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是谁?首富的老爸,一言九鼎,我说的话还会有假的吗?” 他老人家抬起下巴,手背在身后,一股子傲娇味。 姜柠看直了眼,抿唇轻笑。 “哎呀,席老的话我当然相信啦。您不仅是首富席三爷的父亲,还是鱼蛋的爷爷。” 恭维的话说完,心虚地咳嗽两声,姜柠又开始把话题导回刚才那个问题上。 “咳咳……我,我也没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席老您看着给就行了,不花钱的我都喜欢哒~” 相信以席老的身份地位,总不可能给她一堆不值钱的玩意吧。 送姜柠什么礼物好呢? 这问题还真难倒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席老爷子。 真金白银? 太俗! (姜柠:不俗,一点也不俗,我就喜欢真金白银!) 珠宝首饰? 他见小姑娘一直都穿得很朴素,估计也是不喜欢这些累赘物。 (姜柠:!什么不喜欢?什么累赘!我只是还在上学不方便戴而已,我可以!) 最后他老人家毅然决定要给姜柠送一份最真心诚意的礼物,那就是—— 他亲手提的字! 说干就干,席老当即打电话让白管家送一份笔墨纸砚到四季花城来,他要亲手给小儿媳提字。 “好的老爷,我马上准备,半个小时内送达。” 半个多小时后,白叔气喘吁吁地送来了主子在电话里所需要的东西。 顺便,也是来瞧瞧鱼蛋少爷的。 “白爷爷!鱼蛋好想你啊,好几天不见您越来越年轻了。” “呵呵,是吗?我觉得自己最近长胖了点呢,” “白爷爷你不胖,你只是肉肿了点而已。” 鱼蛋嘴甜,哄得白叔一愣一愣的,当即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塞到他手上。 姜柠:“……” 好家伙! 儿子这来钱的方式值得她学习! 白叔送来的东西都很金贵,据说一整套下来没有个1000万搞不定。 就连姜柠这个外行人听了都叹为观止。 涉及自己擅长的专业,席老变得健谈起来。 他宛若一个小孩子一样满心欢喜地向姜柠分享自己的宝贝们,一边普及笔墨纸砚的来历。 “牙雕松鼠毛笔,龙香墨,宣州纸,歙砚。每一个单拿出来都能抵得上一套房,难怪这么贵。” 姜柠很认真的听完他的科普,最后感慨地说了这句。 话落,席老嗔笑地看了她一眼。 “一分钱一分货,贵有贵的道理。好了,墨也磨好了,你想要什么字?” 要知道席老这些年很少给人提字,他的书法出神入化,在拍卖会上已经炒到一字千金的价格。 这回主动要给姜柠提字,也是出于一个长辈爱护晚辈的心意。 “啊?等等,我要想一下!” 事已至此,姜柠也不再奢想什么礼物了。 提字就提字把,回头她找个透明胶带贴在书桌上,也当时勉励自己高考的座右铭了。 “唔,就写‘行大运,发大财’吧。” 姜柠想了好久才想出这句座右铭。 谁知她说完后,屋子里的人都用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看着她。 鱼蛋的小眼睛里甚至带了丝鄙夷。 “妈妈,爷爷写的字可是很珍贵的,你确定要写这句话吗?” 姜柠不明所以的眨了眨眼睛。 “确定啊,怎么了?这句话哪里不好吗?” 鱼蛋:“……” 也不是不好,就是特别的……俗! 席老爷沉默了。 他以为姜柠会让他写个什么“鹏程万里”、“青云直上”的好话,再不济也得写个“金榜题名”吧。 结果就这? 倒是白叔觉得三太太是个坦诚又实在的人,忍俊不禁先笑出了声音。 “三太太这句话很好,人生在世,谁不喜欢自己行大运,发大财。高考也是一件需要好运加持的是,老爷你就满足她吧。” 既然连白管家都这样说,席老只好照办了。 “行,那我真写了。” 姜柠点头。 “嗯呐。” 席老站在桌前,提着毛笔,手却怎么也下不去。 “可是我这活了大半辈子还没写过这样的,唉……罢了罢了,我写就写吧,但是你千万别拿出去说是我写的知道吗?我丢不起这人!” 好歹他也顶了个全国书画协会副会长的名声,传出去了多没面子啊。 姜柠讪讪一笑,伸出三根白嫩地手指对天发誓道: “席老你放心,我就放在家里自己看,绝对不传出去!” 得到保证,席老端起了架势,笔走龙蛇,字字惊鸿。 他写的是行书,端正之中又带着一点肆意洒脱,一如他本人的性格。 表面严肃,内力就是个老顽童。 姜柠让他写的只是一句十分常见又粗俗的话,但席老写在宣纸上后竟然显得非常高大上。 墨里还加了金箔,黑色字体中带着闪耀的金色光点,和“暴富”这两个字相互辉映。 别说,写得还真挺好看的。 姜柠高兴地露出一口大白牙,朝他竖起了大拇指。 “席老不愧是席老,这字写得太好看啦,我喜欢!” 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直白又朴实的夸赞呢。 席老爷子耳朵微红,又不想让小辈看到这样的自己,努力沉着脸压抑住内心的笑意。 “哼,这算什么厉害,不过写个字而已。等你有时间了也可以练字,多练练,也可以做到的。” 什么? 让她练毛笔字! 姜柠浑身上下都写满了抗拒,婉言拒绝道:“呵呵~这,以后再说,我突然想起今天的作业还没做,我先上楼去写作业了。” 说完,姜柠拿起桌上的提字,马不停蹄的跑了。 那脚步快得,好像真的怕席老会强行让她留下来练字还是咋滴。 席老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气得瞪大眼睛。 白管家到觉得老爷并不是真正的生气,相反他高兴着呢。 “哈哈,三太太性格跳脱很难安静地坐下来写字,老爷你就别为难她了。” “嘿,我这都是为了她好,跑什么跑?要知道写得一手好字有多重要,都说字如其人,就她那字哪里配得上她的容貌?” 席老说完,自己也笑了。 自从姜柠嫁进席家以后,家里的氛围确实活泼了不少。 席亦言那臭小子这回总算办了件人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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