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谦答应了王丽霞,决定回到学校,接受实习。 当然,他不是为实习而实习,只是像王丽霞说的那样,想通过这个正规的渠道顺利获取到执业医师资格,成为真正的医生,毕竟他现在这样也不是个办法,没有拿到行医资格证,就无法开医院坐诊,不能名正言顺地给病人看病,有诸多不便。 “这么说,你答应我了?”听唐谦那么一说,王丽霞又惊又喜,忙问道。 唐谦郑重地点头道:“是的,我是这么打算的。” 王丽霞欢声笑道:“那太好了,我马上给你安排,你就安到莫薇薇同学他们那一组吧,回头我给你们学校也去一个电话,把这个大好消息告诉他们。” 唐谦应道:“可以。” 和莫薇薇在一个组实习,这可是他们临床八班所有男生的愿望,以前他可想而不可得,不想有朝一日,医院方面求着自己来实习,还主动把自己安插到莫薇薇他们那一组。 前后境遇,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不过你也知道我平时没什么时间,可能不能经常来医院实习,这个你们得体谅一下,不过该学习的东西有时间的话我会好好补上来的。”唐谦随即郑重其事地说道。 虽然他脑子里藏了一个医术深不可测的老神医,能学到最神奇的中医针灸和医药知识,但他的本行是学西医的,现在自然不会“喜新厌旧”,把西医抛在一边了。 在他看来,作为治病救人的手段,中西医并没有矛盾,它们之间的争持只是人为的,应该取长补短,双管齐下。 王丽霞点头道:“知道,这个没关系,以你的天资,那些都不是问题,我们都很看好你。” 唐谦说道:“那就好,这个事就麻烦你了。” 王丽霞摇头笑道:“客气什么?我应该好好谢谢你才是,能吸纳到你这样的人才,是我们莫大的荣幸啊。” 和王丽霞聊了一会,再就他父亲手术一事交代几句之后,唐谦便道别离开了办公室。 从办公室走出来后,他没有立马离开医院,而是回到他父亲所在的病房,和父亲、嫂子聊了一会儿天,这才道别离开医院。 稍后,他乘车回到古玩街,并很快走进了“淑芳斋”。 “咦,小谦,你买了一块手表了?” 刚走进去,傅艺红就惊讶地迎了上来,她注意到了唐谦手腕上佩戴的那只手表。 手表自然是昨天从钱家回来的时候,钱珞珈送给他的。 听傅艺红问起那块手表的事,他突然想起了钱伟志,也不知道他现在情况怎么样了,针灸过后,再加上“黑玉断续膏”敷治,时隔一天后瘫痪的双腿应该有点起色了吧。 不过也才一天的时间,并不急着去看望对方,明天或者更晚的时候过去看看吧。 唐谦不答反问道:“怎么样?我戴手表还可以吧?” 傅艺红点头道:“嗯,很好看,呵呵,一下子变帅很多了。不过也是了,你这可是名牌手表,好像还是限量版的,很难得的,你肯定花了很多钱吧?” “这是价值不菲的名表?很贵吗?”唐谦惊疑道。 他只知道表很精美,应该很名贵,但对于奢侈品一向毫无了解的他,并不知道这表有什么来历,这下听傅艺红那么一说,他才意识到,可能比自己想象的还要贵重得多。 傅艺红郑重地点头道:“是啊,这是世界十大名表之一的百达翡丽,瑞士产的,很多款号的在中国断货了,只有去欧洲才能买到,你这个可能还是全球限量版的,很有纪念意义。我以前在珠宝公司做过这一行,对表比较了解。” “那这个大概多少钱一只?”唐谦随口问道。 傅艺红道:“几万到上百万不等,再便宜怎么也要七八万吧?你这个款式很好,应该很贵,十多万应该要的。咦,你还问我?你自己买的还不知道啊?不会是别人送给你的吧?竟然有人送你这么贵重的礼物,也太有钱了吧?” 唐谦愣愣地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有人送我的。” 他这才知道,原来这只腕表这么贵重,竟然价值几万,甚至更多,想想真是不可思议,钱家究竟富到了什么程度,一送就送这么贵重的礼物,也可想而知钱大小姐有多么大方了,如此名表,居然想都不想就慷慨相送。 “还真是别人送给你的啊?不会是哪位美女看上了你,送你的定情礼物吧?这手表可真大,我送不起这么好的东西。”傅艺红怒了努嘴道,言语间颇有点酸意。 唐谦也不隐瞒,点点头道:“是一个女孩子送的。” 听他亲口这么一说,傅艺红脸色倏忽变了,似嗔似怒地道:“人家送你就收了?那女的到底是谁,和你有什么关系?这么贵重的礼物你都肯收!” 她板起脸盘问起来,明显很不高兴。 唐谦摇头道:“没什么关系,其实只是刚认识的一个朋友。” 当下他将给钱伟志看病,钱家人感谢他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听完后傅艺红心里才舒服一点,随即舒展开眉头,虚惊一场似的道:“原来是病人家属送的,可那也太贵重了,那家人真有钱啊!不过我该为你感到高兴,你本事可真不小,不但在古玩行和赌石行混得风生水起,现在在医术界也颇有名望了,很多病人都来请你看病了,你也有本事治好他们的命,这可真厉害,太佩服你了!” 她啧啧称赞一番,刚才小有的不爽情绪顷刻间荡然无存。 唐谦摇头谦虚道:“哪有?都只是运气好而已。” 聊了一阵后,两人便转身去收拾东西了。 下午没什么事情,很快过了。 晚上打了烊,收拾好东西准备上床休息的时候。 唐谦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他随手掏出手机来接听电话,当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是陈高亮的来电时,他眉头不禁一皱。 似乎有股不祥之感迎头扑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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