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外面人山人海,长长的队伍根本望不到头。 洛凡带着沈晚清和沈洛洛刚到门口就听到身后响起一道不太和谐的声音。 “吆,这不是洛大少爷吗?五年没见,你还没死啊。” 刷!刷! 洛凡和沈晚清猛地回头,神色不悦地看向身后。 只见沈婷婷和一位珠光宝气的贵妇走来,两人轻蔑地望着洛凡一家,满脸都是抑制不住的戏谑和嘲讽。 而洛凡看到两人的瞬间,脸色顿时冷了下来,锐利的目光如同两把钢刀死死地盯着那名贵妇。 “高小琴!” “哎呦,五年过去,想不到洛大少爷还记得我,真是小女子的荣幸。” 贵妇阴阳怪气地说着,话里话外都掩饰不住她对洛凡的嘲讽。 不错,这位贵妇就是洛凡的未婚妻,天海高家大小姐,高小琴。 五年前,未经双方子女同意,洛子陵和高家私自定下这门婚约。 高小琴不满家里的安排,在洛家出事前她独自一人来到东海大学,在万众瞩目之下她高调退婚,让洛凡成为全校师生的笑柄。 五年之后,谁能想到他们会在这种情况下相见。 沈晚清发现洛凡身上的变化,不动声色地挽住洛凡的手臂。 俨然一幅夫唱妇随,十分恩爱的画面。 “老公,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现在你不是有我和洛洛吗?” 闻听此言,洛凡心头巨震。 他猛地回头,如同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沈晚清。 刚才他听到了什么? 老公?沈晚清居然叫他老公?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你不是还有我和洛洛吗? “对啊,我现在是有妻女人,何必跟过去一般见识?” 洛凡不由得心头一暖,刚刚升起的滔天怒意瞬间化为虚无。 同一时间,他的耳畔传来沈洛洛稚嫩而又嫌弃地声音。 “爸爸,那个女人长得好丑啊,看上去比西游记里的狗熊精还要丑。” “哈哈哈,我女儿说的对,她确实比狗熊精还要丑。” “嘻嘻,还是妈妈最漂亮。” “那是必须的!” 父女二人一唱一和,险些没把高小琴给气死。 一时间,洛凡心情大好。 如今他妻女成双,何必跟曾经一般见识? 与其跟高小琴计较,还不如平心静气的陪陪妻女,享受天伦之乐,它不香吗? 然而,高小琴可不这么想,听着一家三口的对话,她怒火中烧。 忽然,她的目光恶狠狠地看向沈晚清,怒骂道: “想必你就是那位败坏沈家门风,未婚先孕、不知廉耻的贱女人吧?也对,只有你这样的贱货才会捡我丢弃的垃圾。” “婊子配垃圾,天下绝配。” 沈婷婷扯着嗓子,疯狂嘲讽,大肆咒骂。 “琴姐,我们都是上流社会的人,何必跟两个垃圾一般见识。” “也是,凭我现在的身份,他们给提鞋都不配。” “就是,就是,武神世家的儿媳妇那可是天之娇女,岂能跟一个不知廉耻的贱人一般计较?” “那是!” 沈婷婷和高小琴互相吹捧,好像别人不知道她们是什么球德行一样。 话里话外都在嘲讽沈晚清,不停地显摆自己的身世。 整个长三角唯有一位武神世家,那便是天海杨家。 五年前,高小琴因为杨伟跟洛凡退婚。 五年后,莫非他们假戏真做,搞在了一起? 这是洛凡唯一能想到的一个结果。 “好一个杨家,我倒要看看你能嚣张到何时?” 这段时间洛凡被琐事缠身,没有时间去天海找杨家算账。 等忙完这一阵就去天海,他倒要看看高小琴失去杨家的庇护,还有什么优越感可言? 高小琴和沈婷婷见洛凡迟迟没有答话,还以为人家怕了她俩,两女变本加厉,显得更加嚣张。 尤其沈婷婷,当日在东海酒店,她被洛凡狠狠打脸,又被刘成当众退婚,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这些天她躲在天海,有家不能回,更不敢在东海冒头。 直到昨天晚上,她遇到高小琴。 在得知对方背靠武神世家之后,高兴得笑出了猪叫声。 两人一合计,马不停蹄地赶回东海。 本想看完演唱会再去找洛凡和沈晚清算账,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见面了。 沈婷婷双手抱胸,目光轻蔑的瞪着洛凡,一脸傲娇。 “听你这口气是瞧不上武神世家了。” “哼,一个小小的武神世家而已,随手灭了便是。” “哈哈哈,好大的口气,居然扬言要灭掉武神世家?你知道武神世家意味着什么吗?” “它是长三角第一豪门,是武道第一家族,哪怕东海战神遇到都要礼让三分的存在,你个窝囊废也配口出狂言?” “洛凡,五年不见,你越来越让我失望了。” 洛凡的话落在高小琴和沈婷婷耳中就是痴人说梦,想灭掉长三角第一豪门谈何如意? 岂是他一个丧门之犬能够随意踩踏的? 有那么一瞬间,两人觉得跟洛凡在侮辱她们的智商。 “洛凡,希望你说话算话,我在杨家等你,本小姐倒要看看你如何覆灭杨家。” “就怕到时候你会被吓尿。” 洛凡轻笑,目光冷冽地扫视过两人。 要不是因为妻女在身边,仅凭她们刚才的粗言秽语必死无疑。 但现在,洛凡反而要感谢高小琴。 要不是高小琴在五年前退婚,他又怎么能看清高家人的真面目? 又怎会认识沈晚清? 又怎会有洛洛这般乖巧懂事的小棉袄? “高小琴,你别得意的太早,高家欠我父母的债,我会亲自去讨,等我降临天海的那刻,你们高家和杨家一个都逃不掉。” 洛凡虽然只跟高小琴见过一次面,还是在退婚之时。 但他清楚地记得,瑶芳用一根千年人参救了高老爷子一命。 高家为了攀上洛子陵这棵大树,主动提出这门婚约。 事后,洛子陵和瑶芳更是准备了百万礼金上高家提亲,而高小琴仅凭一句话就把这门婚约退了。 当洛凡好欺负,还是当洛家好欺负? 不论千年人参,还是百万礼金,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五年前的一百万远比现在的五百万都值钱。 何况那些钱还是洛子陵夫妇辛辛苦苦挣来的,洛凡岂有不讨回之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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