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认亲宴,这才是千家的重中之重。 正好那天是柠柠的生日,千家亏欠了她18年的生日。 “老大说得没错,咱们好不容易找回柠柠,认亲宴必须得办,还得大办特办!” “到时候不管是嘉莹还是老二,都必须给我回家!” 千老发话,一言九鼎。 千父连连称“是”,脑海里还是刚才那张一闪而逝的容颜。 那个角度、那双眼睛……真的太像了。 “对了小意,你有没有玩得好的朋友,到那天你也可以邀请他们一起来玩啊。” 朋友? 千知意在心里冷笑一声,她需要这玩意吗? “爷爷、爸……我,我小时候家里很困难,她们都欺负我不和我玩。” “长大后只有姜柠妹妹会偶尔和我说说话,我可以邀请她来参加宴会吗?” 她要当着姜柠的面宣告姜柠,她的一切将是属于她的哈哈哈! “没意见,我没意见,柠柠的朋友就是我们千家的贵客。” 而且他也想当面见一见那个孩子。 “可是她以来,席家那群讨厌鬼也要来……” 要说家里谁最讨厌席家,那非千老莫属! 只因他们俩当年同住一间宿舍的时候千老打赌输了,叫了对方一声“爹”,记仇到现在。 “谢谢爹地,你对我真好。” 千知意撒娇地抓着他的胳膊左右摇晃,要不是那颗光头太明年了,千父肯定会心软沦陷。 “小意你放心,宴会开始之前爹地一定会帮你解决假发的问题。” 至于那只眼睛……医生说是废了,想要和正常无异是不可能的,千知意一直用美瞳和刘海遮挡。 千城看着他们“祖孙三代”其乐融融的画面,心里突然难受得厉害。 “爷爷、爸,你们慢吃,我吃饱了。” 他起身准备离开,如芝兰玉树一般的身影在灯光下显得修长挺拔,那张脸冷酷到没有任何表情。 大概是习惯了这幅性格,千家人看都不看他一眼,随意地摆摆手说:“行,那你上去休息吧,记得我交代你的事情。” 千父什么交代? 千城想了一会,记起来了。 要他给姜知意找一个好一点的大学,可她连高考都没参加……再对比一下自己的亲妹妹可是a省状元,高下立见。 于是乎他就把这个头疼的问题丢给了老二去处理。 千越接到电话后也是先惊讶,后无奈:“大哥你也知道我的性格,让我用手里的职权以公谋私,我真的做不到。” “你前几天不还说为了小妹可以拿出全部的零花钱给她买公主裙吗?” 相比之下,这回只是让他开个口而已,连钱都不用花。 “我……” 话是他说的没错,但千越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喜欢这个妹妹。 可能是因为她们分开太久的缘故。 “总之我很忙,要带学生还要搞科研,大哥你不如问问三弟吧。”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也不是非要读这个大学不可。” …… 老三是做什么的? 混娱乐圈的啊,他手上大把的资源和人脉,只要稍微把她包装一下当个网红是没问题的。 先从网红做起,然后再考影视学院转行当演员。 千城听完后却提出了也更加犀利的问题:“那如果嘉莹和小妹起了冲突,你们帮谁?” 他挂断电话后,千越便一直站在走廊上吹风。 “嘉莹和小妹怎么可能起冲突,大哥真是想太多了。” ** a市。 姜柠确定了,她要报考京市的医学院,而且还是最冷门的——中医科。 “小嫂子你为什么会想到学中医?现在最赚钱的还是西医,尤其是外科。” “中医见效慢,学的人少,病人也相对少……真正的中医都快要失去传承了。” 夏沉凌本职就是医生,所以他知道中医这些年发展有多难。 听完他的话后,姜柠反而更加坚定自己的选择。 “真因为难,因为没人愿意去学所以我才想学中医。” 她这份勇敢和毅力让夏沉凌深受感动,“小嫂子要是决定了那就去做吧,我也会以你为荣!” “谢谢。” 选定之后,姜柠再也没有悔改的意思。 八个志愿,她只填了前面两个: 第一志愿:京大中医系。 第二志愿:a大法律系。 校长和老师都很担心她此举太过自信,万一两个志愿都没录取上,那她今年的高考算是白参加了。 苦口婆心的劝她多写几个,反正又不要钱。 “不用了,要是没选上我就回公司好好当我的老板娘。” 校长:“……” 有钱人的道路就是不一样,每条都是别人的终点线。 慕瑶光那边也如愿以偿了。 她的高考成绩超过一本许多,被京市影视学院表演系录取。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她高兴得从床上下来给大家跳了一支舞。 “太好了,我又可以和柠柠一起去上大学了!” 姜柠:“……” 最近的慕瑶光,一言不合就跳舞,到底谁教她的? 京大是9月2号开学,慕瑶光的学校稍微晚一些9月8号,不过她还是决定和姜柠一起出发。 “早点过去还能多玩几天,我长这么大连a市都没出过,多丢人啊。” 少女言语之中,全是对远方的向往。 慕父和慕母可不这样认为,他们辛辛苦苦养了十几年的女儿。 捧在手里怕坏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现在竟然要离开他们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上学呜呜。 “瑶瑶你就不能晚几天走吗?你爸5号有个重要会议,我们6号再去你一样可以玩两天。” 他们之前就商量好要一起送女儿去学校,结果这小白眼狼选择和朋友一起也不等他们。 “那简单啊,把爸爸留下来开会,妈妈你和我一起去不就好了?” “你也好多年没去过京市了吧,到时候我们去爬长城,我给你拍照。” 慕母一听,立刻把老公抛弃了。 “你说得对,那咱们就2号一起去,人多热闹。” 等等,要旅游的话她还得再收拾两件漂亮点的衣服。 “纱巾也必须来一条!” 被母女俩一起抛下的慕父:“……” 别人家的小棉袄穿在身上都是暖和,到了他这直接变成马甲。 冷飕飕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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