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浩南挠了挠发懵的脑袋,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他呆呆地问道:“郑经理,你认识凡哥?” “嗯,洛先生才是三十六号别墅的业主。” 郑经理认真答道。 上次洛凡来佘山别墅时石浩南不在,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如今听得郑经理这么一说,他瞬间明了,神情激动地问道: “凡哥,上次废掉张升的人该不会是你吧?” “是我!” 洛凡大大方方的承认下来,对于废掉张升和灭掉黑虎帮一事确实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他是说着无意,听着有意。 石浩南的小眼神里都闪着金光,对洛凡更加崇拜。 “凡哥,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厉害,敢废匪首之子,还能买起a区别墅。” “这栋别墅不是我买的,是我父母留给我的财产。” “哦!原来如此!” 作为洛凡曾经的死党,石浩南自然知道洛子陵夫妇的存在。 现在想想,以洛子陵的财力给洛凡买一套别墅不足为奇。 “不对!” 石浩南似乎想到了什么,猛地看向沈建元三人。 “那他们是谁?为什么能住凡哥的别墅?” 洛凡同样有此一问,他目光微眯,恶狠狠地看向郑经理。 “你不打算解释一下吗?” “洛先生,沈先生说他和你老丈人是亲兄弟,你把这套别墅赠送给了他。” 郑经理的声音刚刚落下,洛凡就怒吼出声。 “放他娘的狗臭屁,老子就算再有钱,也不会给这种畜生送别墅,他是趁我丈母娘住院巧取豪夺,鸠占鹊巢,想要私吞老子的别墅。” “什么?还有这种事?” 闻言,石浩南勃然大怒,杀气腾腾地看向沈建元三人。 “贼喊捉贼,原来你们才是那个恶贼。” “哼,你个臭保安,请你把嘴巴放干净些。” 潘香莲眼高于顶,指着石浩南的鼻子怒骂道: “这套别墅是我沈家的财产,老娘才是这套别墅的主人,你个看门狗不维护主人的利益,却跟这个丧门星称兄道弟,我要投诉你,让你失业,让你即刻滚出佘山。” “呵,先不说让我失业,就凭你这幅刁钻刻薄的贱样也配拥有价值五千万的别墅?” 石浩南不怒反笑,轻蔑的看着潘香莲问道: “既然你说这套别墅是你的可有证据?” “证据?我们还真有。” 沈建元信誓旦旦的说道:“你可以去房管局查,也可以在你们物业系统上查,这套别墅的主人是不是叫沈晚清,我告诉你她是我侄女,是我沈家的嫡女。” 他本以为如此以来就能拿捏在场所有人。 然而,真能如他所愿吗? 郑经理快速登陆物业管理系统,点击三十六号别墅的房产信息,果然房屋所有人是沈晚清。 他为难地看向洛凡,“洛先生,你把别墅转让到沈小姐名下了?” “嗯,是我同意转让的。” “你们听听,你们听听,他自己都承认了,我们沈家才是这套别墅的主人。” 潘香莲高兴得合不拢嘴,顿感心里踏实了许多。 就连看郑经理和石浩南的眼神都不一样。 还不等她高兴,就听洛凡再次说道: “我确实把别墅转让到晚清的名下,但别墅内的所有物品都属于我个人所有,你们刚才喝了我的酒不打算买单吗?” 刷! 沈建元和潘香莲的脸色瞬变,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从某层意义上来说,他们确实可以强行把三十六号别墅占位沈家财产。 但前主人是洛凡,这里的每一样物品都属于洛凡。 也就是说他们刚才喝的那瓶酒是洛凡的酒。 “爸、妈,不用担心,一瓶罗曼尼康帝而已,我们赔他几万块钱就行了。” 说着,沈浪直接从包里掏出五沓红彤彤的钞票,甩给洛凡。 “五万元,够买你的一瓶酒了吧?” “不够!” 洛凡淡淡回应,目光却如同看傻子一样的盯着沈浪三人。 沈浪暴怒,指着洛凡的鼻子吼道: “小子,你别特么蹬鼻子上脸,本少只给你五分钟时间,把你的这些废品全部给我搬出去,不然,休怪我不留情面。”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们这家人还真是厚颜无耻,做人能做到你们这种程度,着实让我大跌眼镜。” 洛凡被对方无知的样子逗乐了。 “首先,这套别墅在更换沈晚清之名时就明确写到,仅限沈晚清和沈洛洛母女使用,不得二次转让、出售或出租。其次,房产证上虽然是沈晚清的名字,但实际拥有人是我。” 洛凡指着桌上的罗曼尼康帝说道: “至于你们喝的这瓶酒拥有八十年份,价值两千七百万,若是不信你们可以找专业人士前来辨认真伪。” 来之前,洛凡想过把沈建元夫妇暴揍一顿,然后轰出别墅。 可当他看到自己珍藏多年的酒被这三个杂毛喝掉,便改变主意了。 你们不是喜欢占小便宜吗,那我就让你们一次性占个够。 “啊呸,你个傻嘚,真当老子不懂法吗?” 沈浪嗤笑道:“房管局签发房产证都是根据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办理的,没有这两样东西,你怎么过户?” “无知!” 洛凡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 按照正常手续,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就是房屋的主人。 可他是谁? 令人闻风丧胆的逍遥王,起死人,肉白骨的活阎王。 就连龙国内阁都要给其三分薄面,一个房产证而已,只要他愿意,分分钟钟就能变回来。 “凡哥,不要跟他废话,既然这帮狗杂碎想要私吞你的房产,还想贼喊捉贼。不如你把他们交给我,我让他们分分钟钟学会做人。” 石浩南不耐烦地说道。 作为物业保安,他只认房主,不认他人。 换言之,洛凡是前主人,而沈晚清是洛凡的女人,洛凡把房产转移到老婆名下,实属正常。 可沈建元他们算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二者选其一,他肯定选洛凡。 郑经理听着几人的对话,早就有了主意。 他比石浩南更有魄力,直接朝门外喊道: “来人!” 哒哒哒! 近百名保安涌入别墅大厅。 他们身穿制服,手持橡胶棒,威风凛凛,嫉恶如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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