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有多高兴,方倾就有多伤心。 她还是不想放弃眼前的男人,为了留下他方倾只能用之前老掉牙的套路说道: “三爷,我……我给你们打六折如何?” “还有你最爱吃的素菜我也早就准备了,你不是说我做的素藕最好吃吗?” 姜柠听完她的话后,表面上漫不经心地抠着指甲,其实她的牙都快要酸掉了。 即阴阳怪气的开口讽刺道:“三爷~人家可是特意为你准备了一桌好菜,你可别辜负佳人啊。” 要是她没有针对姜柠,席亦言或许真会答应她留下来用餐。 可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一个无辜的小孩子下手! 男人桃花眼里的笑渐渐变得阴沉,淡淡地开口陈述道:“方老板,你失态了。” “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这次我不和你计较。” “我家小朋友想吃什么是她的自由,难不成你还想强买强卖?” “别忘记我可是一名律师,你最好不要再做无谓的纠缠。” 姜柠睁大了双眼,额头上挂着大写的“佩服”两字! 【帅!简直太帅了,第一次觉得当律师真好,随时随地可以怼人!】 【网上还说什么千万不要找学法律的人做老公呢,否则离婚的时候裤衩都不剩~】 有这种说法? 席亦言又成功的被她的心声带偏了,现在满脑子都是“离婚”两个字。 哼,她想得美! 小姑娘既然招惹了他,离婚是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唉,看来他学过的《婚姻法》是派不上用场了。 方倾没想到打六折都不能让他心动,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带着那名少女从自己眼前离开。 去了对面那家餐馆吃饭。 砰—— 女人气愤地一脚踹掉另外一只高跟鞋,光脚站在冰凉的地上。 她笑得像个疯子一样,声音里满是狠意。 “席亦言你真是瞎了狗眼,我到底哪里不好?” “等着吧,我一定会让你后悔!” 一定会! ** 国珍馆。 这家装修品味看起来没有对面高级,不过服务态度不错。 听姜柠说要吃葱烧猪蹄他们都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表情。 如果姜柠是一个正常体格的男子也就算了。 单从外貌上看她一米六二的身高配上齐肩的中长发,搭配空气刘海,露出一双圆润水润的猫眼,妥妥的糯米团子一枚。 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啃猪蹄的可不多。 而她身旁那位男子,一看便是教养礼仪极好的豪门贵公子。 这般身份的人一般都不喜油腻之物。 “好,还有其他的吗?” 姜柠转头三爷,颇为不好意思地开口:“我,我还可以再点吗?” 她想吃的可太多了,奈何钱包不允许。 在这种芝麻蒜皮的小事上,席三爷也很顺着姜柠。 “既然是请你吃饭,自然要按照你的喜好来。想吃什么就点吧,不用客气。” “我当然要遵循一下你的意见啦,毕竟我没钱待会买单的人是你嘿嘿。” 头一次听到有人把蹭吃蹭喝说得这么明目张胆的,席亦言无奈的笑了笑,故意逗她说: “我也可以选择把你抵在这里洗碗。” 姜柠半点都没有他吓唬到,自觉寻了个包间坐下。 “才不会呢,鼎鼎大名的三爷不至于连一顿饭钱都付不起。要真是,那洗碗我也认了。” 不一会菜便一一端上桌。 除了姜柠嚷嚷着要吃的葱烧猪蹄外,他还额外点了这家店的几个招牌菜。 松鼠桂鱼、佛跳墙、烤乳猪、卤水金钱肚、太安鱼汤……满满摆了一桌子。 光是闻着这股肉香味姜柠的五脏庙就率先发出了激动的呐喊。 席亦言没有动筷子,先给自己到了一杯茶优雅地呷了一口。 瞥见某只小馋猫口水都快要流下来的蠢样,他故意给她也到了一杯茶,送到少女面前。 “饭前品茶开胃,要不先喝一杯?” 姜柠偷偷咽了咽口水,“不用开胃,我现在的胃口就很好。” 像是为了证明她所言非虚,肚子很应景的响了一声。 “咕噜噜……” 席亦言:“……” “看得出来是你真饿了,快吃吧。” “那,那我就开始咯,谢谢未婚夫请客。” 话先说在前头,她只负责吃~ 姜柠毫不客气地直接伸手拿起一只红烧猪蹄,张嘴就啃。 那只猪蹄看上去比她的脸还要大,樱桃小口咬下去时费力的“嗷呜”一声,也只扯下了一点点肉。 这一幕像极了刚出生的小奶猫奋力进食。 那些名门淑女到了他面前,恨不得连头发丝都是优雅的,同桌吃饭时更是安静得像机器人一样。 哪里像姜柠这小丫头,整个就土匪进城扫荡的模式。 不一会她就啃了两只猪蹄,大半碗鱼汤泡米饭。 再看她高兴得眯起眼睛、腮帮子鼓鼓的,满是幸福的模样。 席亦言忍不住好奇,这猪蹄真有那么好吃吗? 搞得他也想尝一尝了。 不过看到盘子里汪起来的油时,洁癖使然他还是无法下手。 “别光吃肉,要吃点蔬菜营养才能均衡。”m.biqubao.com 一边说,三爷用公筷给她夹了一筷清炒油麦菜。 姜柠看到碗里油绿绿的蔬菜时,小脸顿时皱巴成一团。 她从小就不爱吃菜……只喜欢大口炫肉! 三爷火眼金睛,怎么会看不出小姑娘浑身上下写满的“抗拒”呢。 不过他觉得挑食是病,得治! “小朋友不能不听话,必须吃!” 在他紧盯的目光下,姜柠这才不情不愿地夹了一根青菜塞到嘴里。 吃是吃了,可她的表情痛苦得好像在逼迫她吃什么毒药一般。 【席亦言大坏蛋!要不是看在你请客的份上,我才不理你!】 【呜呜呜,从小我就没吃过几回肉,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多肉,你还非要逼我吃青菜!】 席亦言听到她在心底骂自己是坏蛋时,俊脸有些黑。 小没良心的,他都是为了她的健康着想。 又听到小姑娘说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几回肉,觉得这太不可思议。 忍不住好奇地开口问道: “姜家在a市虽算不上是顶流,但也比普通人家强很多。怎么你像是没吃过肉的样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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