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三年,假千金她壕无人性_第317章 千爸看小说养女可惨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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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市标配最高的五星级酒店——皇冠酒店,总统套房内。
  除了养女千嘉莹,千家人齐聚一堂。
  为首的是千老爷子,他老人家今天穿得格外精神,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
  穿了件暗红色圆领长褂,搭配黑色西装裤,脚蹬一双蹭亮的皮鞋,真是从头精致到了脚。
  再看其他人也差不多,全是正装打扮,那叫一个精气神。
  千老坐得有些不耐烦了,他频频低头看向手腕上的表。
  “老大怎么还没有回来?我们什么时候能出发去医院看望我孙女啊。”
  其实千父也着急,但他不说。
  千越一边平板电脑里学生发来的毕业论文,一边出声安慰他们道:
  “爷爷、爸,你们俩先冷静一下。反正小妹就在A市,咱们迟早能见到的。”
  听完他的话,千老和千父觉得自己并没有被安慰到。
  这时,在一旁站了许久的千呈也开口了。
  他犹豫了很久,决定还是把姜知意的事情先给他们说一遍,提前打个预防针。
  否则等他们真见到人的时候说不定会暴跳如雷。
  不过这说多说少也有技术,千呈深吸了一口气,薄唇轻启。
  “爷爷、爸、二哥……对不起,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们,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得好。”
  一心惦记孙女的千老哪里有空去听他的花花新闻,摆了摆手,不甚在意的回答说:
  “如果是关于你的事情那就算了,老头子我听腻了。”
  千呈:“……”
  这个家果然早就对他没爱了。
  “是关于小妹的,你们不停肯定会后悔!”
  他大吼一声,终于引来了三人的关注。
  千父闻言,往他后脑勺用力拍了一下,虎目圆瞪,凶神恶煞。
  “那你还墨迹什么?快说!”
  “嗷,轻一点,疼啊!合着我不是你亲生的啊!”
  吃痛的千呈不满地回瞪了一眼老头子,这才开口说道:
  “就是吧……我和大哥怀疑是小妹的这个女孩子叫做姜知意。”
  “她从小在乡下长大,一年前姜家人发现她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就给接了回来。”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翠博轩的玉石拍卖会上,她拍下的玉佩和咱们家的传家宝看上去一模一样。”
  “……”
  后面的事他也只是简单说了说,比如姜家人获罪入狱、她和未婚夫席南远宣布订婚后又被对方退婚。
  至于坐牢这件事千呈暂时隐瞒了,只说她现在生了病需要在医院治疗。
  试想一下,如果你心心念念了很多年的孙女/闺女是个杀人犯,你能接受吗?
  爷爷的年纪已高,千呈不想让他受这刺激。
  听完千呈模糊的介绍后,千父好奇地询问了一句:“你说她在乡下呆了18年,去年才被姜家人找回来?”
  “是。”
  “她的父亲叫什么名字?”
  乍然听到这个问题,千呈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不是千亦明吗?”
  话音落,他后脑勺上又挨了一巴掌。
  “小兔崽子,老子问的是她的养父叫什么名字。还有,你怎么敢直呼老子的大名的?”
  千呈小狼犬似的嗷嗷叫了两声,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看过的资料。
  “好像是叫做姜……姜建华!对,没错,就是这个名字。”
  “姜建华”这三个字一说出来,千父胖乎乎的脸上立刻就浮现出一抹浓重的怒气。
  “果然是他!”
  见他这幅反应,千越和千呈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记忆中,父亲一直都是笑容挂在脸上,笑咪咪地像尊弥勒佛。
  你能想象佛祖脸上出现惊人的杀气吗?
  千老对此人也还有一点印象,但是时间久远,人老了也记得不太清咯。
  “他是不是就是当年那个在你车上做手脚,险些害你出车祸死的人?”
  “就是他!当初我明明都把他打断一条腿丢到荒郊野外喂狼,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活了下来。”
  没错,在千亦明的心里,姜知意肯定就是他始终多年的掌上明珠。
  因为自己打断了他的一条腿把他丢到荒郊野外喂狼,所以他怀恨在心偷走了自己的女儿。
  又没有好好对待他的柠柠,故意把她丢到乡下受苦18年。
  至于一年前他为什么要接人回来,目的恐怕也不单纯。
  “三儿,你小妹在乡下过的是什么日日子,你和我说说。”
  千呈还没说呢,千父就被自己的脑部给虐到哭了。
  “其实你不用说我也猜到了。我可怜的柠柠被他们呼来唤去当丫鬟使唤。”
  “天不亮就得起床扫地、上山打猪草喂猪,打不满猪草就不能吃饭。”
  “冬天还没有衣服穿,冷得瑟瑟发抖……吃也吃不好,只能趁着养父母不在的时候偷偷吃一个馒头。”
  “我的宝贝闺女啊,她可是我千亦明的女儿,千家小公主怎么能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长大。”
  ……
  他哭得老泪纵横不要紧,连带着老爷子也开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跟着哀嚎。
  “我可怜的孙女啊!”
  千越心里也不好受,他们从小就含着金汤匙出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当然没过过这种苦日子。
  “爷爷、爸,等小妹找回来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补偿她!”
  见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瞬间就把他忘在了脑后,千呈简直气笑了。
  “我说爸,你说的那些都是看小说的时候看到的吧!”
  千父擦眼泪的动作赫然一顿,不可思议地抬头看他。
  “你咋知道?事实上我还看过比这更惨的呢,赘婿文里的男主都只配端着破碗去猪圈里吃饭……”
  千呈一副“果然如此”的心累模样。
  他爸自从退休之后,别的爱好没有,就喜欢躺在沙发上听小说。
  不然这一身肥膘是怎么养出来的呢?
  明明年轻的时候也是个大帅比来着,否则也生不出他这么优秀俊美的儿子。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你说的那一套!”
  “国家开房经济老百姓也有钱了,农村人家盖的都是两层小别墅,还有开着宝马去种田的。”
  哪里还有吃穿都供不上的人家啊,他纯粹就是被小说误导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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