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越野车便停在一家中餐厅门口。 此时,正值饭点,用餐的人非常多。 复古而又极具特色的餐厅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沈晚清刚刚下车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指着不远处的长队和别具一格的餐厅大门问道: “老公,你该不会想带我去唐宴用餐吧?” “有问题吗?” “这里不仅消费高,还很难订到位置,并且凡是进店用餐的食客都要穿汉服。” 沈晚清一字一句的说道。 她虽然没有来过唐宴,但她听陈夏说起过。 哪怕陈三金来这里用餐都要提前预定,否则就只能乖乖地去排队。 她可不想为了吃一顿饭而把时间浪费在这里。 “穿汉服岂不更有特色?” 洛凡的目光在沈晚清身上瞄了一眼,嘴角一扬露出一抹坏坏的笑意。 吓得沈晚清连忙捂紧了自己的衣领。 “我警告你,你可不准对我行不轨之事。” “放心吧,你老公我自有分寸。” 洛凡停好车,主动来到副驾门外帮沈晚清打开车门,非常绅士地邀请道: “我的女王陛下,为夫已为你订好包厢,请随我一同共进烛光晚餐。” 沈晚清被洛凡突如其来的绅士风度和暧昧的称呼整得她不知所措。 小心脏如同小鹿乱撞,怦怦直跳,都快跳到了嗓子眼。 “他是我老公,是我女儿的父亲,他对我能有什么坏心思?” “何况我们又不是没有做过那些事,有什么好紧张?” 沈晚清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颊,轻咳两声,故作镇定,在洛凡极具绅士风度的搀扶下下车。 砰! 车门关上,沈晚清主动挽住洛凡的胳膊,就像热恋中的情侣一样,直奔唐宴餐厅而去。 两人郎才女貌,气场强大。 “老板,行行好,给我们赏口吃的吧。” “老板,我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给我们赏口吃的吧,我给你磕头了。” 两位衣着破烂,蓬头垢面的男女端着两个破碗拦住了洛凡和沈晚清的去路。 洛凡和沈晚清刚想绕开眼前的乞丐,就见一名保安拎着橡胶棒威风凛凛地走了过来。 “哪来的叫花子,给老子滚一边去!” “大爷,行行好吧!” “老板,我们真的好几天都没吃饭了,求求你,行行好吧。” 两名叫花子根本不顾保安的警告,依旧弓着腰,低着头,不停地乞讨。 只要生活过得去,谁愿意放下尊严上街乞讨。 沈晚清有过乞讨的经历,看到眼前的乞丐让她忍俊不禁的响起了曾经乞讨的日子。 她拉开手包,掏出两张百元大钞,礼貌性地放入对方的破碗中。 “谢谢小姐,你是好人。” “谢谢小姐,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两名乞丐连连道谢。 然而,当他们抬头的瞬间,四人齐刷刷地愣在原地。 “沈晚清!” “沈建元!” “我不是沈建元,你认错人了!” 那名男乞丐一把拉起旁边的女乞丐健步如飞地朝人群外跑去。 两人直到跑出很远一段距离才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 女乞丐不满的骂道: “沈建元,你他妈的跑什么呢?你就那么害怕沈晚清吗?” “我怕她?笑话!” 男乞丐狠狠地说道: “你想让她看我们的笑话吗?还是说你想让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羞辱我们?” “我,我没那个意思!” 女乞丐瞬间无语了。 老太太病逝之后,沈家庄园和沈氏集团先后被银行查封,沈建元和潘香莲也沦落为乞丐,无家可归。 就连老太太的墓地和骨灰都是沈建平和吴金凤代为安葬的。 虽然没有举办葬礼,也没葬入沈家老坟,但两人给老太太找了一块风水宝地,也算是入土为安了。 如今沈建元和潘香莲在唐宴门口碰到沈晚清,还是以乞讨的方式,真怕沈晚清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羞辱他们。 潘香莲一时也没了主意,询问道: “那你说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只要待在东海迟早都会碰到那个小贱人,她迟早都会羞辱我们。” “去天海!” 沈建元双目微眯,很快便有了决定。 “去天海找小浪和婷婷,我相信他们不会不管我们的。” “嗯,也只能这样了!” 沈浪之前被洛凡打断双腿,一直在天海疗伤,当时他们给沈浪留了不少钱。 就算日子过得贫穷点,也不至于到上街乞讨的地步。 而沈婷婷跟随高小琴混得风生水起,现在不去投靠两个子女,更待何时? 殊不知,潘彩玲被邓九公带走后,已经把她和沈婷婷之间的所有交易和盘托出。 此时,邓九公正联合天海巡察局准备逮捕沈婷婷呢。 …… 唐宴门口。 沈晚清望着沈建元和潘香莲离开的背影,心中五味杂陈。 之前她恨过这对夫妇,也恨过沈家的每一个人,恨不得把他们扒皮抽筋,千刀万剐。 可现在,她反而不恨了。 老公相伴,女儿相陪,父母健在。 她还有一家市值上亿的公司,还有什么好恨的? 一切都看开了。 “老婆,走吧,咱们该去吃饭了!” “好!” 听到洛凡的声音,沈晚清这才收回目光,挽着洛凡的胳膊,缓步朝餐厅内走去。 “站住!” 就在这时,两人身后突然传来一道洪亮的厉喝声。 “你们为什么不排队?没看到你们之前还有很多人都在排队吗?” “就是,谁不知道进入唐宴都要排队,你们难道想要插队不成?” “哼,这种素质低劣的人根本不配进入唐宴用餐,我建议把他们拉入黑名单,永远都别进入唐宴。” 听到身后七嘴八舌的声音。 洛凡和沈晚清停下脚步,转身看去,只见一群食客愤恨地盯着他们。 如果目光可以杀人,他俩已经被这群人杀了百八十遍了。 但是,众人看到沈晚清那张美艳绝伦的脸时,又纷纷闭嘴,目光炙热地打量着眼前的美人。 男人嫉妒,如此美人为什么不是自己的老婆? 女人羡慕,这幅好皮囊为何没有长在自己身上? 尤其为首的哪几位青年,更是两眼放光,眼珠子咕噜咕噜的转着,猥琐的目光在沈晚清身上扫来扫去,哈喇子都流了一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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