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刷刷! 叶倾凰一口气签完近百张照片,然你,笑吟吟地递给沈小婉,说道: “小婉,给她们拿过去。” “嗯呐!” 沈小婉眉开眼笑,开心的不成样子,隔着老远都能感受到她幸福的气息。 她骄傲的扬着修长的天鹅颈,好似一只五彩斑斓的孔雀,蹦蹦跳跳地回到同学面前,将所有签名照依次返回给同学们。 “给,这是你的!” “小婉,你简直太好了,我爱死你了。” “小婉,今后你就是我们的大姐大,谁敢跟你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 “就是,不像某些人,牛皮吹上天了,结果连个签名照都拿不到,还是小婉厉害。” 同学们都对沈小婉千恩万谢,却对江雨含沙射影、冷嘲热讽。 听着周围传来不堪入耳的言语,江雨气得浑身发抖,双目猩红。 她好歹也是江家二小姐。 千人疼,万人宠,不论走到哪里都是人们的焦点。 可今天先被自己最尊敬的父亲大人扇耳光,又被沈小婉抢了风头。 现在还被同学们指桑骂槐,成了众矢之人。 凭什么? 沈小婉凭什么比我强? 她紧咬牙关,仇恨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沈小婉。 她双手紧握,锋利的指甲深深地嵌入手心当中。 “我江雨对天发誓,今日之耻,来日必须讨回。” 周围的同学还在不停地说着江雨,根本没人在乎她的想法。 这时,叶倾凰的声音响起。 “小婉妹妹,快点过来,咱们该去吃宵夜了。” “好的,倾凰姐!” 沈小婉应了一声,便跟同学们一一告别,在众人不舍且羡慕的目光中,沈小婉兴高采烈地坐上叶倾凰的商务车,扬长而去。 一小时后,东海酒店。 随着一辆商务车缓缓停下,洛凡的脸色逐渐变得古怪起来。 老婆、小姨子、老相好全都安排在同一家酒店,这特么不出事才怪? “叶小姐,你甭跟我说你要入住这家酒店啊?” “不行吗?” 叶倾凰眨着诱人的大眼睛,一本正经的说道: “洛哥哥,请叫我倾凰,叫叶小姐太见外了。还有,东海陈家也是这次演唱会的主办方之一,我不住这里,还能住那?” 准确来说陈三金不算主办方,他只负责叶倾凰和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和饮食问题。 说着,叶倾凰的嘴角边弯起一道玩味的笑意,当即下车,大步流星地朝酒店大门走去。 “姐夫,我也感觉叫叶小姐怪怪的,没有倾凰好听。” 临下车时,沈小婉转身一脸严肃地说道。 若是在古代小姐是对大家闺秀的雅称,可现在小姐却有另外一层深意。 “姐夫,倾凰姐住在东海大酒店也算是好事,你既能保护倾凰姐,还能照顾我姐和洛洛,可谓一举两得。” “嗯,对了,我得赶紧通知我姐,让她也来看看大明星。” “别!” 闻听此言,洛凡的心都在颤抖,他连忙叫住沈小婉,讪讪笑道: “小婉,今晚你陪叶倾凰吃饭,我回去看你姐和洛洛。” “姐夫,你要是让我姐和大明星一起吃饭,我姐肯定会开心的不得了,要是我们在喝点小酒,说不定我姐还会投怀送抱,你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滚!” 洛凡恶狠狠地瞪了沈小婉一眼,厉声呵斥: “我没你没那么下作。” “姐夫,我这不叫下作,是给你谋福利。” “不需要!” 若是换做平时,小姨子的建议洛凡肯定会采纳。 毕竟他也想跟沈晚清发生点愉快的事情,可现在呢? 他和叶倾凰不清不楚,这要让沈晚清发现端倪,他还想不想跟人家母女和好了? 怕是这几天修复的关系也会土崩瓦解。 再说叶倾凰,她也没想好如何面对沈晚清和沈洛洛。 此时,听到沈小婉和洛凡的对话,她突然停下脚步,回头说道: “小婉妹妹,时间不早了,咱们吃完宵夜,早点休息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好的,倾凰姐。” 沈小婉嗅着琼鼻,朝洛凡做了个鬼脸。 最终,在老姐和偶像之间,她选择了偶像。 随手关上车门,迈着修长的大白腿紧跟叶倾凰而去。 看着两人走进酒店大厅,洛凡总算松了一口气。 “有叶倾凰这个定时炸弹在东海酒店,我必须把晚清和洛洛尽快转移到佘山别墅才行。” 洛凡心想:让沈晚清母女住在酒店,迟早都会跟叶倾凰见面,到时候会发生什么样,谁也说不准。 当下,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们尽量不要见面。 少见面则少一事。 …… 一夜无话,转眼便是第二天上午。 叶倾凰和沈小婉在顶楼总统套房彻夜长谈,从洛凡聊到沈晚清,又从沈晚清聊到沈洛洛。 甚至连江辰、高小琴,她们都聊了。 “真没想到,你姐和洛凡还有这种缘分。” “那可不!” 沈小婉得意扬扬地说道: “我姐夫虽然消失了五年,但对我姐和洛洛非常好,有时候连我都羡慕不已。” “嗯!” 叶倾凰重重地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不过,那个什么江辰和沈老太太真不是个东西,居然让你姐和洛洛吃了这么多苦。” “谁说不是呢,江家兴师动众来沈家提亲,结果让洛凡捷足先登,与我姐有了一段美丽的邂逅,不然我姐只能成为江、沈两家交易的筹码。” “也是,豪门只讲利益,不讲婚姻,你姐是幸运的。” 叶倾凰很认同这一点,这也是她为何苦苦纠缠洛凡的原因之一。 叶家虽然不需要联姻,但为了长久之计,她必须听从族老的建议。 可是,这个社会上能配上叶家大小姐的男人能有几人? 能入她法眼的又有几人? 对她而言,找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堪比登天。 直到遇到洛凡,才改变了她的想法,让她对爱情充满渴望。 然,谁又能想到洛凡和沈晚清早在五年前就有了邂逅,还生了沈洛洛。 她是小三吗? 不是! 因为她追洛凡的时候,洛凡根本不知道沈晚清给她生了女儿。 非要说个谁对谁错,只能说老天跟她们三人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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