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就是三爷当初要找的那个孩子。 别说姜柠没想到,就连席亦言自己也没认出来。 居高临下的重新打量了一番鱼蛋,除了这双过分明亮的眼睛一模一样之外,其他地方他真是毫无印象。 也不对,那天晚上太黑了,他压根没看清小男孩的长相,也没来得及问他的名字,只匆匆记得他那一双眼睛。 不论这小家伙是不是乱认父母,他帮过自己一次,那他便欠他一个人情。 有洁癖的他破天荒地主动伸手摸了摸小男孩乱成鸟窝的发顶,声音也柔和了许多。 “对不起,那天晚上我有回去找你,只可惜村民们都说没见过你。” 久违的温柔让鱼蛋眼眶一红。 他已经很多年……很多年没见过这样的爸爸了。 “真的吗?” 大概是一个人生活太久了,鱼蛋很没有安全感,他急需得到爸爸妈妈的亲口认可才安心。 姜柠出面作证,“是真的,那天晚上我和三爷一起去找的你,直到天亮了他都没有放弃。” 原来爸爸妈妈真的没有想过抛弃他,鱼蛋感动得一头扑倒席亦言怀中,哭声从小到大,牵动着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弦。 “以后不准你们再离开我了,鱼蛋会很乖很听话的好不好。” 席亦言从没有哄过小孩,就算是亲侄子、亲侄女在他面前都只有被教育的份。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看过的画面,尝试着伸出大手轻拍鱼蛋的后背。 眼前这“父慈子孝”的温馨一幕看得姜柠也忍不住湿了眼眶。biqubao.com 她好像发现了三爷的另外一面。 周围的客人们七嘴八舌地讨论道: “这孩子真可怜啊,看他的样子和我孙子差不多大,可我家那个小混蛋每次吃饭都还要我抱着喂才肯吃。” “可不是嘛,我家那个就是个小霸王,一言不合就耍脾气,还是鱼蛋乖。” “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我相信他以后不会再偷东西了。” “脚都出血真可怜啊,赶紧的送去医院包扎一下吧,天气还那么冷小心破伤风。” …… 在他们的提醒下,姜柠和席亦言这才想起鱼蛋的脚还有伤。 姜柠突然上前两步,动作自然地从席亦言的西装口袋中掏出一块蓝色手帕。 她的动作太过迅速,等席亦言察觉时姜柠已经蹲下身体,用手帕帮鱼蛋包住流血的那只脚。 手帕很快就染上一抹鲜艳的红色。 脏了。 席亦言皱着眉头,想说点什么……最终都咽到了肚子里。 比起那块手帕,还是鱼蛋的伤比较重要。 鱼蛋一脸幸福的看着妈妈。 他还是第一次享受到母爱的温暖,忍不住弯下腰,“吧唧”一口亲在姜柠脸上。 “谢谢妈妈~你对我真好,鱼蛋可太幸福啦!” 姜柠顿时一愣。 她被人轻薄了! 对方是一个自称是她儿子的六岁小屁孩! 脸颊上还能感受到一点点湿热的触感,姜柠后知后觉地伸手摸了摸。 这种感觉她好像并不讨厌,于是佛系接受了小屁孩的吻。 “我以后会对你更好的,别太有心理压力喔。” 鱼蛋还想再亲一下妈妈的,结果就被人揪着领子提到半空中。 他的两只小脚脚还在半空中瞪了瞪,像极了一只被人捏住脖颈的小胖猫。 一转头,对上爸爸笑眯眯的脸时鱼蛋就知道自己又惹他生气了! “爸爸,你做什么?” 席亦言咬牙切齿地把他按在板凳上,一边语重心长地对他说: “身为男孩子你以后不能随便亲女生,否则会被人家当成小流氓的。” 鱼蛋才四岁半,他还不太懂“小流氓”是什么,天真可爱地反问席亦言。 “爸爸,什么是小流氓?” “就是大家都很讨厌的人,你想被别人讨厌吗?” 席亦言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对小孩子说大道理没用,这需要告诉他们什么是好,什么是坏就足够了。 果然傻乎乎的鱼蛋被忽悠得直摇头, “不要,我不要被大家讨厌。爸爸你曾经说过我要做个好孩子,妈妈才会喜欢我,所以鱼蛋不是小流氓。” 小家伙口中提到的“爸爸”席亦言并没有往自己身上想,他还以为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呢。 被“非礼”的当事人并不太介意,她觉得鱼蛋还小呢,亲吻只是小孩子的一种情绪表达方式。 “行了,我觉得鱼蛋很可爱。先吃饭吧,吃完了再带他去医院好好检查检查。” “嗯。” 席亦言有些为难,其实他更想先把小家伙丢到水里去洗一洗。 这孩子真是……忒埋汰了。 鱼蛋好似看不出爸爸很嫌弃他,兴奋地一直往三爷身边挤。 “我要和爸爸一起坐,我想吃那个红红的果子,爸爸你给我夹一个好不好?” 他奶声奶气地撒着娇,要不是那身乞丐服影响了小家伙的颜值,光听着这声音姜柠都要给他萌死了。 “那个红红的不是果子,是西红柿。” 鱼蛋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重复一遍,“喔喔,原来它叫西红柿妈妈真聪明,什么都懂,爸爸我要吃西红柿!” 姜柠羞愧捂脸,她已经沦落到被一个小屁孩夸聪明都高兴小半天的地步了吗? 小家伙一口一个“爸爸”搞得他好像真是他的亲生父亲一样。 席亦言无数次纠正,鱼蛋都不愿意改口。 无奈,他只能随他去了。 “爸爸,我想吃肉肉,这样才能长高高。” “爸爸,妈妈你们为什么不坐一起?妈妈你也过来坐,我在中间,这样就能同时挨着你们了。” “好,我过来。” 姜柠端着碗挪了过去,如他所愿地坐在他身旁。 鱼蛋一边吃着爸爸夹的菜,一边看着漂亮得像仙女一样的妈妈,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消散过。 吃过饭,席亦言和姜柠准备带鱼蛋去医院检查一下。 小家伙的脚受伤了不能再走路,姜柠本想背他的,被席亦言抢了先。 “我来吧,你今天穿的是白裙子,小心别弄脏了。” “好。” 说完,他单手抱起鱼蛋往门外走去。 姜柠跟在他们身旁,手里提着三爷的外套和公文包。 在别人看来,他们就像真正的“一家三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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