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餐后,唐谦按时赶去医馆坐诊。 一上午无事,中午他趁休息时间赶去古玩街看望了傅艺红和曹蒹葭。 最近“淑芳斋”也很红火,唐谦平时虽然没什么时间帮忙打理店铺,但他出了资金和古董,销售所得的利润傅艺红自然平分给他。 唐谦相信傅艺红的为人,所以也从来没过问账目的事。 看完傅艺红他们,并一起吃了中饭后,唐谦返回到医馆,继续看病。 傍晚回到租房和家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唐母突然说道:“小谦,你把我们接来这江州,可平日里你在外面忙,我和你爸他们在租房里却没什么事做,都很清闲,尤其你哥和你嫂,他们是年轻人,更闲不下来,所以你哥和我们商量一下,他和你嫂子准备出去找份工作做做。” 坐在唐谦斜对面的唐逊微笑着点头道:“是的,我和你嫂子准备出去找点事情做,我们不能整天呆在这里,白吃你的和白用你的,我们总得干点活。这边工作应该不难找吧?我没什么学问,能在厂里找点事情做就可以,干苦力也行。” 唐谦摇头道:“那怎么行?我把你们接过来,是让你们享福的,而不是让你们吃苦。什么叫做白吃我的白用我的?我们是一家人,那不是应该的吗?我努力赚钱就是为了让你们生活过得好一点,不然我那么拼命做什么?” 唐逊点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也理解你的想法,但我们不能一直呆在这里什么事都不做啊,这样不行的。反正你治好了我的腿,我现在身体健健康康的,什么事都能做。” 唐谦说道:“哥,以前不是经常听你说,你最大的理想就是跟嫂子开一家饭馆吗?因为你们手艺好,能做出各种美味佳肴。既然你们想开饭馆,那就在这边开吧。不过现在开一般的饭店赚不到什么钱,周围馆子多,竞争大,所以如果要开饭馆,那得别出心裁,开富有特色的,别人没有的。 “我留意了一下,有一种饭店开的比较少,那就是药膳馆。你们开药膳馆吧,里面可以有普通的菜式,但主要走药膳路线,这个就与众不同了。我是学中医的,懂得很多中医知识,能开出很多不同的药膳方子,到时候提供给你们,拿来做美味膳食。” 他眉飞色舞,滔滔不绝地说来。 将美食与中药结合起来,自然是一种很特别而有价值的餐饮方式。 他脑海里拥有无数种药膳配方,而他兄长和嫂子又厨艺极佳,双方结合起来,开一家药膳馆完全具备条件。 听他这么一说,唐逊和唐母他们互相看了一眼,均相点头表示认可。 唐逊喜眉笑眼地说道:“弟,你这个建议挺好的,很有创意,我相信药膳馆开起来后生意会很红火。” 唐谦信心十足地点头道:“那当然了,我提供的药膳配方那绝对是一流的,非常滋补,能治疗很多种慢性疾病。现在城里很多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各种不舒服,很需要食疗。” 他说的是实话,并没有自吹自擂,因为他的药膳配方来自神医之手,绝对的秘方,别人是没用过的。 “哥,既然你们有兴致,那就开馆呗。”唐谦随即说道。 唐逊脸上却现出为难之色,说道:“你也知道我和你嫂子的经济情况,别说是在这江州城开一家饭馆了,就是在我们镇上我暂时也没那个本钱啊。这里的租金地多高,装修店铺也很不容易,我们可万万承受不起。” 唐谦不假思索地道:“我本钱我给你们提供就是了。哦,对了,我这里有张支票,你拿去开店吧。” 说着他从背包里翻出一张支票来。 那支票是那天范老师让熊吕林送来给他的,一共是四百万的余款。 拿出支票来,唐谦毫不犹豫地递给唐逊。 唐谦顺手接过,并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当看到上面白纸黑字写着的四百万数目时,他眼睛倏忽瞪大了,一脸惊讶地道:“这……这是四百万啊!” 唐谦点头道:“是的,这四百万是一朋友还我的一笔后续款,我都忘了去兑现了,不过随时都可以兑现。哥,你拿着这笔钱去要药膳馆吧。一百万拿来装修和交租金,一百万拿来购买食材和买一辆进货的货车,剩下的钱做其他用途,你们开饭馆,我会全力支持的。” “可这钱实在是太多了,我不能拿!”唐逊忙摇头道。 他欲将支票递还给唐谦,唐谦抓住他手道:“咱们是亲生兄弟,你还跟我计较这么多做什么?我不支持你,那支持谁?小时候你对我那么好,有什么好吃的都留给我,别人欺负我你也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保护我,现在我出人头地了,赚到钱了,怎么能不帮助你一把?什么都别说了,拿着这笔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 唐母微笑道:“大逊,小谦都那么说了,那就收下来吧。如果光靠你们自己两个人,那可能一辈子都挣不到这么多钱,开不了饭馆。你们就当是借他的,等以后饭馆赚钱,再还给他就是了啊。” 唐逊沉吟片刻,郑重地点头道:“好吧,那这笔钱我收下了,以后赚够了再还给你。” 唐谦摇头道:“不用还,你们过得好我就开心了。” 随后,兄弟俩谈起开药膳馆的一些细节事情,越说唐逊越有兴致,恨不得立马动手,大干一场。 聊了许久,唐母他们都困了,便各自回房间睡觉去了。 唐谦却没有休息,而是走出去加紧修炼《天辰诀》。 可能是食用了滋补类药膳,精力大增的缘故。 练功到半夜的时候,他陡然拔身而起,蹿向空中。 无比激动,兴奋。 因为他瞬间突破了炼精的第八重,进入了最后一重的修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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