。 尤其是堂兄弟之间,甚至会霸占没有儿子人家的宅基地,把人家的女儿赶出去。 当地政府也不太管。 但是开元县没有这样的事儿,所以,马帅在有马红秀的前提下,是拿不到马国明和苏婉苹的这套房子的。 朱大红急的不得了:“别急,妈这就过去找你。” “行,那你快点来,赶紧给我想想办法。”马红秀说着,就挂断了电话。 现在这电话不隔音,小卖部老板在一旁早就听清楚了,眼神一撇一撇地看朱大红,就笑:“哎呦,以后可要发大财了啊,怪不得今天听你家的人喊什么钱不钱的事儿。” 朱大红和她送出去的那个闺女,不要脸,但是笑贫不笑娼嘛,他们还是挺妒忌王金锁有这样的好运气的。 早知道,他当年怎么不把两个女儿也分别送到有钱的人家去,说不定也发一笔绝户财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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